印花稅年度申報
1. 北京印花稅年度申報流程是怎樣的
北京印花稅年度報告表的申報時間是每年的 1 月 1 日 ~10 日,新辦企業在發生表中列版舉的經營合同、取得各種產權證書權或建立帳簿時,都應該及時地購花、貼花。購買印花稅可以到第三稅務所,主管稅務所。
大額印花稅即超過 500 元稅款的,請填寫稅票,到開戶行繳納稅款後,攜帶稅票記帳聯和需要貼花的憑證,到主管地區稅務所聯系人加蓋印花稅完稅章。
最終還要統一填寫一張年度申報表,在北京地稅的網站上網上申報。
為了適應稅收征管工作實際需要,結合我局綜合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的要求,市局決定印花稅納稅申報的期限。印花稅納稅申報期限為按年申報,申報時間為次年1月10日前。各局要及時做好納稅宣傳輔導工作,並根據市局的決定安排好今年印花稅納稅申報工作。
希望對您有幫助
2. 印花稅年度申報 資金賬簿怎麼申報呢
印花稅申報資金賬簿申報周期不是每月都需要的,這得看清情況。若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增加,則需申報「資金賬簿」印花稅;反之,則無需申報。
按現行稅法規定:
1、記載資金的賬簿一般是指實收資本,如果有增加,按萬分之五計繳。如果單純是指賬本,按每本五元貼花。印花稅不是按年申報的 是即時繳納。
2、沒有新增資本金,資金帳簿欄不能金額填零,還有本年資本公積增加,填在「資金帳簿」欄中。
3、賬本都按五元的貼花,也要填印花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填在「其它帳簿」欄中。 填寫已完稅的各印花稅應稅憑證份數,所載計稅的金額,已完稅的稅額。
4、大額繳款,貼花完稅都要應填寫印花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2)印花稅年度申報擴展閱讀:
資金賬簿如果徐貼印花稅稅額較大可以匯貼,由單位在當地地稅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稅款,地稅會出具一個印花稅完稅憑證,具體申報手續可以咨詢地稅機關。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的稅目,指印花稅法明確規定的應當納稅的項目,它具體劃定了印花稅的征稅范圍。一般地說,列入稅目的就要征稅,未列入稅目的就不征稅。
參考資料:
網路-印花稅
3. 關於年度申報印花稅
1.請問能不能現在再買些花貼回09年的賬本去,在申報時就申報成已完全繳納?
這樣是可以的!
2.或者直接申報,地稅會不會給機會把09年的補交?
現在申報的就是09年度的印花稅,地稅太會給機會讓你補交了!
4. 如何網上申報印花稅
租賃合同:依據公司簽訂的租賃合同金額*0.001來填,比如公司租賃了列印機、公司將某個倉庫租賃出去等。
技術合同:比如網路公司給你們組建資料庫方面的技術指導、產品更新換代需要一些技術公司的支持等。
營業賬簿:就是每個賬本需要貼5塊錢的印花稅。權利許可證照:稅務登記證、營業證等證照,每個5塊錢。
資金賬簿:按照資金業務的0.0005計算稅額,資金賬簿有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等。
5. 印花稅如何網上申報
1、印花稅年度申報 每年1月1-10申報上一年度印花稅,在地稅網站-納稅申報專-綜合申報(有稅/無稅申報,當月申屬報下面,平時沒有,只有每年1月有這張表。)
2、當發生需要繳納印花稅時:
1)應交印花稅金額低於500元可以帶著合同/憑證 原件(外文需要翻譯件),到地稅辦事大廳或者代售銀行購買印花稅票,自行貼花劃銷。
2)應交印花稅金額高於500元需要帶著合同/憑證與案件,公章,地稅綜合納稅申報表(蓋章了就不用帶公章)到【 公司所屬】地稅局辦事大廳申報繳納印花稅。(稅務局會給開稅票,到銀行繳納後,回到稅務局蓋章)
3、2014年1月1日起,依據《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印花稅核定徵收管理辦法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3年第14號 第三條 規定設置印花稅應稅憑證登記簿。如果不能..可以申請核定徵收。這時應該可以每月納稅申報【綜合申報】的時候一起申報繳納印花稅(因為地稅局不給我公司核定,所以沒有實際操作過)
【申請核定徵收的方法、表格地稅網站上有,以上是北京市的規定。因為不確定你所指的申報印花稅是指年度申報還是核定徵收申報,所以回答的有點多,撿你有用的看吧】
6. 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怎麼填寫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
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應納印花稅=計稅依據×核定比例×稅率
(1) 應納稅額=應納稅記載的金額(或者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2)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准
1 購銷合同
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
按購銷金額0.3‰貼花
立合同人
2 加工承攬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攬收入0.5‰貼花
立合同人
3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包括勘察、設計合同
按收取費用0.5‰貼花
立合同人
4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額0.3‰貼花
立合同人
5 財產租賃合同
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
按租賃金額1‰貼花。稅額不足1元,按1元貼花
立合同人
(6)印花稅年度申報擴展閱讀: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2]
7. 印花稅年度申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產權轉移書據;
營業帳簿;
權利、許可證照;
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第三條 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本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
應納稅額不足一角的,免納印花稅。
應納稅額在一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繳納。
第四條 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憑證。
第五條 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
為簡化貼花手續,應納稅額較大或者貼花次數頻繁的,納稅人可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採取以繳款書代替貼花或者按期匯總繳納的辦法。 第六條 印花稅票應當粘貼在應納稅憑證上,並由納稅人在每枚稅票的騎縫處蓋戳注銷或者畫銷。
已貼用的印花稅票不得重用。
第七條 應納稅憑證應當於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
第八條 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並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
第九條 已貼花的憑證,修改後所載金額增加的,其增加部分應當補貼印花稅票。
第十條 印花稅由稅務機關負責徵收管理。
第十一條 印花稅票由國家稅務局監制。票面金額以人民幣為單位。 第十二條 發放或者辦理應納稅憑證的單位,負有監督納稅人依法納稅的義務。
第十三條 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稅務機關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在應納稅憑證上未貼或者少貼印花稅票的,稅務機關除責令其補貼印花稅票外,可處以應補貼印花稅票金額20倍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六條第一款規定的,稅務機關可處以未注銷或者畫銷印花稅票金額10倍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六條第二款規定的,稅務機關可處以重用印花稅票4金額30倍以下的罰款。
偽造印花稅4票的,4由稅務4機關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 印花稅的徵收管理,除本條例規定者外,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本條例由財政部負責解釋;施行細則由財政部制定。
第十六條 本條例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附件: 印花稅稅目稅率表
稅 目 范 圍 稅 率 納稅義務人 說 明
1 購銷合同 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 、補償、易貨等合同 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立合同人
2 加工承攬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 、測繪、測試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攬收入萬分之五貼花 立合同人
3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包括勘察、設計合同 按收取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立合同人
4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立合同人
5 財產租賃合同 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 械、器具、設備等 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貼花 立合同人
6 貨物運輸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 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 按運輸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立合同人 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7 倉儲保管合同 包括倉儲、保管合同 按倉儲保管費用千分之一貼花 立合同人 倉單或棧單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8 借款合同 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貼花 立合同人 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9 財產保險合同 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 按投保金額萬分之零點三貼花 立合同人 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10 技術合同 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 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立合同人
11 產權轉移書據 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 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 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立據人
12 營業帳簿 生產經營用帳冊 記載資金的帳簿, 按固定資產原值與自有流動資金總額萬分之五貼花。其他帳簿按件貼花五元 立帳簿人
13 權利、許可證照 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 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 按件貼花五元 領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