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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代言協議要交納印花稅嗎

發布時間: 2024-10-16 12:40:46

❶ 合同未執行是否要繳納印花稅

法律分析:印花稅稅目表179157稅目范圍稅率納稅人說明1購銷合同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按購銷金額0.3‰貼花立合同人2加工承攬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攬收入0.5‰貼花立合同人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包括勘察、設計合同按收取費用0.5‰貼花立合同人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額0.3‰貼花立合同人5財產租賃合同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按租賃金額1‰貼花。稅額不足1元,按1元貼花立合同人6貨物運輸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運輸、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按運輸費用0.5‰貼花立合同人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7倉儲保管合同包括倉儲、保管合同按倉儲保管費用1‰貼花立合同人倉單或棧單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8借款合同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額0.05‰貼花立合同人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立合同人9財產保險合同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按保險費收入1‰貼花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10技術合同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按所載金額0.3‰貼花立合同人11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三條 合同編的調整范圍,本編調整因合同產生的民事關系。

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的定義和身份關系協議的法律適用,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條 合同條款的解釋,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依據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確定爭議條款的含義。

合同文本採用兩種以上文字訂立並約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對各文本使用的詞句推定具有相同含義。各文本使用的詞句不一致的,應當根據合同的相關條款、性質、目的以及誠信原則等予以解釋。

第四百六十七條 無名合同及涉外合同的法律適用,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合同,適用本編通則的規定,並可以參照適用本編或者其他法律最相類似合同的規定。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履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四百六十八條 非因合同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的法律適用,非因合同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適用有關該債權債務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編通則的有關規定,但是根據其性質不能適用的除外。

第二章 合同的訂立

第四百六十九條 合同訂立形式,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主要條款與示範文本,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一條 合同訂立方式,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取要約、承諾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條 要約的定義及構成要件,要約是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內容具體確定;

(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第四百七十三條 要約邀請,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表示。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債券募集辦法、基金招募說明書、商業廣告和宣傳、寄送的價目表等為要約邀請。

商業廣告和宣傳的內容符合要約條件的,構成要約。

第四百七十四條 要約生效時間,要約生效的時間適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條的規定。

第四百七十五條 要約撤回,要約可以撤回。要約的撤回適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

第五百零二條 合同生效時間,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七條 應納稅憑證應當於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

❷ 簽訂某些報紙廣告協議合同時一定要交印花稅嗎是簽訂雙方都要做賬交稅嗎

是的。

雙方均要繳納印花稅的,

按承攬合同繳納,稅率是萬分之五。

❸ 設計合同要交印花稅嗎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是建築工程中的設計合同的話是需要繳納相關的印花稅的,因為國家對於這一塊有明文規定,包括其他的設計合同也是一樣的需要繳納印花稅的,徵收也是有一定標準的。那麼,設計合同要交印花稅嗎?下面就跟著一起來了解一下吧。一、設計合同要交印花稅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加工承攬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立合同人按加工或承攬收入萬分之五貼花。」
因此,廣告設計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
二、什麼是建築工程設計合同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簡稱勘察、設計合同,是指建設人與勘察人、設計人為完成一定的勘察、設計任務,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建設單位稱發包人,勘察、設計單位稱承包人。
為了保證建設工程項目的質量達到預期的投資目的,實施過程必須遵循項目建設的內在規律,即堅持先勘察、後設計、再施工的程序。《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第四條規定: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應當堅持先勘察、後設計、再施工的原則。按照《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條的規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屬於建設工程合同的范疇,分為建設工程勘察合同和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兩種。建設工程勘察合同是指根據建設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評價建設場地的地質地理環亮喚境特徵和岩土工程條件,編制建設工程勘察文件的協議。建設工程設計合同是指根據建設工程的要求,對建設工程所需的技術、經濟、資源、環境等條件進行綜合分析、論證,編制建設工程設計文件的協議。
三、設計合同的印花稅應該怎麼貼
設計合同的印花稅直接貼在應稅合同上就行;
合同貼花只要是貼在應稅合同上就行,不論是否貼在合同正面或者反面。需注意的是合同貼花後,印花稅票一定要畫銷,畫銷了才算完成了印花稅的繳納。而且不能揭下重用。
《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印花稅票應當粘貼在應納稅憑證上,並由納稅人在每枚稅票的騎縫敬乎凱處蓋戳注銷或者畫銷。
《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規定:應納稅憑證粘貼印花稅頃改票後應即注銷。納稅人有印章的,加蓋印章注銷;納稅人沒有印章的,可用鋼筆(圓珠筆)畫幾條橫線注銷。注銷標記應與騎縫處相交。騎縫處是指粘貼的印花稅票與憑證及印花稅票之間的交接處。
以上就是為您詳細介紹的關於設計合同要交印花稅嗎的相關內容,綜上所述提醒您,所以建築工程設計合同是要交印花稅的,建築工程設計合同的印花稅稅率是萬分之五,建築工程設計合同徵收印花稅時,直接在應稅合同上帖印花稅票就行。

❹ 招商代理合同印花稅要繳納嗎

對於投資代理合同,是無需繳納印花稅的。這是因為代理合同是不屬於印花稅的范圍內,所以不需要繳納印花稅。但是其他合同也需要繳納印花稅,但是印花稅的繳納也需要按時間來定。

一、招商代理合同印花稅要繳納嗎

委託代理合同不需交納印花稅。

委託代理合同不是《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的應稅合同類型,所以,不需要交納印花稅。

《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征;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帳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的合同

1.既有訂單又有購銷合同的,訂單不貼花

在購銷活動中,有時供需雙方只填制訂單,不再簽訂購銷合同,此時訂單作為當事人之間建立供需關系、明確供需雙方責任的業務憑證,該訂單具有合同性質,需按照規定貼花。但在既有訂單,又有購銷合同情況下,只需就購銷合同貼花,訂單對外不再發生權利義務關系,僅用於企業內部備份存查,根據(88)國稅地字第025號文規定,無需貼花。

2.非金融機構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銀行與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和非金融性質的企業或個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企業向股東貸款是企業進行融資的常見方式,和股東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如果雙方都不屬於金融機構,無需貼花。

3.股權投資協議

股權投資協議是投資各方在投資前簽訂的協議,只是一種投資的約定,不屬於印花稅征稅范圍,無需貼花。

4.繼續使用已到期合同無需貼花

企業所簽訂的已貼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載權利義務關系尚未履行完畢,需繼續執行合同所載內容,即繼續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該合同所載內容和金額沒有增加,無需再重新貼花。但如果合同所載內容和金額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畢事項另簽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稅暫行條例》另行貼花。

5.委託代理合同

代理單位和委託方簽訂的委託代理合同,凡僅明確代理事項、許可權和責任的,根據國稅發[1991]第155號文規定,不屬於應稅憑證,無需貼花。

6.貨運代理企業和委託方簽訂的合同和開出的貨物運輸代理業專用發票

在貨運代理業務中,委託方和貨運代理企業簽訂的委託代理合同,以及貨運代理企業開給委託方

的貨物運輸代理業專用發票,根據國稅發[1991]第155號、國稅發[1990]173號文規定,不屬於印花稅應稅憑證,無需貼花。

7.承運快件行李、包裹開具的托運單據

在貨物托運業務中,根據國稅發[1990]173號文規定,承、托運雙方需以運費結算憑證作為應稅憑證,按照規定貼花。但對於托運快件行李、包裹業務,根據(88)國稅地字第025號文規定,開具的托運單據暫免貼花。

8.電網與用戶之間簽訂的供用電合同

根據財稅[2006]162號文規定,電網與用戶之間簽訂的供用電合同不屬於印花稅列舉征稅的憑證,不徵收印花稅。

廣州市地方稅務局的規定:根據稅三(1988)776號文規定,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的購銷合同不包括供水、供電、供氣(汽)合同,這些合同不貼花。

9.會計、審計合同

根據(89)國稅地字第034號文規定,一般的法律、法規、會計、審計等方面的咨詢不屬於技術咨詢,其所立合同不貼印花。

10.工程監理合同

建設工程監理,是指具有相關資質的監理單位受建設單位(項目法人)的委託,依據國家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等相關規定,代替建設單位對承建單位的工程建設實施監控的一種專業化服務活動。技術咨詢合同,是當事人就有關項目的分析、論證、評價、預測和調查訂立的技術合同。因此,工程監理合同並不屬於「技術合同」稅目中的技術咨詢合同,無需貼花。

深圳市地方稅務局的規定:根據深地稅發[2000]91號文規定,「工程監理合同」不屬於「技術合同」,也不屬於印花稅稅法中列舉的征稅范圍。因此,工程監理單位承接監理業務而與建築商簽訂的合同不征印花稅。

11.三方合同中的擔保人、鑒定人等非合同當事人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作為購銷合同、借款合同等的擔保人、鑒定人、見證人而簽訂的三方合同,雖然購銷合同、借款

合同屬於印花稅應稅憑證,但參與簽訂合同的擔保人、鑒定人、見證人不是印花稅納稅義務人,無需就所參與簽訂的合同貼花。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並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規定,所說的當事人,是指對憑證有直接權利義務關系的單位和個人,不包括保人、證人、鑒定人。

12.沒有書面憑證的購銷業務不需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的征稅對象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在商品購銷活動中,直接通過電話、計算機聯網訂貨,不使用書面憑證的,根據國稅函(1997)505號文規定,不需繳納印花稅。例如通過網路訂書、購物等。

13.商業票據貼現

企業向銀行辦理商業承兌匯票等商業票據貼現,從銀行取得資金,但貼現業務並非是向銀行借款,在貼現過程中不涉及印花稅。

票據貼現業務是指持票人在票據尚未到期的情況下,為提前獲得現金,將票據所有權轉移給銀行,銀行將票據到期值扣除貼現利息後的余額支付給持票人的業務。

14.企業集團內部使用的憑證

集團內部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各公司之間,總、分公司之間,以及內部物資、外貿等部門之間使用的調撥單(或卡、書、表等),若只是內部執行計劃使用,不用於明確雙方供需關系,據以供貨和結算的,根據國稅函〔2009〕9號、國稅發[1991]155號、國稅函[1997]505號文規定,不屬於印花稅應稅憑證,無需貼花。

至於什麼情況才是「內部執行計劃使用,不用於明確雙方供需關系,據以供貨和結算」,可參照國稅函[2006]749號文的解釋:**公司的生產基地(廣州總部)向其各地專賣店鋪調撥產品的供貨環節,由於沒有發生購銷業務,不予徵收印花稅。

15.實際結算金額超過合同金額不需補貼花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印花稅的征稅對象是合同,征稅依據是合同所載金額,而不是根

據實際業務的交易金額。如果已按規定貼花的合同在履行後,實際結算金額和合同所載金額不一致,根據(88)國稅地字第025號文規定,不再補貼花,也不退稅。

16.培訓合同

企業簽訂的各類培訓合同,只有屬於技術培訓合同的,才需要按照「技術合同」貼花,其他的培訓合同,不屬於印花稅征稅范圍,不需貼花。

哪些屬於技術培訓合同?根據(89)國稅地字第034號文規定,技術培訓合同是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對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特定項目的技術指導和專業訓練所訂立的技術合同。對各種職業培訓、文化學習、職工業余教育等訂立的合同,不屬於技術培訓合同,不貼印花。

17.企業改制

根據財稅[2003]183號文規定,企業因改制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免予貼花。企業改制之前簽訂但尚未履行完的各類印花稅應稅合同,若改制後只需變更執行主體,其餘條款沒有變動,則之前已貼花的不再重新貼花。

18.資金賬簿

1)合並、分立、聯營、兼並企業的資金賬簿

企業發生合並、分立、聯營等變更,若不需要重新進行法人登記,企業原有的已貼花資金賬簿,根據國稅發[1991]第155號文規定,貼花繼續有效,無需重新貼花。企業發生兼並,根據(88)國稅地字第025號文規定,並入單位的資產已按規定貼花的,接收單位無需對並入資產補貼花。

2)跨地區經營的總、分機構的資金賬簿

跨地區經營的總、分支機構,根據(88)國稅地字第025號文規定,如果由總機構撥付資金給分支機構,所撥付的資金屬於分支機構的自有資金,分支機構需就記載所撥付資金的營業賬簿按照資金總額貼花,其他營業賬簿則按件貼花。總機構只需就扣除所撥付資金後的余額貼花。如果總機構不撥付資金給分支機構,分支機構只需就其他營業賬簿按件貼花五元。

3)企業改制

企業實行公司制改造,重新辦理法人登記成立新企業,或者以合並或分立方式成立新企業,其新

啟用資金賬簿記載的資金,根據財稅[2003]183號文規定,只需就未貼花的部分和以後新增加的資金按規定貼花,原已貼花的部分可不再貼花。

4)根據(88)國稅地字第025號文規定,凡是記載資金的帳簿,啟用新帳時,資金未增加的,不再按件定額貼花。

19.土地租賃合同

在印花稅稅目表的「財產租賃合同」稅目中並沒有列舉土地使用權租賃項目,因此土地租賃合同不屬於應稅憑證,無需貼花。

20.承包經營合同

承包經營合同在印花稅稅目中並沒有列舉,不屬於印花稅應稅憑證。

(88)國稅地字第025號文則進一步明確規定,企業和政府、上級主管部門簽訂的承包經營合同,以及企業內部實行的承包、租賃合同,不屬於財產租賃合同,無需貼花。

21.修理單

修理合同屬於「加工承攬合同」,但對於委託商店、門市部的零星修理而開具的修理單,根據(88)國稅地字第025號文規定,無需貼花。

22.常見的其他無需貼花的合同或憑證

下列合同或憑證,在印花稅稅目表中沒有列舉,不屬於印花稅應稅憑證,企業無需繳納印花稅:單位和員工簽訂的勞務用工合同;供應商承諾書;保密協議;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保安服務合同;日常清潔綠化服務合同;殺蟲服務合同;質量認證服務合同;翻譯服務合同;出版合同。

印花稅是對在經濟活動和經濟往來中發起和接受合法有效證件的行為徵收的一種稅種。因此,在簽訂合同時,有時需要繳納印花稅,但投資代理合同則無需繳納印花稅。

❺ 服務委託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印花稅也就是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准計算應納稅額。那麼,服務委託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嗎?下文是結合相關資料整理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一、服務委託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服務委託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即,委託合同是指受託人以委託人的名義為委託人辦理委託事務,委託人按照約定支付報酬或者不支付報酬的協議。
二、需要交納印花稅的合同
1、購銷合同: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按購銷金額0.3‰貼花
2、加工承攬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攬收入0.5‰貼花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包括勘察、設計合同,按收取費用0.5‰貼花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額0.3‰貼花
5、財產租賃合同: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按租賃金額1‰貼花。
6、貨物運輸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運輸、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按運輸費用0.5‰貼花
7、倉儲保管合同:包括倉儲、保管合同,按倉儲保管費用1‰貼花
8、借款合同: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包括融資租賃合同但不包括銀行間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額0、05‰貼花
9、財產保險合同: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按收取的保險費收入1‰貼花
10、技術合同: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按所記載金額0.3‰貼花
11、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共5項產權轉移書據、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包括股份制企業向社會公帶凱開發行的股票,因購買、繼承、贈與所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按所記載金額0.5‰貼花
12、營業賬簿:納入會計核算的生產、經營用賬簿記載資金的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金額0.5‰貼花。其他賬簿按件貼花5元
13、權利、許可證照: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服務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按件貼花5元。
三、納稅憑證有哪些
《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蠢蘆喚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嘩備同性質的憑征;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帳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❻ 法律培訓委託協議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法律主觀:

一、委託合同繳納印花稅嗎
委託合同不交印花稅。委託代理合同不是《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的應稅合同類型。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訂立、領受具有法律遲拆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碼跡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二、合同印花稅什麼時候交
合同印花稅是在購銷合同簽署的時候繳納。凡印花稅納稅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十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表報告表。只辦理稅務注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稅納稅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年稅款。
印花稅的納稅期限是在印花稅應稅憑證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的。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繳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
三、合同印花稅計稅依據是什麼
依據現行印花稅的政策規定,購銷合同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購銷合同的計稅金額按照合同記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按合同記載金額貼花,如購銷合同中同時列明了購銷貨物的含稅金額與不含稅金額,應按最高金額貼花。
工業、商業企業的銷售收入和采購金額是指與企業生產、經營直接相關的銷售收入和采購金額。其中,銷售收入是指企業銷售產品(商品)所收取的款項金額,采購金額是指企業采購所支付的金額。當發生銷售退回或采購退還時,可沖減當期銷售收入或采購金額。購銷合同的印花稅應該在購銷合同簽署的時候由雙方繳納。如果合同要開發票的話,可以在開發票的時候一起交納。如果不開的話,企業財務算好了稅額,去稅務局買了貼上就行州首了。
根據書立、領受、使用應稅憑證的不同,納稅人可分為立合同人、立賬簿人、立據人、領受人和使用人等。

❼ 哪些合同是不用繳印花稅的

哪些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因此印花稅的徵收范圍採用列舉的方式,沒有列舉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不用繳納印花稅。下面我們和華律網小編一起來看看具體內容吧。



既有訂單又有購銷合同的,訂單不貼花

在購銷活動中,有時供需雙方只填制訂單,不再簽訂購銷合同,此時訂單作為當事人之間建立供需關系、明確供需雙方責任的業務憑證,根據國稅函(1997)505號文規定,該訂單具有合同性質,需按照規定貼花。但在既有訂單,又有購銷合同情況下,只需就購銷合同貼花,訂單對外不再發生權利義務關系,僅用於企業內部備份存查,根據[1988]國稅地字第025號文規定,無需貼花。

非金融機構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銀行與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和非金融性質的企業或個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企業向股東貸款是企業進行融資的常見方式,和股東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如果雙方都不屬於金融機構,無需貼花。

股權投資協議

股權投資協議是投資各方在投資前簽訂的協議,只是一種投資的約定,不屬於印花稅征稅范圍,無需貼花。

繼續使用已到期合同無需貼花

企業所簽訂的已貼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載權利義務關系尚未履行完畢,需繼續執行合同所載內容,即繼續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該合同所載內容和金額沒有增加,無需再重新貼花。但如果合同所載內容和金額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畢事項另簽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稅暫行條例》另行貼花。

委託代理合同

代理單位和委託方簽訂的委託代理合同,凡僅明確代理事項、許可權和責任的,根據國稅發[1991]第155號文規定,不屬於應稅憑證,無需貼花。

承運快件行李、包裹開具的托運單據

在貨物托運業務中,根據國稅發[1990]173號文規定,承、托運雙方需以運費結算憑證作為應稅憑證,按照規定貼花。但對於托運快件行李、包裹業務,根據(88)國稅地字第025號文規定,開具的托運單據暫免貼花。

電網與用戶之間簽訂的供用電合同

根據財稅[2006]162號文規定,電網與用戶之間簽訂的供用電合同不屬於印花稅列舉征稅的憑證,不徵收印花稅。

會計、審計合同

根據(89)國稅地字第034號文規定,一般的法律、法規、會計、審計等方面的咨詢不屬於技術咨詢,其所立合同不貼印花。

工程監理合同

建設工程監理,是指具有相關資質的監理單位受建設單位(項目法人)的委託,依據國家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等相關規定,代替建設單位對承建單位的工程建設實施監控的一種專業化服務活動。技術咨詢合同,是當事人就有關項目的分析、論證、評價、預測和調查訂立的技術合同。因此,工程監理合同並不屬於「技術合同」稅目中的技術咨詢合同,無需貼花。

三方合同中的擔保人、鑒定人等非合同當事人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作為購銷合同、借款合同等的擔保人、鑒定人、見證人而簽訂的三方合同,雖然購銷合同、借款合同屬於印花稅應稅憑證,但參與簽訂合同的擔保人、鑒定人、見證人不是印花稅納稅義務人,無需就所參與簽訂的合同貼花。

沒有書面憑證的購銷業務不需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的征稅對象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在商品購銷活動中,直接通過電話、計算機聯網訂貨,不使用書面憑證的,根據國稅函(1997)505號文規定,不需繳納印花稅。例如通過網路訂書、購物等。

商業票據貼現

企業向銀行辦理商業承兌匯票等商業票據貼現,從銀行取得資金,但貼現業務並非是向銀行借款,在貼現過程中不涉及印花稅。

票據貼現業務是指持票人在票據尚未到期的情況下,為提前獲得現金,將票據所有權轉移給銀行,銀行將票據到期值扣除貼現利息後的余額支付給持票人的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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