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運代理印花稅
A. 物流貨運代理業要是沒合同,要按發票全部金額的萬分五來交印花稅嗎
按照銷售收入繳納。營業稅。改成增值稅就按照含稅的金額繳納
印花稅
。有的地方地稅可以打折的按照銷售收入。具體可以咨詢你當地的12366.印花稅小稅種。
B. 海運貨代應交稅種有哪些
應該是貨代公司吧,主要涉及地稅。一般交營業稅稅率5%,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分別按應交營業稅額的7%、3%交納,印花稅,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每份貼五元印花稅票,營業賬簿按每本伍元貼印花稅票,有注冊資金的賬本按萬分之五貼印花稅票(注冊資金一次性貼就可以了,沒有增資就不要再貼了)。倉儲保管合同的千分之一繳納印花稅,財產租賃合同金額的千分之一繳納印花稅,服務業務合同一般按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三交納印花稅,貨物運輸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五繳納印花稅。
根據《國際海運條例》及有關規定,中國企業法人和境外國際船船運輸公司在中國境內從事無船承遠業務,應向交通部提出申請並提交有關申謂材料,取得《無船承運業務經營資格登記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從事國際海運無船承運業務使用發票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2]404號)規定,在中國境內注冊,並依法取得交通部(無船承運業務經營資格登記證)的企業,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謂辦理領購、使用《國際海運業運輸專用發票》事宜、領購、使用《國際海運業運輸專用發票》。
對於從事無船承運業務取得的收入是按營業稅交通運輸業稅目(稅率為3%)交稅還是按營業稅服務業錦目(稅率為5%)交稅的問題,一時成為人們爭論的焦點。
認為應按交通運輸業稅目交稅的人認為,從事無船承運業務的企業是以承運人身份接受託運人的貸載,簽發自己的提單或運輸證,向托運人收取運費,承擔承運人責任,從事的是運輸經營活動。因此,應按交通運輸業稅目交稅。
隨著貨運代理人規模的不斷增大、實力的不斷增強,其業務范圍也不斷擴展。有的貨運代理人除從事貸運代理業務之外,還從事運輸、倉儲等經營活動。這些經營活動雖然都徵收營業稅,但屬於不同的營業稅稅目,稅率不同。根據稅法規定,納稅人兼有不同稅目應稅行為的,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目的營業額;未分別核算營業額的,從高適用稅率。因此;貨運代理人應將各種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分別核算,避免因會計處理不當而造成多交稅款的結果。
認為應按服務業稅目交稅的人認為,交通運輸業是指使用運輸工具或人力、畜力將貨物或旅客送達目的地,使其空間位置得到轉移的業務活動。雖然無船承運人在無船承運業務中擔當承運人的身份,但並沒有從事稅法規定的運輸經營活動。無船承運人在其經營活動中只不過是以自己的名義而不是以承運人的名義簽發提單。其取得的收入雖然稱為運費,但其實際所得仍然是提供運輸經營的組織活動所取得的服務費收入,不管這種牧入是代理性質的服務費收入還是其他性質的服務費收入。因此,無船承運業務仍然要按照服務業稅目征稅。
如果貨運代理人從事財產租貨、貨物運輸或倉儲保管或等經營活動,應注意繳納印花稅。租賃機動車輛、機械設備、船舶等的,應按財產租賃合同金額的千分之一繳納印花稅。從事貨物運輸的,應按貨物運輸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五繳納印花稅。從事倉儲、保管業務的,應按倉儲保管合同的干分之一繳納印花稅。對於不開立合同,只開立單據,或者合同不規范的,應按實際計算金額繳納印花稅。
C. 急!國際貨運代理企業之間,開具的國際貨運代理業專用發票,是否繳納印花稅
不需要
D. 貨代每一筆業務都需要繳納印花稅嗎怎麼個交法
原本要求按發票金額的萬分之五支付印花稅,後來取消了這種印花稅。如果開過來的貨代發票上註明了印花稅額,可以不用支付的。
E. 國際貨運代理的徵收稅率
所得稅的10%是稅務局給你核定的利潤率, 有點高;
個人收入調節稅是土政策;
其他的都對,應該交。
F. 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如何繳納印花稅
代理方沒有納稅義務但應負責代理納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貨運憑證徵收印花稅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 [1990] 173 號 ) 第二條規定 " 關於納稅人的確定在貨運業務中 , 凡直接辦理承、托運運費結算憑證的雙方 , 均為貨運憑證印花稅的納稅人。 "
代辦承、托運業務的單位負有代理納稅的義務 ; 代辦方與委託方之間辦理的運費清算單據 , 不繳納印花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G. 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務收入要不要交印花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第一款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務收入需要交印花稅。
第二條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H. 貨代公司按什麼繳印花稅
根據有關規定:在貨運業務中,凡直接辦理承托運費結算的雙方,均為貨運憑證印花稅的納稅人。代辦承、托運業務的單位負有代理納稅義務,代辦方與委託方之間辦理的運費清算單據,不繳納印花稅。在代理業務中,代理單位與委託單位之間簽訂的委託代理合同,凡僅明確代理事項,許可權和責任的,不屬於應稅憑證,不貼印花。
因此,貨運代理企業與貨主簽訂的運輸代理合同和開出的貨物運輸代理業專用發票,不屬於印花稅應稅憑證。貨運代理企業與貨運企業簽訂的運輸合同,就要繳納印花稅。如果沒有簽訂運輸合同,僅取得運輸發票的,則以運輸發票代合同貼花。
I. 請問國際貨運代理業繳納印花稅,都沒有合同的情況下,是按營業收入(不含稅)作為計稅依據嗎跪求!
對的,沒有合同就是要按營業收入來計稅,營業收入本來就是不含稅的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