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資本印花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七條規定: 應納稅憑證應當於書立或者領受時貼版花。《
中華人民共和國權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
》第十四條條例第七條所說的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是指在合同的簽訂時、書據的立據時、賬簿的啟用時和證照的領受時貼花。
⑵ 印花稅報稅時間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怎樣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來和國印源花稅暫行條例》第七條規定: 應納稅憑證應當於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四條條例第七條所說的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是指在合同的簽訂時、書據的立據時、賬簿的啟用時和證照的領受時貼花。
印花稅實行自報自繳,如果發生應繳納印花稅行為時,應按上述規定自行貼花。
⑶ 合同印花稅是在什麼時候繳納呢謝謝!
根據《中華人民抄共和國印花襲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
購銷合同印花稅應於合同書立當日,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繳納。
為簡化貼花手續,同一種類應納稅憑證,需頻繁貼花的,納稅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是否採用按期匯總繳納印花稅的方式。
匯總繳納的限期為1個月,採用按期匯總繳納方式的納稅人應事先告知主管稅務機關,繳納方式一經選定,一年內不得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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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處罰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十三條 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稅務機關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1、在應納稅憑證上未貼或者少貼印花稅票的,稅務機關除責令其補貼印花稅票外,可處以應補貼印花稅票金額20倍以下的罰款;
2、違反本條例第六條第一款規定的,稅務機關可處以未注銷或者畫銷印花稅票金額10倍以下的罰款;
3、違反本條例第六條第二款規定的,稅務機關可處以重用印花稅票金額30倍以下的罰款。
偽造印花稅票的,由稅務機關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參考資料: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⑷ 印花稅包括哪些什麼時候收取實收資本的印花稅
印花稅包括:
1、購銷合同
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2、加工承攬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攬收入萬分之五貼花。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包括勘察、設計合同按收取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5、財產租賃合同
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貼花。
實收資本印花稅:
按實收資本的萬分之五計征,在公司注冊的時候繳納。實收資本的印花稅在設置總賬時自行粘貼就可以。
(4)注冊資本印花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擴展閱讀: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
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印花稅征稅對象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具體有:
1、立合同人
2、立據人
3、立賬簿人
4、領受人
5、使用人。
⑸ 企業注冊資本印花稅繳納時間是什麼時候
企業印花稅是收到注冊資金(實收資本)的當月應及時一次性繳納,如有增加,增加部份還應繳納,其稅率是按注冊資本金的萬分之五計算的。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具體有:1、立合同人,2、立據人,3、立賬簿人,4、領受人,5使用人。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1]
征稅范圍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的憑證徵收,沒有列舉的憑證不征稅。具體征稅范圍如下:
1.經濟合同
稅目稅率表中列舉了10大類合同。它們是:
(1)購銷合同。
(2)加工承攬合同。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5)財產租賃合同。
(6)貨物運輸合同。
(7)倉儲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財產保險合同。
(10)技術合同。
2.產權轉移書據
產權轉移即財產權利關系的變更行為,表現為產權主體發生變更。產權轉移書據是在產權的買賣、交換、繼承、贈與、分割等產權主體變更過程中,由產權出讓人與受讓人之間所訂立的民事法律文書。
我國印花稅稅目中的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共5項產權的轉移書據。其中,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是指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不動產、動產所有權轉移所書立的書據,包括股份制企業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因購買、繼承、贈與所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其他4項則屬於無形資產的產權轉移書據。
另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
3.營業賬簿
按照營業賬簿反映的內容不同,在稅目中分為記載資金的賬簿(簡稱資金賬簿)和其他營業賬簿兩類,以便於分別採用按金額計稅和按件計稅兩種計稅方法。
(1)資金賬簿。
(2)其他營業賬簿。
⑹ 印花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印花稅發生義務時間是在應稅憑證的書立或領受時繳納。具體地說,合同在簽訂時繳納;營業賬簿在啟用時繳納;權利、許可證照在領受時繳納。
⑺ 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新增部分 印花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根據來《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源十四條規定, 條例第七條所說的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是指在合同的簽訂時、書據的立據時、帳簿的啟用時和證照的領受時貼花。
如果合同在國外簽訂的,應在國內使用時貼花。
因此,記載資金賬簿,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帳簿的啟用時,即:登記「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賬戶增加時。
⑻ 注冊資本印花稅的滯納金何時計算
資金帳簿按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合計金額萬分之五貼花。印花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應稅憑證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即在合同的簽訂時、書據的立據時、帳簿的啟用時和證照的領受時貼花,不得延至憑征生效日期貼花。
交納印花稅有四種方法:
(1)貼花法: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印花稅票貼在應稅憑證上,並在每枚稅票與憑證交接在騎縫處蓋戳注銷或畫銷。
(2)採用繳款書代替貼花法:一份應稅憑證應納稅額超過五百元的,應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用繳款書或者完稅證完稅,並將其中一聯粘貼在憑證上或由稅務機關在憑證上加蓋完稅戳記代替貼花。
(3)按期匯總繳納法。
(4)代扣代繳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8)注冊資本印花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擴展閱讀:
徵收方式
印花稅根據不同征稅項目,分別實行從價計征和從量計征兩種徵收方式。
(一)從價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
(二)從量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實行從量計稅的其他營業賬簿和權利、許可證照,以計稅數量為計稅依據。
計稅方法
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准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准
⑼ 企業注冊資本與印花稅的關系
兩者之間沒抄有直接的聯系。
從本襲質上講,相關的情況是,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資本收入」和「資本公積」兩項的總和。和注冊資本實收注冊系統訂閱注冊後(不再限制公司設立了股東投資比例和支付全部貨款後第一個時間段。
只要股東在公司的章程規定的時間內支付認購份額),當實際認購的注冊資本認購金額(賬戶之前做容量計劃支付印花稅)。
根據兩項及有關規定,各種生產經營單位實行新的會計制度,統一變更會計科目和帳冊後,不再設置自有流動資金科目。
(9)注冊資本印花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擴展閱讀:
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中稅率表中的稅目資金帳的稅基已不適用,需要重新確定。為便於實施,現就有關來源問題通知如下:
1.生產經營單位執行兩條規定後,賬簿資金入賬的印花稅計算依據改為實收資金和資本公積的總額。
2.兩條規定實施後,新賬簿開立後,企業的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總額大於原貼花資本的,增加部分補助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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