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轉移印花稅由哪個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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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怎麼繳納
根據印花稅相關規定,對於在經濟襲穗弊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訂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需要繳納印花稅。其中產權轉移書據也屬於印花稅的征稅范疇,對於產權轉移書據,應如何繳納印花稅?
產權轉移書據如何交印花稅?
產權轉移書據是指產權的買賣、交換、繼承、贈與、分割等產權主體的時候,所簽訂的書據憑證。產權出讓人和受讓人雙方都是立據人,都需要繳納印花稅。產權轉移書據按照0.5‰的稅率計算繳納印花稅。在簽訂合同票據的時候。由納稅人根據稅法規定,自行計算繳納稅額,,並購買印花稅票貼在應稅憑證上。另外企業也可以預先購買印花稅票,發生應稅行為的時候,自行計算繳納稅額,將已購買的印花稅票粘貼在應納稅憑證上,每枚稅票的騎縫處要蓋戳注銷或者劃銷。
目前我國的產權轉移書據有五項需要繳納印花稅。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其中的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是指不動產、動產所有權轉移所書立的書據,包括股份制企業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因購買、繼承、贈與所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剩下的4項則屬於無形資產的產權轉移書據。
另外日常我們購買土地,商品房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也是按照產權轉移書據繳納印花稅。
需要繳納印花稅的憑證可以分成五類。
第一類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最常見的就是購買銷貨商品服務的購銷合同,借款雙方簽訂的借款合同,貨物運輸合同。
第二類是產權拍族轉移書據。比如不動產銷售,土地使用權轉移簽訂的產權轉移合同憑據。
第三類是營業賬簿,是企業設立的記載有營業數據的賬簿。
第四類是權利、許可證照,例如新成立企業取得的營業執照。
第五類是經族歷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3. 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計稅依據
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的計稅依據主要是財產所有權轉移,如房產買賣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和財稅[2006]162號文件,房地產開發商在銷售商品房時,需按萬分之五的稅率對銷售合同徵收印花稅。
印花稅是一項普遍應用於交易合同的稅種,股權轉讓合同也不例外,但股權轉讓的雙方,即出讓股東和受讓股東,僅需各自繳納印花稅,涉及的公司則無需交納。稅率固定為萬分之五,計算方法為合同金額乘以萬分之五。
重要的是,印花稅的計稅金額通常包含稅款。無論是經濟合同、產權轉移書據還是證券交易,印花稅都是基於應稅憑證的含稅金額計算的。從2008年起,證券交易印花稅調整為單邊徵收,僅對賣出方徵收,買入方不再繳納。
在購銷合同中,如果區分了不含稅金額和增值稅金額,應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計稅依據;若合同金額中已包含增值稅,未明確區分的,則以合同所載的含稅金額為准。
4. 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
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等,按所載金額0.5‰貼花。
印花稅是單位和個人書立、領受的應稅憑證徵收的一種稅,具有憑證稅性質。另一方面,任何一種應稅經濟憑證反映的都是某種特定的經濟行為,因此,對憑證征稅,實質上是對經濟行為的課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六條:產權轉移書據由立據人貼花,如未貼或者少貼印花,書據的持有人應負責補貼印花。所立書據以合同方式簽訂的,應由持有書據的各方分別按全額貼花。
5. 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稅率
產權轉移書據繳納印花稅的稅率為0.05%。納稅埋納人為單位的,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納稅人為個人的,應當向應稅憑證書立地或者納稅人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不動產產權發生轉移的,納稅人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
《中華人民攜肆共和國印花稅法》
第五條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如下:
(一)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合同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二)應稅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產權轉移書據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三)應稅營業賬簿的計稅依據,為賬簿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彎隱沒資本公積合計金額;
(四)證券交易的計稅依據,為成交金額。第十四條
納稅人為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由納稅人自行申報繳納印花稅,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
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為證券交易印花稅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解繳稅款以及銀行結算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