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印花稅計稅依據
1.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什麼是否含稅呢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那麼你知道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什麼嗎?下面來看看吧。
一、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什麼
從價計稅情況下印花稅計稅依據的確定。
1、各類經濟合同,以合同上記載的金額、收入或費用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2、產權轉移書據以書據中所載的金額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3、記載資金的營業賬簿,以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合計的金額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從量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實行從量計稅的其他營業賬簿和權利、許可證照,以計稅數量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是根據各類經濟合同,以合同上記載的金額、收入或費用作為印花稅計稅依據的,這類的印花稅一般是按合同所載明的金額來交納的。如果合同上載明的是一年的租金,那就要按一年的租金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如果是每月都簽一次合同,那按月租金額為計稅基礎來交。印花稅的計算方法非常簡單,如逗鏈雀果按照整一份房屋租賃合同上標明的總租金的萬分之計二算。如果一份租賃合同的期限為三年,標明的金額為年租金12萬元,那麼應該繳納的印花稅為120000元*0.002=240元。只要知道租金和印花稅比率,就可以很快算出應繳納的印花稅數目。
二、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1.購銷合同的計稅依據
購銷合同的計稅依據為購銷金額,不得作任何扣除,特別是調劑合同和易貨合同,均應包括調劑、易貨的全額。
【解釋】在商品購銷活動中,採用以貨換貨方式進行商品交易簽訂的合同,是反映既購又銷雙重經濟行為的合同。對此,應按合同所載的購、銷合計金額計稅貼花。合同未列明金額的,應按合同所載購、銷數量,依照國家牌價或者市場價格計算應納稅額。
2.加工承攬合同的計稅依據(區分與消費稅的山早委託加工)
(1)受託方提供原材料及輔料,並收取加工費且分別註明的,原材料和輔料按購銷合同計稅貼花,加工費按加工承攬合同計稅貼花。(定做合同)
(2)合同未分別喚耐記載原輔料及加工費金額的,一律就全部金額按加工承攬合同計稅貼花。(前提條件:受託方提供原材料及輔料,並收取加工費)
(3)委託方提供原材料,受託方收取加工費及提供輔料,雙方就加工費及輔料費按加工承攬合同計算貼花。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勘察、設計收取的費用(即勘察、設計收入)。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承包金額,不得剔除任何費用。如果施工單位將自己承包的建築項目再分包或轉包給其他施工單位,其所簽訂的分包或轉包合同,仍應按所載金額另行貼花。
5.財產租賃合同的計稅依據
財產租賃合同的計稅依據為租賃金額(即租金收入)。
【解釋】注意計算兩點:
(1)稅額超過1角不足1元的按照1元貼花。
(2)財產租賃合同只是規定月(天)租金標准,而不確定租期的,先定額5元貼花,實際結算時按實際金額計稅,補貼印花。
6.貨物運輸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取得的運輸費金額(即運費收入),不包括所運貨物的金額、裝卸費和保險費等。(小計算)
7.倉儲保管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倉儲保管的費用(即保管費收入)
8.借款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借款金額。
(1)凡是一項信貸業務既簽訂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開借據的,只以借款合同所載金額計稅貼花;凡是只填開借據並作為合同使用的,應以借據所載金額計稅,在借據上貼花。
(2)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簽訂,規定最高限額,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額內隨借隨還。對這類合同只就其規定的最高額為計稅依據,在簽訂時貼花一次,在限額內隨借隨還不簽訂新合同的,不再另貼印花。(征管方便)
(3)對借款方以財產作抵押,從貸款方取得抵押貸款的合同,應按借款合同貼花,在借款方因無力償還借款而將抵押財產轉移給貸款方時,應就雙方書立的產權書據,按產權轉移書據有關規定計稅貼花。
(4)對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的融資租賃業務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應按合同所載租金總額,暫按借款合同計稅。
9.財產保險合同的計稅依據為支付(收取)的保險費金額,不包括所保財產的金額。
10.技術合同計稅依據為合同所載的價款、報酬或使用費。
(強調)對技術開發合同,只就合同所載的報酬金額計稅,研究開發經費不作為計稅依據。
(強調)技術轉讓合同中的轉讓收入,是按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按實現利潤分成的,可在簽訂時先按定額5元貼花,以後結算再按實際金額計稅,補貼印花。
三、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否含稅
依據現行印花稅的政策規定,購銷合同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購銷合同的計稅金額按照合同記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
另外,如果您企業是核定徵收印花稅的,依據《廣州市地方稅務局印花稅核定徵收管理辦法》(穗地稅函[2009]374號印發)有關規定,在我市范圍內對部分行業的部分印花稅稅目實行核定徵收。核定徵收是指納稅人根據當月(稅款所屬時期)的收入及支出金額,按核定率確定計稅依據,並據以計算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稅目為「購銷合同」的核定依據是銷售收入和采購金額:工業企業和商業企業的印花稅核定率分別為銷售收入和采購金額合計75%和50%。工業(商業)企業的購銷合同核定應繳納印花稅金額=(銷售收入+采購金額)×核定率×適用稅率。
工業、商業企業的銷售收入和采購金額是指與企業生產、經營直接相關的銷售收入和采購金額。其中,銷售收入是指企業銷售產品(商品)所收取的款項金額,采購金額是指企業采購所支付的金額。當發生銷售退回或采購退還時,可沖減當期銷售收入或采購金額。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介紹的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什麼,希望能夠幫助到您。更多關於印花稅的計稅依據的相關資訊,請繼續關注土巴兔學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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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什麼
法律分析:印花稅的計稅依據:1.購銷合同的計稅依據為購銷金額。2.加工承攬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加工承攬收入。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的計稅依據為收取的費用。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承包金額。5.財產租賃合同的計稅依據為租賃金額。6.貨物運輸合同的計稅依據為運輸費用,但不包括裝卸費用。7.倉儲保管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倉儲保管費用。8.借款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借款金額。9.財產保險合同的計稅依據為保險費收入。10.技術合同的計稅依據為所載金額。11.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所載金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4.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什麼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1、購銷合同的計稅依據為購銷金額;
2、加工承攬合同的計稅依據
(1)受託方提供原材料及輔料,並收取加工費且分別註明的,原材料和輔料按購銷合同計稅貼花,加工費按加工承攬合同計稅貼花(定做合同)
(2)合同未分別記喚唯載原輔料及加工費金額的,一律就全部金額按加工承攬合同計稅貼花(前提條件:受託方提供原材料及輔料,並收取加工費)
(3)委託方提供原材料,受託方收取加工費及提供輔料,雙方就加工費及輔料費按加工承攬合同計算貼花.
(4)和答培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勘察、設計收取的費用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承包金額;
5、財產租賃合同的計稅依據為租賃金額(即租金收入);
6、貨物運輸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取得的運輸費金額;
7、倉儲保管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倉儲保管的費用;
8、借款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借款金額;
9、財產保險合同的計稅依據為支付(收取)的保險費金額;
10、技術合同計稅依據為合同所載的價款、報酬或使用費。
什麼是印花稅:
印花稅是對在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徵收的一種稅。其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法是調整印花稅征納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綜上所述,總的來說印花稅以合同上的金額作為計稅依據。合同印花稅的應納稅額按照金額乘以相對應的稅率計算得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營業賬簿,許可證照,產權轉移書據,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等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舉配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第三條
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本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
應納稅額不足1角的,免納印花稅。
應納稅額在1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5分的不計,滿5分的按1角計算繳納。
第四條
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一)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三)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