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資金印花稅
A. 印花稅是什麼
印花稅是一種以憑證或交易行為作為征稅對象的稅種。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徵收的一種稅。其主要特點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的憑證進行征稅,這些憑證包括各種合同、產權轉移單據等。具體來說,印花稅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一、定義與性質
印花稅是一種間接稅,通過對特定憑證或交易行為征稅來籌集財政資金。在我國,印花稅是一種較小的稅種,但仍然是政府財政收入的一部分。其征稅對象廣泛,幾乎涵蓋了所有的經濟活動和交易行為。
二、征稅范圍
印花稅的征稅范圍涵蓋了各種商業活動和經濟交往中的憑證。包括但不限於購銷合同、產權轉移單據、房地產交易合同等。在這些經濟活動中產生的憑證,都需要按照相關規定繳納印花稅。
三、征稅方式
印花稅的征稅方式通常採用比例稅率或定額稅率。根據不同的憑證類型和交易行為,稅率也有所不同。此外,印花稅通常是在憑證書立或交易行為發生時一次性徵收,不會出現累進徵收的情況。
總的來說,印花稅作為一種對特定憑證或交易行為征稅的稅種,在籌集財政資金、調節經濟活動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通過對不同的憑證和交易行為徵收印花稅,政府可以有效地對經濟活動和市場進行調控,促進經濟的健康發展。
B. 資金賬簿印花稅減半政策是什麼
資金賬簿印花稅減半政策是一項旨在減輕企業稅收負擔和促進投資創業的財政措施。自2018年5月1日起,財政部與稅務總局作出調整,針對企業資金賬簿,原本萬分之五的稅率貼花稅,現在減半徵收,即稅率降低到萬分之一。同時,對於那些按照每件五元的標准進行貼花的其他賬簿,政府決定全部予以免稅。這一政策的法律依據是《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對營業賬簿減免印花稅的通知》,其目的是為企業創造更為寬松的運營環境,鼓勵企業的投資和發展。
C. 資金賬簿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什麼
印花稅資金賬簿的計稅依據: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金帳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桐搭》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悄含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准則》自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按照"兩則"及有關規定,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執行新會計制度,統一更換會計科目和帳簿後,不再設置自有流動資金科目;
因此,《印花稅暫行條例》稅目稅率表中記載資金的帳簿的計稅依據已不適用,需要重新確定,為了便於執行,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生產經緩輪仔營單位執行兩則後,其記載資金的帳薄的印花稅計稅依據改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
二、企業執行兩則啟用新帳簿後,其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大於原已貼花資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補貼印花。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擾汪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啟嘩笑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蘆帆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D. 什麼是資金印花稅
資金印花稅是一種稅收,是針對特定資金交易行為徵收的印花稅。
資金印花稅的實質是對經濟活動中的交易憑證進行稅收的一種形式。具體來說,資金印花稅主要涉及在股票交易、債券買賣等金融活動中產生的稅費。當投資者進行買賣股票或債券等金融產品的交易時,需要按照交易金額的一定比例繳納資金印花稅。這一稅種是政府對金融市場活動進行監管和調控的一種手段。通過徵收資金印花稅,政府可以增加財政收入,並對市場運行產生影響,從而在一定程度上調節金融市場的發展。由於資金印花稅是針對金融交易行為徵收的,因此也被稱為證券交易印花稅。隨著金融市場的發展,資金印花稅在很多國家已成為重要的稅收來源之一。
需要注意的是,資金印花稅的稅率因國家或地區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具體的稅率取決於政府政策、經濟環境以及金融市場的發展狀況等因素。因此,在進行金融交易時,投資者需要了解當地的資金印花稅政策,以便做出合理的投資決策。
E. 最新!印花稅,免徵!
01
印花稅,免徵!
2024年2月6日,財政部稅政司發布了《關於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及臨港新片區試點離岸貿易印花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為支持自由貿易試驗區發展離岸貿易,現就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及臨港新片區試點離岸貿易印花稅優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對注冊登記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及臨港新片區的企業開展離岸轉手買賣業務書立的買賣合同,免徵印花稅。
本通知所稱離岸轉手買賣,是指居民企業從非居民企業購買貨物,隨後向另一非居民企業轉售該貨物,且該貨物始終未實際進出我國關境的交易。
二、本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執行至2025年3月31日。
政策解讀
1、對企業有特殊規定,是指注冊登記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及臨港新片區的企業;
2、「買賣合同,免徵印花稅」,指雙方都免,含非居民企業也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3、僅是買賣合同免徵印花稅,其他印花稅應稅合同不免;
4、離岸轉手買賣是指:居民企業從非居民企業購買貨物,隨後向另一非居民企業轉售該貨物,所以,這兩個環節的「買賣合同,免徵印花稅」;
5、自2024年4月1日起執行至2025年3月31日:印花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書立應稅憑證或者完成證券交易的當日。
那麼,除此之外,還有哪些情況可以免徵/不征印花稅呢?一起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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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新印花稅法下
這些合同不交印花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已於2022年7月1日正式施行,根據新印花稅法規定,有六大類合同是不徵收印花稅的:
1.除記載資金賬簿外,其他營業賬簿不徵收印花稅;
2.個人書立的動產買賣合同不徵收印花稅;
3.管道運輸合同不徵收印花稅;
4.再保險合同不徵收印花稅;
5.同業拆借合同不徵收印花稅;
6.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轉移不徵收印花稅。
再具體一點說的話,無需繳納印花稅的非應稅憑證列表如下:
(提示:本表未列舉免稅的應稅憑證,不屬於征稅范圍與免稅是有本質區別的):
必須繳納印花稅的情況
說完了不用繳納印花稅的情況,再來看看必須繳納印花稅的17種合同吧:
03
簽訂合同又取消
印花稅怎麼辦?
如果簽訂合同後又取消了,印花稅還交不交?已經交了的能退嗎?官方回復來了:
01簽訂合同又取消,還交印花稅嗎?
答:需要正常繳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印花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書立應稅憑證或者完成證券交易的當日。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幹事項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 第三條第 (七) 項規定,未履行的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已繳納的印花稅不予退還及抵繳稅款。
因此,簽訂後取消執行的買賣合同等未履行合同,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
02交完印花稅的合同取消,印花稅退嗎?
答:不退還。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幹事項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第三條第 (七) 項規定,未履行的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已繳納的印花稅不予退還及抵繳稅款。
03合同作廢後重新簽訂,還繳納印花稅嗎?
答:需要重新繳納,並且原合同繳納的印花稅也不退還。
《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七條規定,應納稅憑證應當於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
《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規定,條例第七條所說的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是指在合同簽訂時、書據立據時、賬簿啟用時和證照領受時貼花。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 (國稅地字[1988] 25號) 第七條規定:不兌現或不按期兌現的合同,是否貼花?
依照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合同簽訂時即應貼花,履行完稅手續。
因此,不論合同是否兌現或能否按期兌現,都一律按照規定貼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