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說明
A. 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計稅依據
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計稅依據為書據上列明的金額,產權轉移書據包括土地使用權出讓書據、土地使用權及房屋等建築物和構築物所有權轉讓書據、股權轉讓書據,以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轉讓書據。
其中土地使用權出讓書肢穗據的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五(0.05%);土地使用歷旦卜權及房屋等建築物和構築物所有權轉讓書據(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轉移)的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五(0.05%);股權轉讓書據(不包括應繳納證券交易印花稅的)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五(0.05%);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遲棚用權轉讓書據的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三(0.03%)。
B. 印花稅產權轉移書據是什麼意思
印花稅產權轉移書據是指單位和個人產權的買賣、繼承、贈與、交換、分割等所立的書據。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產權轉移書據,包括土地使用權出讓書據;土地使用權、房屋等建築物和構築物所有權轉讓書據(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轉移);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轉讓書據。
C. 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怎麼交
一、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怎麼交(一)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等,按所載合同金額的0.5‰貼花。
(二)產權轉移書據是指單位和個人產權的買賣、繼承、贈與、交換、分割等所立的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時所書立的轉移書據。財產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是指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稅法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六條規定:「產權轉移書據由立據人貼花,如未貼或者少貼印花,書據的持有人應負責補貼印花。所立書據以合同方式簽訂的,應由持有書據的各方分別按全額貼花。」《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中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產權轉移書據,按書據所載金額0.5‰貼花。
二、印花稅是什麼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訂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國務院發出通知,決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調整證券交易印花稅中央與地方分享比例。國務院通知指出,為妥善處理中央與地方的財政分配關系,國務院決定,從2016年1月1日起,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由現行按中央97%、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調整為中央收入。國務院通知要求,有關地區和部門要從全局出發,繼續做好證券交易印花稅的徵收管理工作,進一步促進我國證券市場長期穩定健康發展。
三、認繳制度下繳納印花稅的規定
(一)生產經營單位執行「兩則」之後,其「記載資金的賬簿」的印花稅計稅依據變為「實收資本」跟「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
(二)企業執行「兩則」啟用新賬簿之後,「實收資本」跟「資本公積」兩項比原先已貼花資金更大,就可將增加的部分補貼印花稅金就可以了;
(三)依照上述內容規定,投資者為實際投入的資會計上未計入「實收資本」跟「資本公積」科目,無需貼花,待實際投資時在行貼花納稅。
D. 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稅率
產權轉移書據繳納印花稅的稅率為0.05%。納稅埋納人為單位的,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納稅人為個人的,應當向應稅憑證書立地或者納稅人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不動產產權發生轉移的,納稅人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
《中華人民攜肆共和國印花稅法》
第五條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如下:
(一)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合同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二)應稅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產權轉移書據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三)應稅營業賬簿的計稅依據,為賬簿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彎隱沒資本公積合計金額;
(四)證券交易的計稅依據,為成交金額。第十四條
納稅人為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由納稅人自行申報繳納印花稅,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
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為證券交易印花稅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解繳稅款以及銀行結算的利息。
E. 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計稅依據
一、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計稅依據
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產權轉移書據」的征稅范圍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房產買賣轉讓實際上是一種財產所有權轉讓。
2、另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花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62號)第四條的規定,對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
因此,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時,應按「產權轉移書據」依萬分之五的稅率徵收印花稅。
二、印花稅及其稅率
交易合同需要交印花稅,股權轉讓需要簽訂的股權轉讓合同也是交易合同的一種,也需要交印花稅,簽訂股權轉讓合同的雙方都需要交印花稅。
需要注意的是,這里股權轉讓合同的雙方是指轉讓股權的股東和受讓的新股東,股權所涉及的公司是不用繳納印花稅的,也沒有義務代扣代繳。
印花稅的稅率:萬分之五
公式:合同金額總額*萬分之五
三、印花稅計稅金額含稅嗎
印花稅計稅依據是含稅的。印花稅是以經濟活動中簽立的各種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帳簿、權利許可證照等應稅憑證文件為對象所征的稅。印花稅由納稅人按規定應稅的比例和定額自行購買並粘貼印花稅票,即完成納稅義務。 印花稅由納稅人按規定應稅的比例和定額自行購買並粘貼印花稅票,即完成納稅義務。證券交易印花稅,是印花稅的一部分,根據書立證券交易合同的金額對賣方計征,稅率為1‰。經國務院批准。
財政部決定從2008年9月19日起,對證券交易印花稅政策進行調整,由現行雙邊徵收改為單邊徵收,即只對賣出方(或繼承、贈與A股、B股股權的出讓方)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買入方(受讓方)不再征稅。稅率仍保持1‰。
如果購銷合同中既有不含稅金額又有增值稅金額,且分別記載的,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如果購銷合同所載金額中包含增值稅金額,但未分別記載的,以合同所載金額(即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