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借統還貸款合同繳納印花稅嗎
A. 貸款合同印花稅怎麼算
貸款合同印花稅的計算:按合同約定的貸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貼花。銀行同業拆借所訂立的貸款合同無需繳納印花稅。貸款合同由當事人簽訂並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印花稅是對在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徵收的一種稅。其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法是調整印花稅征納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以下十種借款合同可以不交印花稅:1、小微企業優惠借款。2、與非金融機構的借款合同。3、與企業、個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包括企業之間的統借統貸合同。4、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展期合同。5、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委託貸款合同。6、與金融機構簽訂的授信合同或額度協議。7、限額內的循環借款。8、與金融機構的貼現協議。9、信用證押匯。10、保理合同。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三條,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本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應納稅額不足1角的,免納印花稅。應納稅額在1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5分的不計,滿5分的按1角計算繳納。
B. 借款合同屬於印花稅征稅范圍嗎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許多人以為印花稅是在股票交易中的,其實在寫款合同的時候也是需要繳納印花稅的,只是大家對於借款合同印花稅比較陌生。那麼借款合同印花稅的徵收范圍?借款合同印花稅怎麼計算?針對這幾個問題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許多人以為印花稅是在股票交易中的,其實在寫款合同的時候也是需要繳納印花稅的,只是大家對於借款合同印花稅比較陌生。那麼借款合同印花稅的徵收范圍?借款合同印花稅怎麼計算?針對這幾個問題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借款合同印花稅的范圍
(一)借款合同印花稅的范圍包括: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也應按合同貼花。借款合同的計稅金額為借款金額。應納稅額=借款金額׉.
(二)不需要交印花稅的借款合同
1、與非金融機構的借款合同企業與非金融機構(如小額貸款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簽訂的借款合同,根據國稅發[1991]155號第五條和《金融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這些機構不需要取得金融業務許可證,不屬於金融機構,該類借款合同不需貼花。
2、與企業、個人之間的借款合同企業與企業、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借款,包括企業之間的統借統貸合同,不需繳納印花稅。
3、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展期合同經過協商僅延長借款合同還款期限簽訂的借款展期合同,根據國稅發[1991]155號第七條規定,暫不貼花。
4、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委託貸款合同委託單位與銀行簽訂的委託貸款合同,根據國稅發[1991]155號第六條和第十四條的規定:在代理業務中,代理單位與委託單位之間簽訂的委託代理合同,凡僅明確代理事項、許可權和責任的,不需印花。5、與金融機構簽訂的授信合同企業與銀行簽訂的授信額度協議,根據《商業銀行授權、授信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第四款,是銀行對借款人在一定期間內允許融資的額度計劃,與「借款合同」有區別,不需貼花。
6、限額內的循環借款企業與銀行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根據國稅地字[1988]30號第二條規定,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按合同規定的最高借款限額的‰貼花,在限額內發生的循環借款不需貼花。
7、與金融機構的貼現協議企業辦理匯票貼現,提前獲得資金,將票據轉移給銀行,銀行扣除貼現利息,曾經山東地稅的魯地稅函[2005]30號文要求按短期借款需要繳納印花稅,但該法規已廢止。根據理道的分析,貼現協議不屬於借款合同,不需貼花。
8、信用證押匯信用證買方押匯,是指企業進口貨物付匯時,因資金周轉、投資成本等原因,要求銀行代企業墊付應付款項的短期資金融通,企業需要向銀行支付一定利息,雖然具有融資性質,但不屬於印花稅應稅范圍,不需貼花。
9、保理合同國內保理業務是將應收款項轉讓給保理商(如銀行)提前獲得資金的業務,雖然具有融資性質,但不屬於借款,不需貼花。
10、小微企業的優惠根據財稅[2014]78號文規定:小微企業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
(三)需要交印花稅的借款合同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及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要繳納印花稅。即與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簽訂的借款合同,包括與金融機構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抵押貸款合同,需要按借款合同繳印花稅。
二、借款合同印花稅怎麼貼票
(一)在稅務或者印花稅代購點購買印花稅票直接貼在借款合同上。借款合同: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額‰貼花。
(二)年終時在網上申報時填寫印花稅申報表,這個表一般時候在網上沒有,只有年終申報時才可以看到,1月初填報12月份的信息時就可以看到印花稅申報表了。
三、借款合同印花稅是怎麼交的
按借款金額‰貼花(繳納印花稅) ,在次月申報地稅綜合申報表時一並申報納稅。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征稅規定,印花稅的征稅對象採取的是正列舉的方式,只對列舉出來的憑證征稅,未列舉的一律不征稅。
以上就是關於借款合同印花稅的徵收范圍的相關介紹,對於借款合同的書寫,大家要了解一下具體的內容和格式,約定好雙方的權利和還款的相關事宜,避免日後出現糾紛,對此如果大家還有不明白的,建議可以咨詢一下專業的律師。
C. 集團內統借統還的借款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主要由借款主體的決定,借款主體是獨立法人的就是獨立的會計主體和納稅主體,所以在納稅籌劃時就一定要注意以什麼方式和主體去訂立借款合同,一般是以集團名義和銀行談判,以獨立法人對外訂立借款合同並一次繳納印花稅,集團內部統借統還的可以作為內部資金挑撥的往來款項處理,否則將視作獨立法人之間的相互借款,應該繳納印花稅。
D. 貸款合同需要交印花稅嗎
法律分析:需要根據具體的情況而定。以下借款合同不需要交印花稅:
1、與非金融機構的借款合同
企業與非金融機構(如小額貸款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簽訂的借款合同,根據規定,這些機構不需要取得金融業務許可證,不屬於金融機構,該類借款合同不需貼花。
2、與企業、個人之間的借款合同
企業與企業、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借款,包括企業之間的統借統貸合同,不需繳納印花稅。
3、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展期合同
4、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委託貸款合同
委託單位與銀行簽訂的委託貸款合同,根據國稅發[1991]155號第六條和第十四條的規定:在代理業務中,代理單位與委託單位之間簽訂的委託代理合同,凡僅明確代理事項、許可權和責任的,不需印花。
5、與金融機構簽訂的授信合同
企業與銀行簽訂的授信額度協議,根據《商業銀行授權、授信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第四款,是銀行對借款人在一定期間內允許融資的額度計劃,與「借款合同」有區別,不需貼花。
6、限額內的循環借款
企業與銀行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根據國稅地字[1988]30號第二條規定,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按合同規定的最高借款限額的0.05‰貼花,在限額內發生的循環借款不需貼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E. 貸款合同和銀行借款需要交印花稅嗎
需要。
應計征印花稅的借款合同的范圍包括: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也應按合同貼花。借款合同的計稅金額為借款金額。應納稅額=借款金額×0.05‰.
繳納的印花稅率較低,稅務局監查力度小,主要靠納稅人自覺。
不需要交印花稅的借款合同:
1、與非金融機構的借款合同
企業與非金融機構(如小額貸款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簽訂的借款合同,根據國稅發[1991]155號第五條和《金融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這些機構不需要取得金融業務許可證,不屬於金融機構,該類借款合同不需貼花。
2、與企業、個人之間的借款合同
企業與企業、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借款,包括企業之間的統借統貸合同,不需繳納印花稅。
3、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展期合同
經過協商僅延長借款合同還款期限簽訂的借款展期合同,根據國稅發[1991]155號第七條規定,暫不貼花。
4、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委託貸款合同
委託單位與銀行簽訂的委託貸款合同,根據國稅發[1991]155號第六條和第十四條的規定:在代理業務中,代理單位與委託單位之間簽訂的委託代理合同,凡僅明確代理事項、許可權和責任的,不需印花。
5、與金融機構簽訂的授信合同
企業與銀行簽訂的授信額度協議,根據《商業銀行授權、授信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第四款,是銀行對借款人在一定期間內允許融資的額度計劃,與「借款合同」有區別,不需貼花。
6、限額內的循環借款
企業與銀行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根據國稅地字[1988]30號第二條規定,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按合同規定的最高借款限額的0.05‰貼花,在限額內發生的循環借款不需貼花。
7、與金融機構的貼現協議
企業辦理匯票貼現,提前獲得資金,將票據轉移給銀行,銀行扣除貼現利息,曾經山東地稅的魯地稅函[2005]30號文要求按短期借款需要繳納印花稅,但該法規已廢止。根據理道的分析,貼現協議不屬於借款合同,不需貼花。
8、信用證押匯
信用證買方押匯,是指企業進口貨物付匯時,因資金周轉、投資成本等原因,要求銀行代企業墊付應付款項的短期資金融通,企業需要向銀行支付一定利息,雖然具有融資性質,但不屬於印花稅應稅范圍,不需貼花。
9、保理合同
國內保理業務是將應收款項轉讓給保理商(如銀行)提前獲得資金的業務,雖然具有融資性質,但不屬於借款,不需貼花。
10、小微企業的優惠
根據財稅[2014]78號文規定:小微企業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
二、需要交印花稅的借款合同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及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要繳納印花稅。即與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簽訂的借款合同,包括與金融機構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抵押貸款合同,需要按借款合同繳印花稅。
F. 一般來說借款合同交不交印花稅
借款合同是需要繳納印花稅的,但是也有一些借款合同是不需要繳納印花稅的,比如:與非金融機構的借款合同,與企業或個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展期合同、委託貸款合同、授信合同等都不需要交印花稅。一、一般來說借款合同交不交印花稅
有的借款合同需要交印花稅,也有的合同不需要交印花稅。不需要交印花稅的借款合同有:
1、與非金融機構的借款合同。
企業與非金融機構(如小額貸款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簽訂的借款合同,這些機構不需要取得金融業務許可證,不屬於金融機構,該類借款合同不需貼花。
2、與企業、個人之間的借款合同
企業與企業、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借款,包括企業之間的統借統貸合同,不需繳納印花稅。
3、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展期合同
經過協商僅延長借款合同還款期限簽訂的借款展期合同,暫不貼花。
4、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委託貸款合同
委託單位與銀行簽訂的委託貸款合同,凡僅明確代理事項、許可權和責任的,不需印花。
5、與金融機構簽訂的授信合同
企業與銀行簽訂的授信額度協議,與「借款合同」有區別,不需貼花。
6、限額內的循環借款
企業與銀行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在限額內發生的循環借款不需貼花。
7、企業辦理匯票貼現,與金融機構的貼現協議不屬於借款合同,不需貼花。
8、信用證押匯。不需貼花
二、哪些憑證進行印花稅納稅申報
1、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購銷合同、貨物運輸合同;
加工承攬合同、倉儲保管合同;
建築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借款合同;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財產保險合同;
財產租賃合同技術合同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的其他憑證。
三、印花稅有些什麼特點
1、兼有憑證稅和行為稅性質
印花稅是單位和個人書立、領受的應稅憑證徵收的一種稅,具有憑證稅性質。另一方面,任何一種應稅經濟憑證反映的都是某種特定的經濟行為,因此,對憑證征稅,實質上是對經濟行為的課稅。
2、征稅范圍廣泛
印花稅的征稅對象包括了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的各種應稅憑證,凡書立和領受這些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要繳納印花稅,其征稅范圍是極其廣泛的。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經濟法制的逐步健全,依法書立經濟憑證的現象將會愈來愈普通。因此,印花稅的徵收面將更加廣闊。
3、稅率低、負稅輕
印花稅與其他稅種相比較,稅率要低得多,其稅負較輕,具有廣集資金、積少成多的財政效應。
4、由納稅人自行完成納稅義務
納稅人通過自行計算、購買並粘貼印花稅票的方法完成納稅義務,並在印花稅票和憑證的騎縫處自行蓋戳注銷或畫銷。這也與其他稅種的繳納方法存在較大區別。
總之,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而借款合同屬於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所以借款合同需要交印花稅,但是也有不需要交印花稅的幾種情況,以上列出的內容就是不需要交印花稅的借款合同。
G. 銀行貸款合同需要交印花稅嗎
法律主觀:
以下借款合同不需要交印花稅:第一,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第二,企業與非金融機構,如小額貸款公司,簽訂的借款合同,因為合同對象不屬於金融機構,該類借款合同不需貼花。第三,與企業、個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包括企業之間的統借統貸合同,因為合同對象不屬於金融機構,該類借款合同不需貼花。第四,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展期合同。第五,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委託貸款合同。第六,與金融機構簽訂的授信合同或額度協議。第七,限額內的循環借款,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按合同規定的最高借款限額的0.05‰貼花,在限額內發生的循環借款不需貼花。第八,與金融機構的貼現協議,不屬於借款合同,不需貼花。第九,信用證押匯,雖然具有融資性質,譽枝衫但不屬於印花稅應稅范圍,不需貼花。第十,保理合同,保理是將應收款項轉讓給保理商(如銀行)提前獲得資金的業務,有的銀行稱為「商業發票貼現」。雖然具有融資性質,但不屬於借款合同慶腔,不需貼花。
法律客觀:
一、抵押貸款合同要交印花稅嗎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對借款合同搭液貼花問題的具體規定》(〔1988〕國稅地字第30號)規定,關於對抵押貸款合同的貼花問題。借款方以財產作抵押,與貸款方簽訂的抵押借款合同,屬於資金信貸業務,借貸雙方應按『借款合同』計稅貼花。因借款方無力償還借款而將抵押財產轉移給貸款方,應就雙方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按『產權轉移書據』計稅貼花。因此,納稅人簽訂的抵押貸款合同應國家規定執行。二、需要繳納印花稅的類型:1、購銷合同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2、加工承攬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攬收入萬分之五貼花。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包括勘察、設計合同按收取費用萬分之五貼花。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額萬分之三貼花。5、財產租賃合同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貼花。
H. 正常銀行借款合同印花稅多少
銀行借款合同的印花稅稅率是萬分之五,印花稅指的是在日常多的經濟活動和交往當中書立、領受憑證而需要徵收的一種稅,根據不同的借款形式,計稅的辦法都是不一樣的,但對於一些特定的借款合同是不需要徵收印花稅的。一、正常銀行借款合同印花稅多少
銀行借款合同印花稅稅率按照萬分之五收取。應計征印花稅的借款合同的范圍包括: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也應按合同貼花。借款合同的計稅金額為借款金額。應納稅額=借款金額×0.05‰.
二、不需要交印花稅的借款合同
1、與非金融機構的借款合同
企業與非金融機構(如小額貸款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簽訂的借款合同,根據國稅發[1991]155號第五條和《金融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這些機構不需要取得金融業務許可證,不屬於金融機構,該類借款合同不需貼花。
2、與企業、個人之間的借款合同
企業與企業、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借款,包括企業之間的統借統貸合同,不需繳納印花稅。
3、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展期合同
經過協商僅延長借款合同還款期限簽訂的借款展期合同,根據國稅發[1991]155號第七條規定,暫不貼花。
4、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委託貸款合同
委託單位與銀行簽訂的委託貸款合同,根據國稅發[1991]155號第六條和第十四條的規定:在代理業務中,代理單位與委託單位之間簽訂的委託代理合同,凡僅明確代理事項、許可權和責任的,不需印花。
5、與金融機構簽訂的授信合同
企業與銀行簽訂的授信額度協議,根據《商業銀行授權、授信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第四款,是銀行對借款人在一定期間內允許融資的額度計劃,與「借款合同」有區別,不需貼花。
6、限額內的循環借款
企業與銀行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根據國稅地字[1988]30號第二條規定,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按合同規定的最高借款限額的0.05‰貼花,在限額內發生的循環借款不需貼花。
7、與金融機構的貼現協議
企業辦理匯票貼現,提前獲得資金,將票據轉移給銀行,銀行扣除貼現利息,曾經山東地稅的魯地稅函[2005]30號文要求按短期借款需要繳納印花稅,但該法規已廢止。根據理道的分析,貼現協議不屬於借款合同,不需貼花。
8、信用證押匯
信用證買方押匯,是指企業進口貨物付匯時,因資金周轉、投資成本等原因,要求銀行代企業墊付應付款項的短期資金融通,企業需要向銀行支付一定利息,雖然具有融資性質,但不屬於印花稅應稅范圍,不需貼花。
9、保理合同
國內保理業務是將應收款項轉讓給保理商(如銀行)提前獲得資金的業務,雖然具有融資性質,但不屬於借款,不需貼花。
10、小微企業的優惠
根據財稅[2014]78號文規定:小微企業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
銀行借款合同的印花稅是按照萬分之五來進行徵收的,但不是所有的借款合同都需要徵收印花稅,比如和非金融機構的幾款合同或者是和企業、個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就不需要徵收印花稅。
I. 賬戶透支額度合同需要交印花稅嗎
這需要看是與什麼樣的機構簽訂合同。
有的借款合同需要交印花稅,也有的合同不需要交印花稅。不需要交印花稅的借款合同有:
1、與非金融機構的借款合同。
2、與企業、個人之間的借款合同
企業與企業、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借款,包括企業之間的統借統貸合同,不需繳納印花稅。
3、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展期合同
經過協商僅延長借款合同還款期限簽訂的借款展期合同,暫不貼花。
4、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委託貸款合同
5、與金融機構簽訂的授信合同
6、限額內的循環借款
7、企業辦理匯票貼現,與金融機構的貼現協議不屬於借款合同,不需貼花。
8、信用證押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