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材料合同印花稅
1. 哪些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各合同稅率是多少
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財產租賃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倉儲運輸合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技術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需要繳納印花稅。
各合同稅率如下:
一、購銷合同
徵收范圍: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
稅率(稅額標准):按購銷金額0.3‰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二、加工承攬合同
徵收范圍:包括加工、定做、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
稅率(稅額標准):按加工或承攬收入0.5‰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徵收范圍:包括勘察、設計合同
稅率(稅額標准):按收取費用0.5‰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徵收范圍: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稅率(稅額標准):按承包金額0.3‰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五、財產租賃合同
徵收范圍: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
稅率(稅額標准):按租賃金額1‰貼花,稅額不足1元的,按1元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六、貨物運輸合同
徵收范圍:包括民用航空運輸、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
稅率(稅額標准):按運輸費用0.5‰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七、倉儲運輸合同
徵收范圍:包括倉儲、保管合同按倉儲、保管費
稅率(稅額標准):用1‰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八、借款合同
徵收范圍: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
稅率(稅額標准):按借款金額0.05‰
納稅人:立合同人
九、財產保險合同
徵收范圍: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財產保險合同
稅率(稅額標准):按保險費收入1‰貼花,責任、保證和信用保險合同暫按定額5元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十、技術合同
徵收范圍: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
稅率(稅額標准):按合同所載金額0.3‰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十一、產權轉移書據
徵收范圍: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產權轉移書據,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和商品房銷售合同
稅率(稅額標准):按書據所載金額0.5‰貼花
納稅人:立據人
十二、營業賬簿
徵收范圍:生產、經營用帳冊
稅率(稅額標准):記載資金的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金額0.5‰貼花。其他賬簿按件貼花,每件5元
納稅人:立賬簿人
十三、權利、許可證照
徵收范圍: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
稅率(稅額標准):按件貼花、每件5元
納稅人:領受人
免徵印花稅的情形:
1、下列憑證可以免徵印花稅:
(1)已經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抄本,但是視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撫養孤老傷殘人員的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4)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5)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6)企業因改制而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
(7)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
(8)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
2、下列項目可以暫免徵收印花稅:
(1)農林作物、牧業畜類保險合同;
(2)書、報、刊發行單位之間,發行單位與訂閱單位、個人之間書立的憑證;
(3)投資者買賣證券投資基金單位;
(4)經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決定或者批准進行政企脫鉤、對企業(集團)進行改組和改變管理體制、變更企業隸屬關系,國有企業改制、盤活國有企業資產,發生的國有股權無償劃轉行為;
(5)個人銷售、購買住房。
3、自2010年9月27日起3年以內,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簡稱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稅可以免徵
在其他住房項目中配套建設公租房,根據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可以按照公租房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稅。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購買住房作為公租房,可以免徵印花稅;公租房租賃雙方簽訂租賃協議設計的印花稅可以免徵。
(1)建築材料合同印花稅擴展閱讀:
一、印花稅征稅對象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具體有:
1、立合同人
2、立據人
3、立賬簿人
4、領受人
5、使用人。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
二、征稅范圍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的憑證徵收,沒有列舉的憑證不征稅。具體征稅范圍如下:
1.經濟合同
稅目稅率表中列舉了10大類合同。它們是:
(1)購銷合同。
(2)加工承攬合同。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5)財產租賃合同。
(6)貨物運輸合同。
(7)倉儲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財產保險合同。
(10)技術合同。
2.產權轉移書據
產權轉移即財產權利關系的變更行為,表現為產權主體發生變更。產權轉移書據是在產權的買賣、交換、繼承、贈與、分割等產權主體變更過程中,由產權出讓人與受讓人之間所訂立的民事法律文書。
我國印花稅稅目中的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共5項產權的轉移書據。其中,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是指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不動產、動產所有權轉移所書立的書據,包括股份制企業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因購買、繼承、贈與所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其他4項則屬於無形資產的產權轉移書據。
另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
3.營業賬簿
按照營業賬簿反映的內容不同,在稅目中分為記載資金的賬簿(簡稱資金賬簿)和其他營業賬簿兩類,以便於分別採用按金額計稅和按件計稅兩種計稅方法。
(1)資金賬簿。
(2)其他營業賬簿。
2.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什麼是否含稅呢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那麼你知道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什麼嗎?下面來看看吧。
一、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什麼
從價計稅情況下印花稅計稅依據的確定。
1、各類經濟合同,以合同上記載的金額、收入或費用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2、產權轉移書據以書據中所載的金額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3、記載資金的營業賬簿,以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合計的金額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從量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實行從量計稅的其他營業賬簿和權利、許可證照,以計稅數量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是根據各類經濟合同,以合同上記載的金額、收入或費用作為印花稅計稅依據的,這類的印花稅一般是按合同所載明的金額來交納的。如果合同上載明的是一年的租金,那就要按一年的租金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如果是每月都簽一次合同,那按月租金額為計稅基礎來交。印花稅的計算方法非常簡單,如果按照整一份房屋租賃合同上標明的總租金的萬分之計二算。如果一份租賃合同的期限為三年,標明的金額為年租金12萬元,那麼應該繳納的印花稅為120000元*0.002=240元。只要知道租金和印花稅比率,就可以很快算出應繳納的印花稅數目。
二、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1.購銷合同的計稅依據
購銷合同的計稅依據為購銷金額,不得作任何扣除,特別是調劑合同和易貨合同,均應包括調劑、易貨的全額。
【解釋】在商品購銷活動中,採用以貨換貨方式進行商品交易簽訂的合同,是反映既購又銷雙重經濟行為的合同。對此,應按合同所載的購、銷合計金額計稅貼花。合同未列明金額的,應按合同所載購、銷數量,依照國家牌價或者市場價格計算應納稅額。
2.加工承攬合同的計稅依據(區分與消費稅的委託加工)
(1)受託方提供原材料及輔料,並收取加工費且分別註明的,原材料和輔料按購銷合同計稅貼花,加工費按加工承攬合同計稅貼花。(定做合同)
(2)合同未分別記載原輔料及加工費金額的,一律就全部金額按加工承攬合同計稅貼花。(前提條件:受託方提供原材料及輔料,並收取加工費)
(3)委託方提供原材料,受託方收取加工費及提供輔料,雙方就加工費及輔料費按加工承攬合同計算貼花。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勘察、設計收取的費用(即勘察、設計收入)。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承包金額,不得剔除任何費用。如果施工單位將自己承包的建築項目再分包或轉包給其他施工單位,其所簽訂的分包或轉包合同,仍應按所載金額另行貼花。
5.財產租賃合同的計稅依據
財產租賃合同的計稅依據為租賃金額(即租金收入)。
【解釋】注意計算兩點:
(1)稅額超過1角不足1元的按照1元貼花。
(2)財產租賃合同只是規定月(天)租金標准,而不確定租期的,先定額5元貼花,實際結算時按實際金額計稅,補貼印花。
6.貨物運輸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取得的運輸費金額(即運費收入),不包括所運貨物的金額、裝卸費和保險費等。(小計算)
7.倉儲保管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倉儲保管的費用(即保管費收入)
8.借款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借款金額。
(1)凡是一項信貸業務既簽訂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開借據的,只以借款合同所載金額計稅貼花;凡是只填開借據並作為合同使用的,應以借據所載金額計稅,在借據上貼花。
(2)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簽訂,規定最高限額,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額內隨借隨還。對這類合同只就其規定的最高額為計稅依據,在簽訂時貼花一次,在限額內隨借隨還不簽訂新合同的,不再另貼印花。(征管方便)
(3)對借款方以財產作抵押,從貸款方取得抵押貸款的合同,應按借款合同貼花,在借款方因無力償還借款而將抵押財產轉移給貸款方時,應就雙方書立的產權書據,按產權轉移書據有關規定計稅貼花。
(4)對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的融資租賃業務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應按合同所載租金總額,暫按借款合同計稅。
9.財產保險合同的計稅依據為支付(收取)的保險費金額,不包括所保財產的金額。
10.技術合同計稅依據為合同所載的價款、報酬或使用費。
(強調)對技術開發合同,只就合同所載的報酬金額計稅,研究開發經費不作為計稅依據。
(強調)技術轉讓合同中的轉讓收入,是按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按實現利潤分成的,可在簽訂時先按定額5元貼花,以後結算再按實際金額計稅,補貼印花。
三、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否含稅
依據現行印花稅的政策規定,購銷合同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購銷合同的計稅金額按照合同記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
另外,如果您企業是核定徵收印花稅的,依據《廣州市地方稅務局印花稅核定徵收管理辦法》(穗地稅函[2009]374號印發)有關規定,在我市范圍內對部分行業的部分印花稅稅目實行核定徵收。核定徵收是指納稅人根據當月(稅款所屬時期)的收入及支出金額,按核定率確定計稅依據,並據以計算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稅目為「購銷合同」的核定依據是銷售收入和采購金額:工業企業和商業企業的印花稅核定率分別為銷售收入和采購金額合計75%和50%。工業(商業)企業的購銷合同核定應繳納印花稅金額=(銷售收入+采購金額)×核定率×適用稅率。
工業、商業企業的銷售收入和采購金額是指與企業生產、經營直接相關的銷售收入和采購金額。其中,銷售收入是指企業銷售產品(商品)所收取的款項金額,采購金額是指企業采購所支付的金額。當發生銷售退回或采購退還時,可沖減當期銷售收入或采購金額。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介紹的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什麼,希望能夠幫助到您。更多關於印花稅的計稅依據的相關資訊,請繼續關注土巴兔學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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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建築材料印花稅稅率是多少
法律主觀:
1、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包括勘察、設計合同按收取費用0.5‰貼花立合同人。2、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額0.3‰貼花立合同人。3、如果印花稅額不足1角的,是免印花稅的,如果是一角以上的尾數則四捨五入。
法律客觀:
《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投標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訂立書面合同後7日內,中標人應當將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如不備案,雖合同仍然有效,但如發生糾紛,則增加所需承擔的風險。
4. 建築施工合同怎樣交印花稅
很多人在村裡都有一塊宅基地,在我們需要在宅基地上蓋房子時,就需要與施工方簽訂建築施工合同,簽訂建築施工合同,按照法律相關規定,需要交納印花稅,那麼建築施工合同怎樣交印花稅?以下由我本人為您介紹相關內容。一、建築施工合同怎樣交印花稅
1、在工程所在地地稅局繳納,也可以在機構所在地地稅局申報繳納
2、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合同由簽訂雙方各自全額貼花或計算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沒有規定印花稅的納稅地點;只是規定了納稅期限,即在合同橋塵簽訂貼花。通常情況下,工程所在地地稅局代開發票時會要您繳納印花稅的。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按照承包金額依照萬分之三貼花或計算繳納印花稅。
3、印花稅計算方法
第一種情況:簽訂的補充協議減少了原合同中約定的部分工程量,又增加了部分原合同中未涉及的工程量,減少和增加部分均涉及到具體的金額
第二種情況:在工程結算中進行調整,結算金額比原合同中的合同額有所減少
要是簽分包合同當然要交印花稅啊營業稅,城市建設稅,教育費附加
(1)營業稅3%
(2)城建稅(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納稅額*適用稅率,這里的適用稅指納稅人所在地市區的稅率為7%,在縣城、鎮、大中型工礦企業不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不在市區、縣城、鎮的稅率為1%
(3)教育附加費(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納稅額*3%
(4)地方教育費附加(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納稅額*2%
(5)防洪護堤費(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納稅額*1%
(6)企業所得稅(利潤總額*25%)
(7)印花稅,(萬分之三)
二、施工合同有限期是否包含質保期
承包單位與建設單位可以在施工合同中約定工程保修期限,約定的保修期限不能低於法律規定的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五條
施工合同的內容液鄭一般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相互協作等條款。
三、自然人能否承接施工合同
《建築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承包建築工程的單位應當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內承攬工程。禁止建築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築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建築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一條中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未取得建築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的,應當認定無效。
自然人不具備作為建設工程承包主體的資格,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無效的。
根據上述分析我們可以了解鬧消頌到,建築工程合同在工程所在地地稅局繳納,也可以在機構所在地地稅局申報繳納。
5. 繳納印花稅有哪些
一、印花稅共有13個稅目,分別是:
1、購銷合同,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按購銷金額0.3‰進行繳納。
2、加工承攬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攬收入0.5‰貼花。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包括勘察、設計合同,按收取費用0.5‰進行貼花。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額0.3‰貼花。
5、財產租賃合同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按租賃金額1‰貼花。稅額不足1元,按1元貼花。
6、貨物運輸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運輸、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按運輸費用0.5‰貼花。
7、倉儲保管合同,包括倉儲、保管合同,按倉儲保管費用1‰貼花。
8、借款合同,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額0.05‰貼花。
9、財產保險合同,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按保險費收入1‰貼花。
10、技術合同,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按所載金額0.3‰貼花。
11、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按所載金額0.5‰貼花。
12、營業賬簿,包括生產、經營用賬冊。記載資金的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金額0.5‰貼花。其他賬簿按件貼花5元。
13、權利、許可證照,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按件貼花5元。
二、印花稅繳納方式有哪幾種
印花稅根據不同征稅項目,分別實行從價計征和從量計征兩種徵收方式。
1、從價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
2、從量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實行從量計稅的其他營業賬簿和權利、許可證照,以計稅數量為計稅依據。
三、免徵印花稅的有哪些情況
1、已經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抄本,但是視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撫養孤老傷殘人員的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4、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5、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6、企業因改制而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
7、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
8、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
四、印花稅計稅方法是什麼
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准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准
以經濟活動中簽立的各種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帳簿、權利許可證照等應稅憑證文件為對象所征的稅。印花稅由納稅人按規定應稅的比例和定額自行購買並粘貼印花稅票,即完成納稅義務,現在往往採取簡化的徵收手段。證券交易印花稅,是印花稅的一部分,根據書立證券交易合同的金額對賣方計征,稅率為1‰。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
第五條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如下:
(一)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合同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二)應稅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產權轉移書據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三)應稅營業賬簿的計稅依據,為賬簿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
(四)證券交易的計稅依據,為成交金額。
第十二條下列憑證免徵印花稅:
(一)應稅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為獲得館舍書立的應稅憑證;
(三)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書立的應稅憑證;
(四)農民、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購買農業生產資料或者銷售農產品書立的買賣合同和農業保險合同;
(五)無息或者貼息借款合同、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提供優惠貸款書立的借款合同;
(六)財產所有權人將財產贈與政府、學校、社會福利機構、慈善組織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
(七)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采購葯品或者衛生材料書立的買賣合同;
(八)個人與電子商務經營者訂立的電子訂單。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對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業改制重組、破產、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等情形可以規定減征或者免徵印花稅,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