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徵收印花稅通知書
⑴ 印花稅核定徵收計算方法
採用核定徵收的工來業(自商業)企業的購銷合同核定應繳納印花稅金額=(銷售收入+采購金額)×核定率×適用稅率(0.03%)=10000*0.5*0.03%=1.5元。
所以,當銷售收入為1萬元時,需要繳納的印花稅為1.5元。
(1)核定徵收印花稅通知書擴展閱讀: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印花稅的征稅對象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具體有:
立合同人
立據人
立賬簿人
領受人
使用人
參考資料:網路——印花稅
⑵ 印花稅核定鑒定表如何填寫
印花稅核定鑒定表填寫:
第一,根據文件精神,(根據《廣州市地方稅務局印花稅核定徵收管理辦法》(穗地稅函[2009]第374號)、《關於擴大印花稅核定徵收范圍的通知》(穗地稅函[2010]第83號)、《廣州市地方稅務局關於推進印花稅核定徵收工作的通知》(穗地稅函〔2011〕50號)的精神),它是一個2011年補充的,只要你屬於"批發零售業、製造業、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廣告業、交通運輸和倉儲業的非重點稅源戶",就要填報,文件沒有明確截止時間,但是文件明確是今年,所以應該說在年內都是可以的.
第二,這只是一個核定,不僅和收入有關系,還有支出有關系,你可以看一下文件的第二部分,沒有收入也可能要繳納印花稅的.你可以看一下《印花稅核定鑒定表》(附件1),裡面沒有填今年收入的地方.
第三,你填《印花稅核定鑒定表》(附件1)一份,給你的稅管員即可,最多帶上稅務登記證的副本,稅務局一般是要批的,所以一般不會當天完成,完了稅務局會開具《稅務事項通知書》給你,裡面有明確的說明.關於鑒定表的填寫,附件中可以看到,前面的名稱/地址/號碼等就不用說了,上年情況按你的2010年會計賬簿填寫,應納稅憑證類型,按文件第一點核定徵收范圍及核定率中的表格的稅目填寫,後面的在第一點中的表格就有了,相應填寫就行.最後簽上你的大名,蓋上章即可.
辦理印花稅核定徵收鑒定業務
納稅人辦理印花稅核定鑒定業務可以到辦稅服務廳綜合服務崗,此事項屬於「先辦後審」范圍,由綜合服務崗受理,稅務所稅源管理崗審核,區局稅政管理崗審批,最後由綜合服務崗出件、送達納稅人。
所需資料:
納稅人按照規定如實填寫《印花稅核定徵收鑒定表》,將鑒定表提交綜合管理崗窗口工作人員
辦理流程:
1、表格填寫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納稅人補正或重新填報;
2、表格填寫符合法定形式的,同意印花稅核定徵收意見,將《印花稅核定徵收鑒定表》錄入省局核心系統。將相關資料傳遞到稅務所涉稅事項管理崗。
3、稅務所稅源管理崗審核,區局稅政管理崗審批,最後由綜合服務崗出件、送達納稅人。
取件提示:
納稅人根據受理事項完成時限,到受理窗口領取辦理事項的審批資料,超過30天領件的,應該到主管稅務所內務管理崗領取。
⑶ 請問怎樣寫印花稅申請核定報告啊謝謝!!!
XX地稅局:
因應稅憑證數量較多(或內部多個部門對外簽訂應稅憑證等等等等反正是類似原因),我公司無法保證各類應稅憑證及時、准確、完整地進行登記和申報貼花,特向你局申請採用核定徵收方式繳納印花稅。
妥否,請批示
XX公司
年月日
⑷ 怎樣確定核定徵收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2、增值稅一般納復稅人的銷售制貨物合同中,如果貨款和銷項稅金能夠分別體現,那麼,這部分稅金是否徵收印花稅? 答:吉地稅財行函[2001]23號文件第四條規定:關於對單位及個人核定徵收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問題。根據《吉林省印花稅徵收管理辦法》,對買賣雙方簽定商品購銷合同並核定徵收印花稅的單位及個人,其「購進金額」和「銷售收入」的計稅金額,均以購進商品付給對方的全部價款和銷售商品收到對方的全部價款為計稅依據。 提示:核定徵收印花稅應以其「購進金額」和「銷售收入」的不含稅價來確定核定徵收的計稅依據。因為增值稅屬於價外稅,一搬納稅人企業帳載銷售收入是不含稅的,進貨金額也是不含稅的。對核定徵收時不應硬性加入稅金。 對於小規模納稅人,如果銷售收入與購進金額是含稅的也不要硬性減除稅金。 (以上理解是與財行處主管該稅種的權威人員探討後作出的解答。)
⑸ 印花稅核定徵收
核定徵收
印花稅
,
購銷合同
為
商品銷售收入
*核定
比例
*印花
稅率
+購買材料專、
商品
支出
*核定比屬例*印花稅率
「銷售合同」為會計核算的
銷售額
,當然屬於不含稅銷售額,「采購合同」為會計核算的「原材料」或「
庫存
商品」科目的金額,
一般納稅人
應當是不含稅金額,
小規模納稅人
當然為含稅價。采購
合同金額
可以不包括
月末
暫估的庫存
商品價值
。
⑹ 怎麼樣填寫核定徵收印花稅申請表
1.納稅人因憑證管理等方面的原因,不能完整准確的提供應稅憑證和計稅依據、正確計算繳納印花稅的,也可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請採用核定徵收方法繳納印花稅;
2.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填報《核定徵收印花稅申請表》,經核准後,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向納稅人發放《核定徵收印花稅通知書》。
3.主管地方稅務機關依據納稅人當期實際銷售(營業)收入、采購成本或費用等項目及確定的核定征稅比例,計算徵收印花稅。計算公式如下:
4.應納印花稅稅額=銷售(營業)收入(采購成本、費用等)×核定比例×適用稅率
當期應繳印花稅=計稅依據×核定比例×稅率
5.實行印花稅核定徵收的納稅人,納稅期限為一個月,納稅人應在次月10日前計算、繳納印花稅。稅額較小的,經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確定,可將納稅期限延長至一個季度或半年。
注意這里核定的僅僅是購銷合同的印花稅,即企業經營業務的印花稅,例如企業銷售采購印花稅是核定的,但是同時企業租賃房屋、帳薄等等其他業務的印花稅還是要按非核定的規定來繳納。
(6)核定徵收印花稅通知書擴展閱讀: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
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國務院發出通知,決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調整證券交易印花稅中央與地方分享比例。國務院通知指出,為妥善處理中央與地方的財政分配關系,國務院決定;
從2016年1月1日起,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由現行按中央97%、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調整為中央收入。國務院通知要求,有關地區和部門要從全局出發,繼續做好證券交易印花稅的徵收管理工作,進一步促進我國證券市場長期穩定健康發展。
依據財會[2016]22號文規定,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之前是在「管理費用」科目中列支的「四小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此次同步調整到「稅金及附加」科目。
計稅方法
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准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准
⑺ 關於核定徵收印花稅
可以登錄山東地稅的網站查詢,現在已經公布到7月份了,http://www.sdds.gov.cn/sdds/78251143037190144/index.html
另外也可以打12366咨詢電話查詢,只收市話費,沒有信息費
⑻ 稅務機關對哪些情形可以進行核定徵收印花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和印花稅的稅源特點,為內加強印花稅徵收管容理,納稅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稅務機關可以核定納稅人印花稅計稅依據:
1、未按規定建立印花稅應稅憑證登記簿,或未如實登記和完整保存應稅憑證的;
2、拒不提供應稅憑證或不如實提供應稅憑證致使計稅依據明顯偏低的;
3、採用按期匯總繳納辦法的,未按地方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報送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報告,經地方稅務機關責令限期報告,逾期仍不報告的或者地方稅務機關在檢查中發現納稅人有未按規定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的。
地方稅務機關核定徵收印花稅,應向納稅人發放核定徵收印花稅通知書,註明核定徵收的計稅依據和規定的稅款繳納期限。地方稅務機關核定徵收印花稅,應根據納稅人的實際生產經營收入,參考納稅人各期印花稅納稅情況及同行業合同簽訂情況,確定科學合理的數額或比例作為納稅人印花稅計稅依據。各級地方稅務機關應逐步建立印花稅基礎資料庫,包括:分行業印花稅納稅情況、分戶納稅資料等,確定科學合理的評估模型,保證核定徵收的及時、准確、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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