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什麼時候改成稅金及附加
⑴ 錯把印花稅當成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該如何調整
一、印花稅是通過「管理費用」核算的。
二、可以這樣做分錄:
1、改正第一筆分錄:
借:管理費用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紅字)
2、改正第三筆要錄:
貸:管理費用
貸: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紅字)
⑵ 營改增後的房產稅,印花稅,什麼時候開始入稅金及
依據財會[2016]22號文規定,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
需要提醒的是,之前是在「管理費用」科目中列支的「四小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本次也同步調整到「稅金及附加」科目。
開始執行時間為2016年12月3日,也就是該文發布之日。
⑶ 1月份 把印花稅走管理費科目了 2月份是不是改成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
印花稅就該進管理費用,不能進營業稅金及附加。
⑷ 從什麼時候開始把印花稅重分類到營業稅金及附加
依據財會2016 22號文規定,將營業稅金及附加 科目調整為 稅金及附加。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 消費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 資源稅 教育附加費以及 房產稅 土地使用稅 車船稅 印花稅 等
⑸ 請問下印花稅財會(2016)22印花稅改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是所有印花稅
是的。
印花稅進入到「稅金及附加」科目中核算,並不是22號文件的新規定,而是在13年版《小企業會計准則》中早已明確了的。不論是購銷合同,還是資金賬簿等等,所有繳納的印花稅都在「稅金及附加」科目中核算。
⑹ 印花稅可以計入營業稅金及附加嗎
可以。
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6〕22號)的有關要求,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
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利潤表中的「營業稅金及附加」項目調整為「稅金及附加」項目,已自發布之日(2016年12月3日)起施行。
拓展資料:
營業稅金及附加: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等相關稅費。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和《關於印發《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6〕22號)等有關規定,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將計入"稅金及附加"不再計入「管理費用」科目核算。
二、企業按規定計算確定的與經營活動相關的稅費,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費」等科目。企業收到的返還的消費稅、營業稅等原記入本科目的各種稅金,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由於分期收款銷售商品核算方法與以前不同,新增加科目「長期應收款」 。
營業稅金及附加 網路
⑺ 印花稅不計入應交稅費為什麼還稅金及附加
企業交納的印花稅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於購買印花稅票時,直接借記「稅金及附加」科目。
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6〕22號)的有關要求,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
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利潤表中的「營業稅金及附加」項目調整為「稅金及附加」項目,已自發布之日(2016年12月3日)起施行。
期末,應將「稅金及附加」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稅金及附加」科目無余額。企業交納的印花稅,不會發生應付未付稅款的情況,不需要預計應納稅金額,同時也不存在與稅務機關結算或者清算的問題。
⑻ 現在計提印花稅的時候是通過管理費用還是稅金及附加
計提印花稅通過稅金及附加科目。
根據財會[2016]22號文,利潤表中的「營業稅金及附加」項目調整為「稅金及附加」項目,之前在「管理費用」科目中列支的「四小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也同步調整到「稅金及附加」科目。
會計分錄
(1)先計提的賬務處理: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等
(2)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等
貸:銀行存款
(3)印花稅繳納
借:稅金及附加
貸:銀行存款
拓展資料: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憑證徵收的一種稅。
稅金及附加是指企業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相關稅費,包括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
企業應當設管「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其中,按規定計算確定的與經營活動相關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等稅費,企業應借記「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應交稅費」科目。期末,應將「稅金及附加」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稅金及附加」科目無余額。企業交納的印花稅,不會發生應付未付稅款的情況,不需要預計應納稅金額,同時也不存在與稅務機關結算或者清算的問題。因此,企業交納的印花稅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於購買印花稅票時,直接借記「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資料來源:網路:稅金及附加
⑼ 印花稅不是應該記到管理費用么,什麼時候是管理費用什麼時候用到稅金及附加
你該學習哈新規了,現在都是記到稅金及附加裡面了,請採納!
⑽ 購買印花稅票是不是和印花稅一起改成稅金及附加了
對,現在全部改在稅金及附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