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房產印花稅計稅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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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買賣合同印花稅計稅依據
法律分析:
1、納稅主體。房屋買賣合同印花稅的納稅人是在我國境內書立、領受應稅房地產憑證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在國外書立、受我國法律保護、在我國境內適用的應稅房地產憑證的單位和個人。
2、計稅依據。房屋買賣合同印花稅的征稅對象是特定行為,而其計稅依據則是該種行為的所負載的資金量或實物量,其中房地產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書據所載金額;房地產權利證書(包括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則是按件計收;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租賃金額;房產購銷合同的計稅依據是購銷金額。
3、稅率。房屋買賣合同印花稅的稅率有兩種:第一種是比例稅率,適用於房地產產權轉移書據,稅率為0.05%,同時適用於房屋租賃合同,稅率為1%,房產購銷合同,稅率為0.03%;第二種是定額稅率,適用於房地產權利證書,包括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稅率為每件5元。
4、納稅期限和納稅地點。房屋買賣合同印花稅納稅人根據稅法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即貼花),即納稅人在書據的立據時和證照的領受時,納稅義務即發生,即行貼花,而不是指憑證的生效日期。印花稅實行「三自」繳納辦法,即納稅人按照應稅憑證的類別和適用的稅目稅率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自行購花(即自行納稅,一般在當地稅務機關或其他出售印花稅票的處所購花)、自行貼花;對有些憑證一次貼花數額較大和貼花次數頻繁的,經稅務機關批准,可採用匯貼、匯繳辦法納稅,匯繳期限由稅務機關根據應納稅額的大小予以指定,但最長不超過一個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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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怎麼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如下:
(一)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合同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二)應稅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產權轉移書據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三)應稅營業賬簿的計稅依據,為賬簿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
(四)證券交易的計稅依據,為成交金額。
第六條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未列明金額的,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按照實際結算的金額確定。
計稅依據按照前款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書立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時的市場價格確定;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第七條證券交易無轉讓價格的,按照辦理過戶登記手續時該證券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計算確定計稅依據;無收盤價的,按照證券面值計算確定計稅依據。
第八條印花稅的應納稅額按照計稅依據乘以適用稅率計算。
應納稅額的計算
(1)實行比例稅率的憑證,其印花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稅憑證計稅金額X適用的比例稅率
(2)實行定額稅率的憑證,其印花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稅憑證件數X定額稅率
(3)營業賬簿中記載資金的賬簿,其印花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實收資本+資本公積)X0.5‰
其他賬簿按件貼花,每件5元。
專利證、土地使用證各一件;與其他企業簽訂買賣合同一份,所載金額100萬元;與其他企業訂立轉移專用技術使用權書據一份,所載金額50萬元;企業記載資金的賬簿,「實收資本」400萬元、「資本公積」為100萬元,其他營業賬簿8本。試計算該企業本年度應納的印花稅稅額。
Ⅳ 買賣合同印花稅計稅依據
買賣合同印花稅計稅依據:按照「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總額、憑證或賬簿的數量和憑證的金額作為計稅依據。
買賣合同印花稅稅率為:借款合同0.05‰;購銷合同、技術合同等0.3‰;加工承攬合同、記錄資金金額的業務賬簿等0.5‰;其他適用稅率為1‰。
印花稅會計分錄?
印花稅會計分錄:
借:稅金及附加,
貸:銀行存款。
印花稅是對在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和使用的應稅經濟文件徵收的一種稅收。由於納稅人主要通過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來完成納稅義務,故稱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