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住宿印花稅
Ⅰ 房產公司用未售出的房子開住宿業酒店需要交印花稅嗎
需要交印花稅的。
這些收入是需要交印花稅的,出租房屋的收入是按租賃含稅金額的千分之一進行交印花稅。
住宿餐飲服務收入不交印花稅,酒店的采購需要按購銷合同交萬分之三的印花稅。印花稅看列舉的稅目,如果在這個裡面的合同就是需要繳納印花稅的,如果不繳納印花稅,就要查看印花稅的優惠政策。
Ⅱ 住宿費收入繳納印花稅嗎
住宿費收入薯衡是不屬於我國印花稅列明的徵收范圍,所以是不需要繳納印花稅的。
不是所有合同或者行為都需要繳納印花稅的,是屬於我國印花稅法列明的合同范圍才需要數毀做繳納印余纖花稅,不屬於這個范圍之內的合同或者行為是不需要繳納印花稅的。
Ⅲ 酒店與攜程簽訂的合同,需要交印花稅嗎
不需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第二條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財稅字﹝1988﹞第225號)第十條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
因此,住宿合同非印花稅應稅憑證,不徵收印花稅。
Ⅳ 賓館住宿、餐飲及娛樂收入是否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薄;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第七條應納稅憑證應當於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
第八條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並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
第九條已貼花的憑證,修改後所載金額增加的,其增加部分應當補貼印花稅票。
第十條印花稅由稅務機關負責徵收管理。
(4)代理住宿印花稅擴展閱讀:
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准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准
免稅
下列憑證可以免徵印花稅:
(1)已經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抄本,但是視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撫養孤老傷殘人員的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4)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5)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6)企業因改制而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
(7)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
(8)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