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借款合同印花稅稅率
㈠ 借款合同的印花稅稅率是多少
一、正面回答
借款合同印花稅率是萬分之零點五。根據相關的規定,銀行及其它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貼花。非金融機構和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不屬於印花稅的征稅范疇,不徵收印花稅。
二、分析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訂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設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三、印花稅稅率是怎計算公式?
實行比例稅率的憑證,印花稅的計算公式為印花稅應納稅額=應稅憑證計稅金額×比例稅率。實行定額稅率的憑證,印花稅的計算公式為印花稅應納稅額=應稅憑證件數×定額稅率。
㈡ 銀行借款合同印花稅多少
借款合同印花稅的稅率是萬分之零點五,個人或者企業和銀行簽訂借款合同,需要按照合同借款金額繳納印花稅,如果是個人之間的借款,則不用繳納。如採取分期還款,一般情況下,在借款合同訂立之後,就按照本金來購買印花稅票進行貼花。一、借款合同印花稅多少?
銀行及其它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貼花。非金融機構和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不屬於印花稅的征稅范疇,不徵收印花稅。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帳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二、借款合同印花稅處理上要注意什麼?
1、凡是一項信貸業務既簽訂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開借據的,只就借款合同所載金額計稅貼花;凡是只填開借據並作為合同使用的,應以借據合同所載金額計稅貼花;凡是只填開借據並作為合同使用的,應以借據所載金額計稅,在借據上貼花。如果雙方在口頭上達成借貸協議,在借款時通過借據作憑證,應按每次借據金額計稅貼花。
2、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簽訂,規定最高限額,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額內隨借隨還。這種借款次數頻繁,如果每次借款都要貼花,勢必加重雙方負擔。因此,對這類合同只就其規定的最高額在簽訂時貼花一次,在限額內隨借隨還不簽訂新合同的,不再另貼印花。
3、目前,有些借款方以財產作抵押,從貸款方取得一定數量的抵押貸款,這種借貸方式屬資金信貸業務,這類合同應按借款合同貼花,其後如果借款方因無力償還借款而將抵押資產轉移給貸款方時,還應就雙方書立的產權書據,按「產權轉移書據」的有關規定計稅貼花。
4、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經營的融資租賃業務,是一種以融物方式達到融資目的的業務,實際上是分期償還的固定資金借款。因此,對融資租賃合同,亦應按合同所載租金總額,暫按借款合同計稅貼花。
綜上所述,和銀行等金融機構簽訂的借貸合同,在印花稅的計稅憑證范圍內,需要借款人繳納印花稅。執行的稅率是萬分之零點五,計稅基數就是借款金額。繳納印花稅通常是由納稅人去稅務局購買印花稅票,然後在借款合同上貼花。
㈢ 正常銀行借款合同印花稅多少
銀行借款合同的印花稅稅率是萬分之五,印花稅指的是在日常多的經濟活動和交往當中書立、領受憑證而需要徵收的一種稅,根據不同的借款形式,計稅的辦法都是不一樣的,但對於一些特定的借款合同是不需要徵收印花稅的。一、正常銀行借款合同印花稅多少
銀行借款合同印花稅稅率按照萬分之五收取。應計征印花稅的借款合同的范圍包括: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也應按合同貼花。借款合同的計稅金額為借款金額。應納稅額=借款金額×0.05‰.
二、不需要交印花稅的借款合同
1、與非金融機構的借款合同
企業與非金融機構(如小額貸款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簽訂的借款合同,根據國稅發[1991]155號第五條和《金融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這些機構不需要取得金融業務許可證,不屬於金融機構,該類借款合同不需貼花。
2、與企業、個人之間的借款合同
企業與企業、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借款,包括企業之間的統借統貸合同,不需繳納印花稅。
3、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展期合同
經過協商僅延長借款合同還款期限簽訂的借款展期合同,根據國稅發[1991]155號第七條規定,暫不貼花。
4、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委託貸款合同
委託單位與銀行簽訂的委託貸款合同,根據國稅發[1991]155號第六條和第十四條的規定:在代理業務中,代理單位與委託單位之間簽訂的委託代理合同,凡僅明確代理事項、許可權和責任的,不需印花。
5、與金融機構簽訂的授信合同
企業與銀行簽訂的授信額度協議,根據《商業銀行授權、授信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第四款,是銀行對借款人在一定期間內允許融資的額度計劃,與「借款合同」有區別,不需貼花。
6、限額內的循環借款
企業與銀行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根據國稅地字[1988]30號第二條規定,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按合同規定的最高借款限額的0.05‰貼花,在限額內發生的循環借款不需貼花。
7、與金融機構的貼現協議
企業辦理匯票貼現,提前獲得資金,將票據轉移給銀行,銀行扣除貼現利息,曾經山東地稅的魯地稅函[2005]30號文要求按短期借款需要繳納印花稅,但該法規已廢止。根據理道的分析,貼現協議不屬於借款合同,不需貼花。
8、信用證押匯
信用證買方押匯,是指企業進口貨物付匯時,因資金周轉、投資成本等原因,要求銀行代企業墊付應付款項的短期資金融通,企業需要向銀行支付一定利息,雖然具有融資性質,但不屬於印花稅應稅范圍,不需貼花。
9、保理合同
國內保理業務是將應收款項轉讓給保理商(如銀行)提前獲得資金的業務,雖然具有融資性質,但不屬於借款,不需貼花。
10、小微企業的優惠
根據財稅[2014]78號文規定:小微企業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
銀行借款合同的印花稅是按照萬分之五來進行徵收的,但不是所有的借款合同都需要徵收印花稅,比如和非金融機構的幾款合同或者是和企業、個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就不需要徵收印花稅。
㈣ 借款合同印花稅率
法律主觀:
借款合同印花稅率是萬分之零點五。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的規定,銀行及其它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貼花。非金融機構和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含歷,不屬於印花稅的征稅范疇,不徵收印花稅。
法律客觀:
《印花稅法》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應稅憑證、進行證券交易的單位和個人,為印花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印花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書立在境內使用的應稅憑證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印花稅。《印花稅法》第五條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如下:(一)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合同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二)應稅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產權轉移書據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三)應稅營業賬簿的計稅依據,為賬簿記載的實碼老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四)證券交易的計稅依據談模搜,為成交金額。
㈤ 貸款合同印花稅稅率是什麼
一、正面回答
國家借款合同印花稅稅率是0.05‰,應納印花稅額=借款金額×0.05‰。計算出應納稅額,我們就可以去地稅或者指定銀行等地方購買相應金額的印花稅票,將其黏貼在借款合同上面,並將其劃線或做完稅標志,就完成了印花稅的繳納工作了。
二、詳情
所謂印花稅就是國家稅務部門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設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其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已經完稅的證明而得名。印花稅的征稅對象是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具體有:立據人、立合同人、領受人、使用人、立賬簿人。其中借款合同正是在印花稅的納稅范圍內。
三、對不同的借款形式,主要採取下列計稅辦法:
1、凡是一項信貸業務既簽訂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開借據的,只就借款合同所載金額計稅貼花;凡是只填開借據並作為合同使用的,應以借據所載金額計稅,在借據上貼花。如果雙方在口頭上達成借貸協議,在借款時通過借據作憑證,應按每次借款金額計稅貼花。
2、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簽訂,規定最高限額,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額內隨借隨還。這種借款次數頻繁,如果每次借款都要貼花,勢必加重雙方負擔。因此,對這類合同只就其規定的最高額在簽訂時貼花一次,在限額內隨還不簽訂新合同的,不再另貼印花。
3、有些借款方以財產作抵押,從借款方取得一定數量的抵押貸款,這種借貸方式屬資金信貸業務,這類合同應按借款合同貼花,其後如果借款方因無力償還借款而將抵押財產轉移給貸款方時,還應就雙方書立的產權書據,按"產權轉移書據"的有關規定計稅貼花。
4、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經營的融資租賃業務,是一種以融物方式達到融資目的的業務,實際上是分期償還的固定資金借款。因此,對融資租賃合同,亦應按合同所載租金總額,暫按借款合同計稅貼花。
四、相關法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銀行及其它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貼花。非金融機構和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不屬於印花稅的征稅范疇,不徵收印花稅。
㈥ 借款合同印花稅稅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印花稅借款合同,指銀行業金融機構、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設立的其他金融機構與借款人(不包括同業拆借)的借款合同,稅率為借款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
一、借款合同繳納印花稅稅率是多少:
1、需要確定的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2、只有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要嫌睜繳納印花稅。
3、銀行借款合同,依據《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計算,比如100萬的借款合同,企業與銀行雙方需要分別繳納印花稅50元。
二、借款合同印花稅相關知識
1、銀行借款合同,依據《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計算。
2、也就是說,與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簽訂的借款合同(包括與金融機構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抵押貸款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
3、這里強調的是簽訂合同的對象是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其他金融組織,是指除人民銀行、各專業銀行以外,由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領取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書的單位。
法律依據
《印花稅法》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應稅憑證芹念歲、進行證券交易的單位和個人,為印花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印花稅。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書立在境內使用的應稅憑證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印花稅。高兆
《印花稅法》第五條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如下:
(一)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合同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二)應稅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產權轉移書據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三)應稅營業賬簿的計稅依據,為賬簿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
(四)證券交易的計稅依據,為成交金額。
㈦ 一般借款合同交不交印花稅
一般企業和金融機構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需要交納印花稅,印花稅是按照借款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繳納的,企業和非金融機構之間以及自然人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所以,借款合同交不交印花稅的這個問題要根據具體的情況分析。一、一般借款合同交不交印花稅?
企業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需要交納印花稅。借款合同是指銀行及其它金融組織和借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並按借款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貼花。據此,企業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需要交納印花稅。」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銀行與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和非金融性質的企業或個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企業向股東貸款是企業進行融資的常見方式,和股東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如果雙方都不屬於金融機構,無需貼花。
二、關於借款合同的規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形式和內容】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借款人應當提供真實情況義務】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第六百七十條 【借款利息不得預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條【貸款人未按照約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約定收取借款的後果】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條【貸款人的監督、檢查權】貸款人按照約定可以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向貸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或者其他資料。
第六百七十三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責任】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條【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期限】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返還借款的期限】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逾期返還借款的責任】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條 【借款人提前返還借款】借款人提前返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綜上所述,非金融機構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都不需要繳納印花稅,借款合同生效的時間應該是履行了出借義務之後,而且最新的法律制度也明確規定,如果出借方沒有及時履行借款義務,給借款人造成了損失,要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