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批准免印花稅
⑴ 哪些合同不用交印花稅
不需要繳納印花稅的合同包括:
1、既有訂單又有購銷合同的,訂單不貼花;
2、非金融機構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無需貼花;
3、股權投資協議,無需貼花;
4、繼續使用已到期合同無需貼花;
5、委託代理合同,無需貼花;
6、承運快件行李、包裹開具的托運單據,無需貼花;
7、電網與用戶之間簽訂的供用電。
印花稅的征稅范圍包括哪些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四條
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一)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三)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憑證。
⑵ 印花稅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我們知道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設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那麼其有什麼優惠政策呢?
1、法定憑證免稅。下列憑證,免徵印花稅:
(1)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公益性贈與)
(3)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憑證。
2、免稅額。應納稅額不足一角的,免徵印花稅。
3、特定憑證免稅。下列憑證,免徵印花稅:
(1)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委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2)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3)外國政府或者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及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4)特定情形免稅:
(5)單據免稅:對貨物運輸、倉儲保管、財產保險、銀行借款等,辦理一項業務,既書立合同,又開立單據的,只就合同貼花;所開立的各類單據,不再貼花。
(6)企業兼並並入資金免稅
(7)租賃承包經營合同免稅(企業與主管部門等簽訂的租賃承包經營合同,不屬於財產租賃合同,不徵收印花稅) (8)特殊情形免稅:納稅人已履行並貼花的合同,發現實際結算金額與合同所載金額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補貼印花。
(9)保險合同免稅:農林作物、牧業畜類保險合同,免徵印花稅。
(10)書、報、刊合同免稅。書、報、刊發行單位之間,發行單位與訂閱單位或個人之間而書立的憑證,免徵印花稅。
(11)外國運輸企業免稅。進口貨物的,外國運輸企業所持有的一份結算憑證,免徵印花稅。
(12)特殊貨運憑證免稅:軍事物資、搶險救災物資、為新建鐵路運輸施工所需物料,使用工程臨管線專用運費結算憑證。
(13)物資調撥單 免稅。
(14)同業拆借合同免稅,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之間相互融通短期資金
(15)借款展期合同免稅,按規定僅載明延期還款事項的,可暫不貼花。
(16)撥改貸合同免稅,對財政部門的撥款改貸款簽訂的借款合同,凡直接與使用單位簽訂的,暫不貼花。
(17)合同、書據免稅,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書據(合同),出版合同,不屬於印花稅列舉征稅的憑證。
(18)國庫業務賬簿免稅,人民銀行各級機構經理國庫業務及委託各專業銀行各級機構代理國庫業務設置的賬簿。
(19)委託代理合同免稅,代理單位與委託單位之間簽訂的委託代理合同。不征印花稅。
(20)日拆性貸款合同免稅,對人民銀行向各商業銀行提供的日拆性貸款(20天以內的貸款)所簽訂的合同或借據,暫免印花稅
(21)鐵道企業特定憑證免稅
(22)電話和聯網購貨免稅
(23)股權轉讓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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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2023年印花稅減免政策
法律主觀:
1、對已繳納印花慶賣譽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稅;2、對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免稅;3、經財政部確定批準的其他憑證。
法律客觀:
《財政部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二譽段次會議第5079號建議的答復》第四條
印花稅方面,對金融機構與小微企業簽訂的借配數款合同免徵印花稅;企業通過股權增發等方式進行直接融資,如果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合計金額相比已繳納印花稅合計金額增加的,自2018年5月1日起,對按萬分之五稅率貼花的資金賬簿減半徵收印花稅。
⑷ 最新!印花稅,免徵!
01
印花稅,免徵!
2024年2月6日,財政部稅政司發布了《關於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及臨港新片區試點離岸貿易印花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為支持自由貿易試驗區發展離岸貿易,現就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及臨港新片區試點離岸貿易印花稅優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對注冊登記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及臨港新片區的企業開展離岸轉手買賣業務書立的買賣合同,免徵印花稅。
本通知所稱離岸轉手買賣,是指居民企業從非居民企業購買貨物,隨後向另一非居民企業轉售該貨物,且該貨物始終未實際進出我國關境的交易。
二、本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執行至2025年3月31日。
政策解讀
1、對企業有特殊規定,是指注冊登記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及臨港新片區的企業;
2、「買賣合同,免徵印花稅」,指雙方都免,含非居民企業也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3、僅是買賣合同免徵印花稅,其他印花稅應稅合同不免;
4、離岸轉手買賣是指:居民企業從非居民企業購買貨物,隨後向另一非居民企業轉售該貨物,所以,這兩個環節的「買賣合同,免徵印花稅」;
5、自2024年4月1日起執行至2025年3月31日:印花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書立應稅憑證或者完成證券交易的當日。
那麼,除此之外,還有哪些情況可以免徵/不征印花稅呢?一起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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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新印花稅法下
這些合同不交印花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已於2022年7月1日正式施行,根據新印花稅法規定,有六大類合同是不徵收印花稅的:
1.除記載資金賬簿外,其他營業賬簿不徵收印花稅;
2.個人書立的動產買賣合同不徵收印花稅;
3.管道運輸合同不徵收印花稅;
4.再保險合同不徵收印花稅;
5.同業拆借合同不徵收印花稅;
6.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轉移不徵收印花稅。
再具體一點說的話,無需繳納印花稅的非應稅憑證列表如下:
(提示:本表未列舉免稅的應稅憑證,不屬於征稅范圍與免稅是有本質區別的):
必須繳納印花稅的情況
說完了不用繳納印花稅的情況,再來看看必須繳納印花稅的17種合同吧:
03
簽訂合同又取消
印花稅怎麼辦?
如果簽訂合同後又取消了,印花稅還交不交?已經交了的能退嗎?官方回復來了:
01簽訂合同又取消,還交印花稅嗎?
答:需要正常繳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印花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書立應稅憑證或者完成證券交易的當日。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幹事項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 第三條第 (七) 項規定,未履行的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已繳納的印花稅不予退還及抵繳稅款。
因此,簽訂後取消執行的買賣合同等未履行合同,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
02交完印花稅的合同取消,印花稅退嗎?
答:不退還。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幹事項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第三條第 (七) 項規定,未履行的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已繳納的印花稅不予退還及抵繳稅款。
03合同作廢後重新簽訂,還繳納印花稅嗎?
答:需要重新繳納,並且原合同繳納的印花稅也不退還。
《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七條規定,應納稅憑證應當於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
《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規定,條例第七條所說的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是指在合同簽訂時、書據立據時、賬簿啟用時和證照領受時貼花。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 (國稅地字[1988] 25號) 第七條規定:不兌現或不按期兌現的合同,是否貼花?
依照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合同簽訂時即應貼花,履行完稅手續。
因此,不論合同是否兌現或能否按期兌現,都一律按照規定貼花
⑸ 印花稅的優惠政策是什麼
第四條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1、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憑證。
第十三條根據條例第四條第(3)款規定,對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1、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2、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3、外國政府或者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及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5)財政部批准免印花稅擴展閱讀
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稅務機關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1、在應納稅憑證上未貼或者少貼印花稅票的,稅務機關除責令其補貼印花稅票外,可處以應補貼印花稅票金額3~5倍的罰款;
2、對未按規定注銷或畫銷已貼用的印花稅票的,稅務機關可處以未注銷或者畫銷印花稅票金額1~3倍的罰款;
3、納稅人把已貼用的印花稅票揭下重用的,稅務機關可處以重用印花稅票金額5倍或者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4、偽造印花稅票的,由稅務機關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⑹ 印花稅可以零申報嗎
印花稅零申報是可以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的相關規定,已繳納印化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憑證是免納印花稅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四條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一)已繳納印化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二)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三)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憑證。
⑺ 印花稅免稅范圍是什麼
印花稅免稅范圍可以參考下列法律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四條 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一)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三)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憑證。
⑻ 賬本印花稅取消了嗎
賬本印花稅部分取消。財務部和稅務總局在2018年5月1日起開始對營業賬簿的印花稅減免徵收。按照萬分之五的稅率貼花的資金賬簿減半徵收,對按件貼花五元的其他賬簿免徵。
法律依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四條 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一)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三)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