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場地租賃合同是否繳納印花稅
Ⅰ 場地租賃合同交印花稅嗎
法律分析:承租人向出租人租賃場地而簽訂租賃合同的,並不一定由承租人交納印花稅,實踐中一般是由出租人交納印花稅的,但承租人與出租人可以協商由誰承擔印花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Ⅱ 場地租賃合同交印花稅嗎
一。場地租賃合同交印花稅嗎
1、承租人向出租人租賃場地而簽訂租賃合同的,並不一定由承租人交納印花稅,一般是由出租人交納印花稅的,但承租人與出租人通常可以協商由誰承擔印花稅。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二、場地租賃合同的簽訂流程是什麼
場地租賃合同的簽訂流程如下:
1、協商談判:當事人雙方就合同內容進行協商,仔細審查內容,經雙方協商可對合同條款的內容作增刪;
2、共同簽訂:對合同內容無爭議的,雙方簽字蓋章,有收取押金要求的,支付押金,並出具收據;
3、合同備案:合同一式兩份,出租人將合同整理完畢後歸檔備案,以免後期發生爭議。
Ⅲ 場地租賃合同印花稅有必要交嗎
企業如果有擱置的場地且能夠經過租賃的方法獲取經濟利益,此刻就會發生場地租賃的法律聯系。當事人兩邊一般會經過簽署場地租賃合同樹立租賃聯系,涉及到相關稅費的交納,其中的印花稅也是需要交納的。一、場地租賃合同印花稅有必要交嗎?
當事人雙方一般會經過簽署場地租賃合同樹立租賃聯系後,是需要繳納場地租賃合同印花稅的。按照稅收政策規則,印花稅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交稅。
二、進行印花稅納稅申報需要哪些憑證?
(1)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購銷合同、貨物運輸合同;
加工承攬合同、倉儲保管合同;
建築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借款合同;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財產保險合同;
財產租賃合同技術合同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的其他憑證。
三、印花稅的計稅方法
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准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准
四、場地租賃合同的其他有關稅收
依據稅收政策規則,租賃場地應交納營業稅、個人所得稅、鄉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城市保護建造稅、教育費附加、當地教育附加。
1、營業稅稅率為5%,以租金收入計稅。
2、城市保護建造稅稅率為市區7%,縣城、鎮5%,不在市區、縣鄉鎮的1%,教育費附加率3%,當地教育附加率為2%,均以營業稅為計稅依據。
3、鄉鎮土地使用稅按規則的土地等級稅額規范交稅。不同所在地土地等級稅額規范不同。
4、印花稅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交稅。
5、企業租賃的,所得稅並入企業所得稅同時核算
6、個人租賃的,個人所得稅按照產業租賃所得,以1個月內獲得的收入扣除800元及相關的稅費後交納,稅率為20%。
在向稅務機關請求開具發票時需供給房子租賃合同以及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租賃合同關系產生後,會產生一系列稅收。印花稅是其中之一,此外還有交納營業稅、個人所得稅、鄉鎮土地使用稅、城市保護建造稅、教育費附加、當地教育附加。申報印花稅時要攜帶相關合同以及憑證。在租賃合同中,印花稅金額一般為租賃金額的千分之一。
Ⅳ 場地租賃合同印花稅有必要交嗎
一、場地租賃合同印花稅有必要交嗎1、當事人雙方一般會經過簽署場地租賃合同樹立租賃聯系後,是需要繳納場地租賃合同印花稅的。按照稅收政策規則,印花稅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交稅;
2、法律依據:《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條 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
二、印花稅的計稅方法是什麼
1、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准計算應納稅額;
2、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3、依據稅收政策規則,租賃場地應交納營業稅、個人所得稅、鄉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城市保護建造稅、教育費附加、當地教育附加;
4、營業稅稅率為5%,以租金收入計稅;
5、城市保護建造稅稅率為市區7%,縣城、鎮5%,不在市區、縣鄉鎮的1%,教育費附加率3%,當團旅地教育附加率為2%,均以營業老哪稅為計稅依據;
6、鄉鎮土地使用稅按規則的土地等級稅額規范交稅。不同所在地土地等級稅額規范不同;
7、印花稅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交稅;
8、企業租賃的,所得稅並入企業所得稅同時核算;
9、個人租賃的,個人所得稅按照產業租賃所得,以1個月內獲得的收入扣除800元及相關的稅費後交納,稅率為20%;
侍或碼10、在向稅務機關請求開具發票時需供給房子租賃合同以及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11、租賃合同關系產生後,會產生一系列稅收。印花稅是其中之一,此外還有交納營業稅、個人所得稅、鄉鎮土地使用稅、城市保護建造稅、教育費附加、當地教育附加。申報印花稅時要攜帶相關合同以及憑證。在租賃合同中,印花稅金額一般為租賃金額的千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