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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徵收印花稅

發布時間: 2024-10-17 19:44:00

❶ 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合同印花稅稅率是多少

房地來產印花稅的稅率有兩種源:第一種是比例稅率,適用於房地產產權轉移書據,稅率為0.05%,同時適用於房屋租賃合同,稅率為1%,房產購銷合同,稅率為0.03%;第二種是定額稅率,適用於房地產權利證書,包括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稅率為每件5元。

❷ 房地產銷售收入印花稅怎麼算

法律分析:於印花稅採取核定徵收方式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在預售商品房時,收到的預售款應在結轉「主營業務收入」時計算繳納印花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❸ 房地產開發企業印花稅

法律主觀:

房地產開發企業以經營中主要涉及以州跡手下稅種:1、營業稅;2、土地增值稅;3、房產稅;4、城建稅;5、教育費附加;6、城鎮土地使用稅;7、印花稅;8、契稅;9、企業所得稅;10、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法律客觀:

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涉及的稅種有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以及契稅等。一、營業稅:是對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為納稅人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應稅勞務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⑴轉讓土地使用權,應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中的「轉讓土地使用權」子目征稅;⑵銷售不動產,稅率為5%;⑶包銷商承銷,應按「服務業―代理業」征稅。⑷土地使用權出租以及房地產建成後出租的,按「服務業―租賃業」征稅。計算公式=營業額×適用稅率二、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以營業稅等流轉稅為計稅依據,依所在地區分別適用7%、5%、1%征城市建設維護稅,依3%計征教育費附加。三、土地增值稅:是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土地增值稅按照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和規定的適用稅率計算徵收,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條例》規定的扣除項目金額後的余額,為增值額。它採用四級超率累進稅率,應納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額×速算扣除率。其中:土地增值額=轉讓房地產總收入-扣除項目金額。計算扣除項目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費用;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加計扣除。四、房產稅: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對擁有房屋產權的內資單位和個人按照房產稅原值或租金收入徵收的一種稅。它以房產原值(評估值)為計稅依據,稅率為1.2%。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評估值)×(1-30%)×1.2%。五、城鎮土地使用稅: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范圍內,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規定稅額、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一種稅。年應納稅額=∑(各級土地面積×相應稅額)。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六、城市房地產稅、三資企業土地使用費:城市房地產稅是對擁有房屋產權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個人、港澳台胞,按照房產原值徵收的一稅種。城市房地產稅依房產原值計稅,稅率為1.2%。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稅率×(1-30%)。三資企業土地使用費是對本市行政區域內使用土地的外資企業,按企業所處地理位置和偏遠程度、地段的繁華程度、州笑基礎設施完善程度等,徵收的一項費用。依外資企業的實際佔用土地面積以及所適用的土地使用費的單位標准確定。應納土地使用費額=佔用土地面積×適用的單位標准。七、印花稅:是對在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的各種憑證所徵收的一種兼有行為性質的憑證稅。分為從價計稅和從量計稅兩種。應納稅額=計稅金額×稅率,應納稅額=憑證數量×單位稅額。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書立的憑證(合同)暫不徵收印花稅,但在土地開發建設,房產出售、出租活動中所書立的合同、書據等,應繳納印花稅。凡進行房屋買賣的,簽定的購房合同應按產權轉移書據所載金額0.05%繳納印花稅,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在辦理買賣過戶手續時,應監督買賣雙方在轉讓合同或協議上貼花注銷完稅後,再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在辦理房地產權屬證件時,應按權利許可證照,按件交納印花稅五元,房地產權屬管理部門應監督領受人在房地產權屬證上按件貼花注銷完稅後,再辦理發證手續。八、契稅:契稅是對在我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時向承受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單位徵收的一種稅。徵收范圍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和房屋交換。計稅依據主要是成交價格、核定價格、交換價格差額和「補繳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用或冊嫌者土地收益」等。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九、耕地佔用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大部分地區,目前已經停止徵收。十、企業所得稅、外資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境內的企業或組織,在一定期間內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徵收的一種稅。應納稅額=(全部應稅收入-准予扣除項目)×適用稅率。十一、個人所得稅:是對個人的勞務和非勞務所得徵收的一種稅。房地產業所涉及最多的是「工資、薪金」所得。其適用5%-45%的超額累進稅率。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❹ 房地產開發企業所需繳納的稅種有幾種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繳納營業稅、城市維護
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契稅、固定資產投資
方向調節稅等。
1、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是對我國境內的單位和個人
(不包括涉外企業)
進行固定資產投資的行為徵收的一種稅。調節稅稅目稅率表規定,適用於一般民
用住宅(包括商品房住宅)的稅率為5%
。按國稅發[1994]216號文的規定:房地產
開發公司經營出售的商品房,可由購房單位按適用稅率直接向稅務機關繳納;稅
務機關也可委託開發公司代扣代繳。計算公式為:應稅投資完成額×適用稅率
2、營業稅:房地產開發企業從事建築工程作業
,應按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
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的營業額,依建築業稅目所適用的稅率3%納稅。
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不動產時應在收訖或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房款)憑據後,
就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按銷售不動產稅目依5%的稅率繳納營業稅。如與包銷商簽
訂合同由其自訂價格進行銷售,由房地產開發公司向客戶開具房地產發票,依5%
的稅率繳納營業稅,包銷商收取價差或手續費的應按"服務業--代理業"徵收營業
稅。合同期滿後,房屋未售出部分若由包銷商收購,對房地產開發公司應就房屋
銷售收入按"銷售不動產"稅目依5%稅率徵收營業稅。包銷商將房產再銷售,對包
銷商也按"銷售不動產"稅目徵收營業稅。
3、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依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額繳納7%的城建稅和3%的教
育費附加。
4、印花稅:當單位和個人的房屋發生產權轉移時,應當繳納印花稅。
5、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是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物及其附
著物(即轉讓房地產)並取得收入的單位或個人,就其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
徵收的一種稅,稅率為30%、40%、50%和60%

6、企業所得稅: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所得減除成本、費用、損失後的余額應
按33%(含地方所得稅)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7、契稅:目前我國契稅的徵收范圍是因買賣、典當、贈與及交換而發生產
權轉移的房屋。其納稅人是以買賣、典當、贈與或交換形式取得土地、房屋產權
的承受人。契稅是按當事人雙方所訂契約產價的一定比例向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
次性稅收。徵收契稅的宗旨是為了保障不動產所有人的合法權益。契稅(對房屋
買賣而言)按房屋買賣成交價格的3-
5%徵收契稅,具體由各省、市、區決定。

❺ 房地產開發商交印花稅的稅率是多少

房地產開發商出售房產,屬於產權轉移,印花稅的稅率是萬分之五。

《印花稅暫行條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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