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稅務局退多繳印花稅稅分錄
⑴ 收到印花稅退稅,怎麼做會計分錄
您好,分錄,借;銀行存款,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同時,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貸;稅金及附加。
⑵ 收到稅務局退印花稅怎麼入賬
企業收到退稅,稅款返還等款項,記賬原則是「從哪裡來,還回到哪裡去」,比如收到的增值稅,所得稅等均應記回原計稅時所在的科目。
如果在本年度退回的情況,收到退稅款,借,銀行存款貸,所得稅費用。結轉所得稅,借,所得稅費用貸,本年利潤。如果在下年度退回的情況,借,銀行存款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政策退稅的處理,按「政府補助」處理即可。借,銀行存款。貸,營業外收入,所得稅退稅。
一,印花稅的具體概述
印花稅是對在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徵收的一種稅。其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法是調整印花稅征納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1]
2022年6月24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徵收范圍不包括「權利、許可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將自2022年7月1日起終止印花稅代征業務
二,征稅范圍
(一)書立應稅憑證的納稅人,為對應稅憑證有直接權利義務關系的單位和個人。
(二)採用委託貸款方式書立的借款合同納稅人,為受託人和借款人,不包括委託人。
(三)按買賣合同或者產權轉移書據稅目繳納印花稅的拍賣成交確認書納稅人,為拍賣標的的產權人和買受人,不包括拍賣人。
三,應稅憑證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書立在境內使用的應稅憑證,應當按規定繳納印花稅。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1.應稅憑證的標的為不動產的,該不動產在境內;
2.應稅憑證的標的為股權的,該股權為中國居民企業的股權;
3.應稅憑證的標的為動產或者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的,其銷售方或者購買方在境內,但不包括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銷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動產或者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
4.應稅憑證的標的為服務的,其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內,但不包括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完全在境外發生的服務。
(二)企業之間書立的確定買賣關系、明確買賣雙方權利義務的訂單、要貨單等單據,且未另外書立買賣合同的,應當按規定繳納印花稅。
(三)發電廠與電網之間、電網與電網之間書立的購售電合同,應當按買賣合同稅目繳納印花稅。
(四)下列情形的憑證,不屬於印花稅徵收范圍:
1.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書,仲裁機構的仲裁文書,監察機關的監察文書。
2.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按照行政管理許可權徵收、收回或者補償安置房地產書立的合同、協議或者行政類文書。
3.總公司與分公司、分公司與分公司之間書立的作為執行計劃使用的憑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2015修正)》
第五條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稅收徵收管理工作。各地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的稅收徵收管理范圍分別進行徵收管理。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稅收徵收管理工作的領導或者協調,支持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依照法定稅率計算稅額,依法徵收稅款。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支持、協助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
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
⑶ 收到稅務局退印花稅怎麼入賬
問題:收到稅務局退印花稅怎麼入賬?
回答:當企業收到稅務局退還的印花稅時,應按照以下步驟進行入賬處理:
確認退還金額:首先,企業應核實收到的退稅金額,確保金額准確無誤。
沖減已交稅金:將收到的退稅金額沖減企業已交的印花稅稅金。這可以通過在賬面上做相應的借記和貸記來實現。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
貸:應交稅費——印花稅
調整稅金及附加:由於印花稅屬於稅金及附加科目,因此,在沖減已交稅金後,還需相應調整稅金及附加科目。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印花稅
結轉損益:根據企業會計准則,將沖減的稅金及附加結轉至本年利潤科目。
借:本年利潤
貸:稅金及附加
綜上所述,企業在收到稅務局退還的印花稅後,應按照上述步驟進行入賬處理,確保賬目清晰、准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具體法規中規定了企業收到退稅後的入賬處理方式,包括沖減已交稅金、調整稅金及附加、結轉損益等步驟。企業在實際操作中應遵循相關法規要求,確保合法合規。
⑷ 多繳納的印花稅,現在退稅了應該怎麼做賬務處理
用紅字沖原知計提的印花稅:
借:管理費用-印花稅(紅字)
貸:應交稅金-印花稅(紅字)
在根據退款票據作紅字憑證:
借:應交稅金-印花稅(紅字)
貸:銀行存款(紅字)
(4)收到稅務局退多繳印花稅稅分錄擴展閱讀:
第五十一條納稅人繳納的稅款超過應納稅額的,稅務機關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結清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
稅務機關可以要求稅務機關退還多繳的稅款和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經核實後及時退還;國家財政返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退還國庫管理條例。
第五十二條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稅務機關的責任,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可以在三年內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足額繳納稅款,但不得加收滯納金。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計算錯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可以在三年內追繳稅款和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繳期限可以延長至五年。
偷稅、拒稅、騙稅的,稅務機關徵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或者騙取的稅款,不受前款規定的期限限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二十四條
多貼印花稅車票的,不得申請退稅或者少用。
第二十二條
同一種類的應納稅證明需要頻繁貼章的,應當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按期徵收、繳納印花稅。經批准徵收印花稅的單位,由稅務機關發給匯款許可證。累計繳納期限由當地稅務機關確定,但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
第二十三條
徵收印花稅的憑證,應當加蓋稅務機關指定的印章,編號裝訂成冊。加蓋印章或付款證明的復印件應附在卷上,並加蓋印章和注銷,保存備查。
⑸ 印花稅退回做什麼分錄
印花稅退回時,會計分錄處理如下:
一、明確答案
印花稅退回分錄處理為:借:稅金及附加-印花稅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二、詳細解釋
1. 印花稅退稅的會計處理:當企業收到印花稅退稅時,意味著之前繳納的印花稅部分金額需要退回。此時,會計上需要進行相應的調整和處理。
2. 具體分錄的處理:根據會計准則,退稅款應當沖減當期的稅金及附加。因此,在收到印花稅退稅時,會計需要記錄借方的稅金及附加,以反映稅金的減少;貸方則記錄銀行存款或現金,表示收到的退稅款項。
3. 關於稅務處理的其他注意事項:在處理印花稅退回的會計分錄時,企業還需要關注相關的稅務規定和稅務申報,確保退稅款項的合法性和准確性。此外,還需要及時與企業銀行賬目進行核對,確保財務數據的准確性。
總之,印花稅退回時的會計分錄處理相對簡單明了。通過正確的分錄處理,企業能夠准確反映稅金的變動情況,確保財務數據的真實性和准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