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代理合同要繳納印花稅嗎
A. 委託代銷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法律主觀: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侍帆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第十四條規定規定,代理單位與委託單位之間簽訂的委託代理合同,凡僅明確代理事項、許可權和爛談巧責任的,不屬於應稅憑證,不貼印花。代銷合同不繳納印花稅。不繳納印花稅有個前提條件,就是當事人要簽飢鍵訂合同,並且合並能夠分清責任的。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B. 代理合同繳納印花稅嗎
不需要,委託代理合同不需交納印花稅。委託代理合同不是《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的應稅合同類型,在代理業務中,代理單位與委託單位之間簽訂的委託代理合同,凡僅明確代理事項,許可權和責任的,不屬於應稅憑證,不貼印花。
《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征;(二)產權轉移書據;(三)營業帳簿;(四)權利、許可證照;(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C. 委託代理合同要交印花稅嗎
法律主觀:
委託代理合同不需要交印花稅。根據法律規定,需要交印花稅的合同主要包括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皮世險、技術等合同,並不包括委託代理合同。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條委託代理授權採用書面形式的,授燃手肢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許可權和期限,並由被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印花稅法》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應稅憑證、進行證券交易的單位和個人,為印花稅的納稅人,薯纖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印花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書立在境內使用的應稅憑證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印花稅。
D. 簽代理合同要繳納印花稅嗎
簽訂代理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而《印花稅暫行條例》中列舉的應納稅合同不包括代理合同。因此當事人訂立代理合同的,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條
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
E. 代理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代理合同如果僅明確代理事項、許可權和責任的,不需要繳納灶亮局印花稅,不屬於應納稅憑證。但是如果代理合同具隱讓有合同性質的,則代理合同為應納稅憑證,需要鍵檔貼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