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車位租賃合同印花稅
㈠ 和物業簽的車位租賃協議書要交印花稅嗎
和物業簽的車位租賃協議書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㈡ 車位租賃合同交印花稅嗎
在如今的社會生活當中,對於租賃合同的印花稅是多少,首先要知道印花稅是按照合同金額計算應納稅款,購買印花稅票並在合同上予以粘貼貼花。那麼停車位租賃合同是否交印花稅?對於大家提出來的這個疑問,下面就由我來為大家講解吧,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停車位租賃合同是否交印花稅
業主與物業簽署車位租賃協議書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的概念是:印花稅是以經濟活動中簽立的各種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帳簿、權利許可證照等應稅憑證文件為對象所征的稅。印花稅由納稅人按規定應稅的比例和定額自行購買並粘貼印花稅票,即完成納稅義務。
業主不是法人,也不是代表企業和公司簽訂租賃協議,只是自己使用而已。物業公司作為一個企業,每年都有繳納稅費,這里就不再重復繳納了。
二、合同印花稅什麼時候交
合同印花稅是在購銷合同簽署的時候繳納。凡印花稅納稅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十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表報告表。只辦理稅務注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稅納稅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年稅款。
印花稅的納稅期限是在印花稅應稅憑證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的。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繳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
三、合同印花稅計稅依據是什麼
依據現行印花稅的政策規定,購銷合同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購銷合同的計稅金額按照合同記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按合同記載金額貼花,如購銷合同中同時列明了購銷貨物的含稅金額與不含稅金額,應按最高金額貼花。
工業、商業企業的銷售收入和采購金額是指與企業生產、經營直接相關的銷售收入和采購金額。其中,銷售收入是指企業銷售產品(商品)所收取的款項金額,采購金額是指企業采購所支付的金額。當發生銷售退回或采購退還時,可沖減當期銷售收入或采購金額。購銷合同的印花稅應該在購銷合同簽署的時候由雙方繳納。如果合同要開發票的話,可以在開發票的時候一起交納。如果不開的話,企業財務算好了稅額,去稅務局買了貼上就行了。
以上就是我給大家整理的關於「停車位租賃合同是否交印花稅「這一問題的解答。閱讀了上文的內容之後相信大家應該對此相關的問題都有所了解了吧。租賃合同只有財產租賃才需要繳納印花稅,而車位租賃並不是屬於財產租賃的一種,對此車位租賃是不需要繳納印花稅的。大家如果還有其他方面的問題想要了解的,可以咨詢律師,他們會給大家專業的建議。
㈢ 車位印花稅怎麼比房子印花稅多
車位印花稅與房子印花稅適用的稅率是一樣的。適用的稅率為萬分之五。
印花稅由納稅人按規定應稅的比例和定額自行購買並粘貼印花稅票,即完成納稅義務。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個人買賣房地產按交易合同記載金額的萬分之五的稅率對買賣雙方徵收印花稅。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具體有:1、立合同人,2、立據人,3、立賬簿人,4、領受人,5、使用人。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的憑證徵收,沒有列舉的憑證不征稅。具體征稅范圍如下:
1.經濟合同
稅目稅率表中列舉了10大類合同。它們是:
(1)購銷合同。
(2)加工承攬合同。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5)財產租賃合同。
(6)貨物運輸合同。
(7)倉儲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財產保險合同。
(10)技術合同。
2.產權轉移書據
產權轉移即財產權利關系的變更行為,表現為產權主體發生變更。產權轉移書據是在產權的買賣、交換、繼承、贈與、分割等產權主體變更過程中,由產權出讓人與受讓人之間所訂立的民事法律文書。
我國印花稅稅目中的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共5項產權的轉移書據。其中,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是指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不動產、動產所有權轉移所書立的書據,包括股份制企業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因購買、繼承、贈與所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其他4項則屬於無形資產的產權轉移書據。
另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
3.營業賬簿
按照營業賬簿反映的內容不同,在稅目中分為記載資金的賬簿(簡稱資金賬簿)和其他營業賬簿兩類,以便於分別採用按金額計稅和按件計稅兩種計稅方法。
(1)資金賬簿。
(2)其他營業賬簿。
㈣ 房地產公司的地下車位出租與出售分別需要繳納什麼稅金
應繳納以下稅款:
1.營業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83號)規定,對具有明確租賃年限的房屋租賃合同,無論租賃年限為多少年,均不能將該租賃行為認定為轉讓不動產永久使用權,應按照「服務業———租賃業」徵收營業稅,營業稅稅率為5%,計稅依據為取得的租賃收入。但對一次性收取若干年內所有租賃費收入的,屬於預收性質。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的規定,單位和個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和商譽時,向對方收取的預收性質的價款(包括預收款、預付款、預存費用、預收定金等),其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以按照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該項預收性質的價款被確認為收入的時間為准。而按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應在整個受益期內分期確認收入。
房產稅是以房產為征稅對象。房產是以房屋形態表現的財產。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築徵收房產稅的通知》(財稅〔2005〕181號)規定,凡在房產稅徵收范圍內的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築,包括與地上房屋相連的地下建築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築、地下人防設施等,均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徵收房產稅。上述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築是指有屋面和維護結構,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經營、工作、學習、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根據此規定,地下車庫屬於房產范疇,應當徵收房產稅。對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按出租收入的12%徵收房產稅。房產稅是按年徵收、分期繳納,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對一次性取得的若干年的租賃收入應按在整個受益期內分期確認收入,按規定計算繳納房產稅。
3.企業所得稅。車位租賃收入組成企業所得稅應稅收入。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六)項所稱租金收入,是指企業提供固定資產、包裝物或者其他有形資產的使用權取得的收入。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承租人應付租金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同時,車位賬面價值可以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對依法提取的折舊費用可以稅前扣除。
4.城鎮土地使用稅。對車位所擁有的土地使用權面積,應當按當地稅務機關確定的標准,按期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5.印花稅。房屋租賃合同屬於印花稅征稅范圍,應按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一繳納印花稅。
如果是出售產權車位,跟銷售房產納稅一樣。
㈤ 我公司是房地產開發商,委託物業計程車位,請問取得的車位租賃費該如何交稅
這題有你智居會!
對於現實中的永久租賃,根據財稅【2016】36號文件規定,應視同銷售,繳10%增值稅。
只出租地下車位的行為,因為沒有發生使用權的轉移,不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針對轉讓車位使用權取得的收入,應繳納以下稅款:
1、增值稅
對具有明確租賃年限的房屋租賃合同,無論租賃年限為多少年,均不能將該租賃行為認定為轉讓不動產永久使用權,應按照「不動產租賃」徵收增值稅,增值稅稅率為10%,計稅依據為取得的租賃收入。
(一)一般納稅人出租不動產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出租不動產,其不動產為2016年5月1日以後取得,或雖然是2016年4月30前取得但其自願選擇一般計稅方法的稅率10%,在出租不動產所在地預交3%稅款,剩餘應交稅款回機構所在地申報繳納。應就地預交的增值稅=[收取的租金/(1+10%)]*3%,回機構所在地再申報繳納的增值稅=[收取的租金/(1+10%)]*10%-已經預交的稅款。
一般納稅人出租的不動產系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選擇簡易計稅辦法徵收率為5%。應就地預繳的增值稅款=[含稅銷售額/(1+5%)]*5%;回機構所在地申報繳納的稅款=[含稅銷售額/(1+5%)]*5%-已預交稅款
(二)小規模納稅人出租不動產
小規模納稅人出租不動產適用5%徵收率。出租不動產預交稅款=[含稅銷售額/(1+5%)]*5%;機構所在地申報繳納的稅款=[含稅銷售額/(1+5%)]*5%-已預交稅款。
2、房產稅
房產稅是以房產為征稅對象。房產是以房屋形態表現的財產。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號)規定,凡在房產稅徵收范圍內的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築,包括與地上房屋相連的地下建築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築、地下人防設施等,均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徵收房產稅。上述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築是指有屋面和維護結構,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經營、工作、學習、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根據此規定,地下車庫屬於房產范疇,應當徵收房產稅。對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按出租收入的12%徵收房產稅。
3、企業所得稅
車位租賃收入組成企業所得稅應稅收入。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六)項所稱租金收入,是指企業提供固定資產、包裝物或者其他有形資產的使用權取得的收入。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承租人應付租金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4、城鎮土地使用稅
對車位所擁有的土地使用權面積,應當按當地稅務機關確定的標准,按期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5、印花稅
房屋租賃合同屬於印花稅征稅范圍,應按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一繳納印花稅。
㈥ 停車位租用協議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企業租賃了部分車位,並簽訂《停答薯弊車位租用協議》,請問是否需要按財產租賃繳納印花稅?
答:印花稅是看簽訂的合同。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的規定,財產租賃合同需要按照千分之一的稅率繳納印花稅。
因此,企業如果針對上述車位租賃與供應商簽訂了車位租賃合同或合同性質的憑證,則需要按照千分之一的財產租賃繳納印花清族稅。
政策參考:《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手埋、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