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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納稅申報表代理人是誰

發布時間: 2024-10-07 14:07:47

印花稅是哪方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細則》規定「對於同一憑證,如果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並各執一份的,各方均為納稅人,應當由各方就所持憑證的各自金額貼花。

當事人,是指對憑證有直接權利義務關系的單位和個人,不包括保人、證人、鑒定人。如果應稅憑證是由當事人的代理人代為書立的,則由代理人代為承擔納稅義務。」

印花稅是以經濟活動中簽立的各種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帳簿、權利許可證照等應稅憑證文件為對象所征的稅。

(1)印花稅納稅申報表代理人是誰擴展閱讀:

印花稅性質特點:

(一)兼有憑證稅和行為稅性質

印花稅是單位和個人書立、領受的應稅憑證徵收的一種稅,具有憑證稅性質。另一方面,任何一種應稅經濟憑證反映的都是某種特定的經濟行為,因此,對憑證征稅,實質上是對經濟行為的課稅。

(二)征稅范圍廣泛

印花稅的征稅對象包括了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的各種應稅憑證,凡書立和領受這些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要繳納印花稅,其征稅范圍是極其廣泛的。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經濟法制的逐步健全,依法書立經濟憑證的現象將會愈來愈普通。因此,印花稅的徵收面將更加廣闊。

(三)稅率低、負稅輕

印花稅與其他稅種相比較,稅率要低得多,其稅負較輕,具有廣集資金、積少成多的財政效應。

㈡ 鍗拌姳紼庢姤閿欎簡濡備綍鏇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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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各類合同印花稅稅率標准一覽表2023最新以及申報

據我國《印花稅法》規定,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具體有:立合同人、立據人、立賬簿人、領受人和使用人,且每種合同的稅率與納稅人都並非相同。那麼具體是怎麼規定的呢?律師為你講解。
各類合同印花稅稅率標准一覽表最新以及申報
一、購銷合同
范圍: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等合同
稅率:按購銷金額0.03%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范圍: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稅率:按承包金額0.03%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三、技術合同
范圍: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
稅率:按所載金額0.03%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四、借款合同
范圍: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
稅率:按借款金額0.005%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說明: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五、財產租賃合同
范圍: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
稅率:按租賃金額1‰渣散(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1元,按1元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六、倉儲保管合同
范圍:包括倉儲、保管合同
稅率:按倉儲保管費用0.1%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說明:倉單或棧單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七、財產保險合同
范圍: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
稅率:按保險費收入0.1%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說明: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八、營業賬簿
范圍:生產、經營用賬冊
稅率:記載資金的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金額0.05%貼花。
納稅人:立賬簿人
九、貨物運輸合同
范圍:包括民用航空運輸、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
稅率:按運輸費用0.05%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說明: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十、產權轉移書據
范圍: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
稅率:按所載金額0.05%貼花
納稅人:立據人
十一、加工承攬合同
范圍: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
稅率:按加工或承攬收入0.05%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十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范圍:包括勘察、設計合同
稅率:按收取費用0.05%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十三、權利、許可證照
范圍: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
稅率:按件貼花5元
納稅人:領受人
印花稅如何申報
凡印花稅納稅申報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10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局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售報告表。
印花稅的申報期限和納稅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申報時間:凡印花稅納稅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十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表報告表。只辦理稅務注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稅納稅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年稅款。
印花稅的納稅期限是在印花稅應稅憑證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的。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繳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
印花稅的繳納方法有哪些
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
印花稅還可以委託代征,稅務機關委託經由發放或者辦理應稅憑證的單位代為徵收印花稅稅款。
婚後不繳
2012年2月20日,國稅總局納稅服務司就納稅咨詢熱點問題作出解答,明確夫妻婚前財產婚後加名無需繳納印花稅。
根據《印花稅法施行細則》第五條規定,暫宏橡行條例第二條所說的產權轉移書據。如絕氏《民法典》規定,婚後約定一方的財產可以變為共同財產,所以夫妻婚前財產,婚後加名,是夫妻之間關於財產的一種處分行為,是夫妻之間對財產關系作出的一個約定,並不代表產權的變更,不是一般意義上所講的普通的贈與關系。因此,按照現行規定,不屬於《印花稅法施行細則》第五條規定的征稅范圍,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電子賬本繳納印花稅
根據《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的相關法規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在領取營業執照後15日內,需要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設置賬簿,這里的賬簿主要有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和輔助性賬簿。
根據《印花稅法實施細則》的相關法規規定,稅目稅率表中的記載資金的賬薄,是指載有固定資產原值和自有流動資金的總分類賬薄,或者專門設置的記載固定資產原值和自有流動資金的賬薄。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金賬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中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在執行「兩則」後,其「記載資金的賬簿」的印花稅計稅依據要修改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
另外還有規定,企業執行「兩則」啟用新賬簿後,其「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大於原已貼花資金的,需要根據增加的部分補貼印花。

㈣ 25個與印花稅有關的熱點問答

自7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開始施行。近日,國家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平台發布一批有關印花稅的熱點問答,精選了25個關注度較高的問題,一起來學習吧。
1
印花稅應稅憑證有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亂仿畝九號)第二條,本法所稱應稅憑證,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列明的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和營業賬簿。根據《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合同(指書面合同),包嘩森括借款合同、融資租賃合同、買賣合同、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運輸合同、技術合同、租賃合同、保管合同、倉儲合同、財產保險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包括土地使用權出讓書據,土地使用權、房屋等建築物和構築物所有權轉讓書據(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轉移),股權轉讓書據(不包括應繳納證券交易印花稅的),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轉讓書據;營業賬簿;證券交易。
2
公司跟境外企業簽合同,要幫境外企業代扣代繳印花稅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九號)第十四條,納稅人為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由納稅人大帆自行申報繳納印花稅,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等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第一條第四款,納稅人為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境外單位或者個人的境內代理人應當按規定扣繳印花稅,向境內代理人機構所在地(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解繳稅款。納稅人為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納稅人應當自行申報繳納印花稅。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資產交付地、境內服務提供方或者接受方所在地(居住地)、書立應稅憑證境內書立人所在地(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涉及不動產產權轉移的,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3
保險保障基金公司的哪些應稅憑證免徵印花稅?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保險保障基金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41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6號),2023年12月31之前,對保險保障基金公司下列應稅憑證,免徵印花稅:1.新設立的資金賬簿;
2.在對保險公司進行風險處置和破產救助過程中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
3.在對保險公司進行風險處置過程中與中國人民銀行簽訂的再貸款合同;
4.以保險保障基金自有財產和接收的受償資產與保險公司簽訂的財產保險合同;
對與保險保障基金公司簽訂上述產權轉移書據或應稅合同的其他當事人照章徵收印花稅。
4
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是否需要徵收印花稅?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7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6號),2023年12月31日之前,對金融機構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5
對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是否徵收印花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九號)第十二條規定,下列憑證免徵印花稅:
......
(六)財產所有權人將財產贈與政府、學校、社會福利機構、慈善組織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
6
信貸資產證券化過程中的合同徵收印花稅有何具體規定?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信貸資產證券化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5號)第一條:一、關於印花稅政策問題
......
(三)發起機構、受託機構在信貸資產證券化過程中,與資金保管機構(指接受受託機構委託,負責保管信託項目財產賬戶資金的機構,下同)、證券登記託管機構(指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及其他為證券化交易提供服務的機構簽訂的其他應稅合同,暫免徵收發起機構、受託機構應繳納的印花稅。
(四)受託機構發售信貸資產支持證券以及投資者買賣信貸資產支持證券暫免徵收印花稅。
(五)發起機構、受託機構因開展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而專門設立的資金賬簿暫免徵收印花稅。
7
印花稅應稅憑證所載金額為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的,如何計算應納稅額?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幹事項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第三條第五款,應稅憑證金額為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的,應當按照憑證書立當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摺合人民幣確定計稅依據。
8
多個當事人共同簽訂應稅合同的,如何計算徵收印花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九號)第十條,同一應稅憑證由兩方以上當事人書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額分別計算應納稅額。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幹事項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第三條第一款,同一應稅合同、應稅產權轉移書據中涉及兩方以上納稅人,且未列明納稅人各自涉及金額的,以納稅人平均分攤的應稅憑證所列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確定計稅依據。
9
對發電廠與電網之間、電網與電網之間簽訂的購售電合同按何稅目徵收印花稅?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幹事項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第二條第三款,發電廠與電網之間、電網與電網之間書立的購售電合同,應當按買賣合同稅目繳納印花稅。
10
同一憑證上記載不同的稅目事項應如何繳納印花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九號)第九條,同一應稅憑證載有兩個以上稅目事項並分別列明金額的,按照各自適用的稅目稅率分別計算應納稅額;未分別列明金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11
實際結算金額與簽訂合同所載金額不一致的情況下如何繳納印花稅?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幹事項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第三條第二款,應稅合同、應稅產權轉移書據所列的金額與實際結算金額不一致,不變更應稅憑證所列金額的,以所列金額為計稅依據;變更應稅憑證所列金額的,以變更後的所列金額為計稅依據。已繳納印花稅的應稅憑證,變更後所列金額增加的,納稅人應當就增加部分的金額補繳印花稅;變更後所列金額減少的,納稅人可以就減少部分的金額向稅務機關申請退還或者抵繳印花稅。12
內地投資者從香港基金分配取得收益的個人所得稅由誰來代扣代繳?
根據《關於交易型開放式基金納入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後適用稅收政策問題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證監會公告2022年第24號)第二條,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代扣代繳內地投資者從香港基金分配取得收益的個人所得稅。13
未履行的合同能否退印花稅?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幹事項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第三條第七款,未履行的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已繳納的印花稅不予退還及抵繳稅款。
14
哪些憑證不屬於印花稅的征稅范圍?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幹事項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第二條第四款,下列情形的憑證,不屬於印花稅徵收范圍:
1.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書,仲裁機構的仲裁文書,監察機關的監察文書。
2.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按照行政管理許可權徵收、收回或者補償安置房地產書立的合同、協議或者行政類文書。
3.總公司與分公司、分公司與分公司之間書立的作為執行計劃使用的憑證。
15
轉讓股權的印花稅計稅依據如何確定?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幹事項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第三條第四款,納稅人轉讓股權的印花稅計稅依據,按照產權轉移書據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認繳後尚未實際出資權益部分)確定。
16
在境外簽訂的合同需要交印花稅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九號)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書立在境內使用的應稅憑證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印花稅。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幹事項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第二條第一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書立在境內使用的應稅憑證,應當按規定繳納印花稅。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1.應稅憑證的標的為不動產的,該不動產在境內;
2.應稅憑證的標的為股權的,該股權為中國居民企業的股權;
3.應稅憑證的標的為動產或者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的,其銷售方或者購買方在境內,但不包括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銷售全在境外使用的動產或者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
4.應稅憑證的標的為服務的,其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內,但不包括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全在境外發生的服務。
17
企業之間的訂單、要貨單需要交印花稅嗎?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幹事項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第二條第二款,企業之間書立的確定買賣關系、明確買賣雙方權利義務的訂單、要貨單等單據,且未另外書立買賣合同的,應當按規定繳納印花稅。
18
未列明金額的合同如何繳納印花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九號)第六條,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未列明金額的,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按照實際結算的金額確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等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第一條第二款規定,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未列明金額,在後續實際結算時確定金額的,納稅人應當於書立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的首個納稅申報期申報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書立情況,在實際結算後下一個納稅申報期,以實際結算金額計算申報繳納印花稅。
19
境內的貨物多式聯運,如何確定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幹事項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第三條第六款,境內的貨物多式聯運,採用在起運地統一結算全程運費的,以全程運費作為運輸合同的計稅依據,由起運地運費結算雙方繳納印花稅;採用分程結算運費的,以分程的運費作為計稅依據,分別由辦理運費結算的各方繳納印花稅。
20
納稅人享受印花稅優惠,如何辦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等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第一條第五款,印花稅法實施後,納稅人享受印花稅優惠政策,繼續實行「自行判別、申報享受、有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納稅人對留存備查資料的真實性、整性和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21
納稅人享受土地增值稅優惠事項如何辦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等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第二條第一款,土地增值稅原備案類優惠政策,實行納稅人「自行判別、申報享受、有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納稅人在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按規定填寫申報表相應減免稅欄次即可享受,相關政策規定的材料留存備查。納稅人對留存備查資料的真實性、整性和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22
應稅憑證列明的增值稅稅款計算錯誤,印花稅如何處理?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幹事項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第三條第三款,納稅人因應稅憑證列明的增值稅稅款計算錯誤導致應稅憑證的計稅依據減少或者增加的,納稅人應當按規定調整應稅憑證列明的增值稅稅款,重新確定應稅憑證計稅依據。已繳納印花稅的應稅憑證,調整後計稅依據增加的,納稅人應當就增加部分的金額補繳印花稅;調整後計稅依據減少的,納稅人可以就減少部分的金額向稅務機關申請退還或者抵繳印花稅。
23
印花稅的減免優惠政策,書立雙方都可以享受嗎?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幹事項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第四條第一款,對應稅憑證適用印花稅減免優惠的,書立該應稅憑證的納稅人均可享受印花稅減免政策,明確特定納稅人適用印花稅減免優惠的除外。
24
納稅人多貼的印花稅票可以退嗎?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幹事項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第三條第八款,納稅人多貼的印花稅票,不予退稅及抵繳稅款。
25
納稅人申報繳納印花稅時應填報什麼報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等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一)納稅人應當根據書立印花稅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和營業賬簿情況,填寫《印花稅稅源明細表》(附件1),進行財產行為稅綜合申報。

㈤ 什麼是印花稅

一、概念: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

應納稅憑證: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二、稅率:印花稅稅目稅率表
稅 目
范 圍
稅 率
納稅義務人

說 明
1購銷合同
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
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立合同人

2加工承攬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攬收入萬分之五貼花
立合同人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包括勘察、設計合同
按收取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立合同人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立合同人

5財產租賃合同
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
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貼花
立合同人

6貨物運輸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運輸、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
按運輸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立合同人
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7倉儲保管合同
包括倉儲、保管合同
按倉儲保管費用千分之一貼花
立合同人
倉單或棧單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8借款合同
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貼花
立合同人
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9財產保險合同
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
按保險費收入千分之一貼花
立合同人
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10技術合同
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
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立合同人

11產權轉移書據
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
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立據人

12營業帳簿
生產、經營用帳冊
記載資金的帳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立帳簿人

13權利、許可證照
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
其他帳簿按件貼花五元
領受人
其他規定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三、印花稅的申報納稅

1.哪些單位實行印花稅納稅申報?
繳納印花稅的納稅單位均應對應納稅憑證進行印花稅納稅申報;個人繳納印花稅的,只貼花完稅暫不實行納稅申報。

2.哪些憑證進行印花稅納稅申報?
(1)合同類:
購銷合同、貨物運輸合同;
加工承攬合同、倉儲保管合同;
建築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借款合同;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財產保險合同;
財產租賃合同 技術合同和具有合同性質的其他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的其他憑證。

3. 納稅單位設立專用登記簿包括哪些內容?
印花稅納稅單位的各項應稅憑證在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同時須自行設立印花稅專用登記簿,將合同名稱、簽訂日期、稅率、對方單位名稱、應稅憑證所載計稅金額、按日、序時逐筆記載,以便於匯總申報及稅務部門監督檢查。
印花稅納稅單位應認真填寫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在規定期限內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

4.哪些單位可不設立印花稅專用登記簿?
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按規定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對應稅憑證的管理仍執行原辦法,可不按日序時逐筆登記。

5.納稅申報工作應由納稅單位的哪個部門負責?
印花稅納稅申報工作均由納稅單位的財務部門負責,並指定專人負責各項應稅憑證的管理、印花稅的貼花完稅工作、按規定填報印花稅納稅申報表。

6.採用哪幾種方式完稅的應進行納稅申報?
印花稅納稅單位使用印花稅票貼花完稅的,使用繳款書繳納稅款完稅的,以及在書立應稅憑證時由監督代售單位監督貼花完稅的,其憑證完稅情況均應進行申報。

7.應在什麼時間進行申報?
凡印花稅納稅申報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10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局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售報告表"。
只辦理稅務注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稅納稅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年稅款。

8.印花稅的申報期限和納稅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申報時間:凡印花稅納稅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十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表報告表"。只辦理稅務注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稅納稅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年稅款。
印花稅的納稅期限是在印花稅應稅憑證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的。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繳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的應稅經濟憑證所徵收的一種稅。1988年8月,國務院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於同年10月1日起恢復徵收。

㈥ 小規模印花稅怎麼申報,第一次接觸會計沒人帶不知道怎麼報

印花稅的申報跟營業稅等的申報一樣,填寫《地方稅收納稅申報表(綜合)》,按照相應的稅目選擇稅率計稅。

賬本的印花稅票在當地稅務部門窗口購買貼花貼在帳本上。網報系統中,在非核定稅種中添加印花稅的欄目,提交計稅。

印花稅根據不同征稅項目,分別實行從價計征和從量計征兩種徵收方式。

(一)從價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

(二)從量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實行從量計稅的其他營業賬簿和權利、許可證照,以計稅數量為計稅依據。

(6)印花稅納稅申報表代理人是誰擴展閱讀: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第三條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本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

應納稅額不足1角的,免納印花稅。應納稅額在1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5分的不計,滿5分的按1角計算繳納。

第四條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一)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三)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憑證。

第五條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

為簡化貼花手續,應納稅額較大或者貼花次數頻繁的,納稅人可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採取以繳款書代替貼花或者按期匯總繳納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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