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工程合同要繳印花稅嗎
Ⅰ 電力購銷合同征印花稅嗎
法律分析:不需要。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二)產權轉移書據;(三)營業賬簿;(四)權利、許可證照;(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五條 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為簡化貼花手續,應納稅額較大或者貼花次數頻繁的,納稅人可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採取以繳款書代替貼花或者按期匯總繳納的辦法。
Ⅱ 電力工程所交稅種及稅率各是多少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9%;小規模納稅人3%
城建稅:增值稅的7%
教育費附加:增值稅的3%
地方教育費附加:增值稅的2%
印花稅:合同價的0.03%
Ⅲ 做電力工程報稅是多少
應當在施工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繳納,並需要提供《外管證》;
1、營業稅按照營業額依照3%稅率計算繳納;
2、城建稅按照營業稅額依照施工地的適用稅率計算繳納,(適用稅率:城市7%,縣城、建制鎮5%,不在上述地區的1%);
3、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分別按照營業稅額依照3%和2%費率計算繳納;
4、印花稅按照工程營業額依照萬分之三的稅率計算繳納,也可以回機構所在地繳納,通常施工地會徵收的;
5、企業所得稅按照工程營業額依照千分之二預繳,回機構所在地匯算清繳;
至於其他費金,各地不一。
Ⅳ 電力設計、民用建築設計收入是否繳納印花稅按什麼稅目
要交印花稅的,按照勘察設計合同,繳納合同總額萬分之五的印花稅
Ⅳ 電氣設備安裝有印花稅嗎
電氣設備安裝應該屬於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有印花稅的,下面關於印花稅的定義和徵收對象及其范圍分別做以說明: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征稅對象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具體有:1、立合同人,2、立據人,3、立賬簿人,4、領受人,5使用人。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2]
征稅范圍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的憑證徵收,沒有列舉的憑證不征稅。具體征稅范圍如下:1.經濟合同稅目稅率表中列舉了10大類合同。它們是:(1)購銷合同。
(2)加工承攬合同。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5)財產租賃合同。
(6)貨物運輸合同。
(7)倉儲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財產保險合同。
(10)技術合同。[1]
2.產權轉移書據
產權轉移即財產權利關系的變更行為,表現為產權主體發生變更。產權轉移書據是在產權的買賣、交換、繼承、贈與、分割等產權主體變更過程中,由產權出讓人與受讓人之間所訂立的民事法律文書。
我國印花稅稅目中的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共5項產權的轉移書據。其中,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是指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不動產、動產所有權轉移所書立的書據,包括股份制企業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因購買、繼承、贈與所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其他4項則屬於無形資產的產權轉移書據。
另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
3.營業賬簿
按照營業賬簿反映的內容不同,在稅目中分為記載資金的賬簿(簡稱資金賬簿)和其他營業賬簿兩類,以便於分別採用按金額計稅和按件計稅兩種計稅方法。
(1)資金賬簿。
(2)其他營業賬簿。
Ⅵ 與電力公司簽訂的配電安裝工程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一、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
由於合同屬於第一類,所以需要交印花稅。
二、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Ⅶ 電力施工單位一般要交哪些稅,什麼情況下
電力施工單位涉及繳納的稅金: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水利基金、印花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企業所得稅、車船使用稅等。
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營業收入3%繳納;一般納稅人按11%計算銷項稅
2、城建稅。按繳納的營業稅3%-7%繳納;
3、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3%繳納;
4、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2%繳納;
5、印花稅:裝飾裝修工程合同按承包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帳本按5元/本繳納(每年啟用時);年度按「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之和的萬分之五繳納(第一年按全額6、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繳納(各地規定不一,XX元/平方米);
7、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繳納;
8、車船稅按車輛繳納(各地規定不一,不同車型稅額不同,XX元輛);
9、企業所得稅按應納稅所得額(調整以後的利潤)繳納(註:2008年起稅率為25%);
10、發放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11、土地使用稅。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12、水利基金按繳納的營業稅1%繳納;
在發生應稅收入或應稅行為的時候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