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監控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❶ 哪些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依據《來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自》第四條
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一)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三)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憑證。
第五條
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
為簡化貼花手續,應納稅額較大或者貼花次數頻繁的,納稅人可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採取以繳款書代替貼花或者按期匯總繳納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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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六條
印花稅票應當粘貼在應納稅憑證上,並由納稅人在每枚稅票的騎縫處蓋戳注銷或者畫銷。
已貼用的印花稅票不得重用。
第七條
應納稅憑證應當於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
第八條
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並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
第十條
印花稅由稅務機關負責徵收管理。
❷ 哪些合同不交印花稅
大概如下,看實際: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因此印花稅的徵收范圍採用列舉的方式,沒有列舉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1.既有訂單又有購銷合同的,訂單不貼花 在購銷活動中,有時供需雙方只填制訂單,不再簽訂購銷合同,此時訂單作為當事人之間建立供需關系、明確供需雙方責任的業務憑證,根據國稅函(1997)505號文規定,該訂單具有合同性質,需按照規定貼花。但在既有訂單,又有購銷合同情況下,只需就購銷合同貼花,訂單對外不再發生權利義務關系,僅用於企業內部備份存查,根據[1988]國稅地字第025號文規定,無需貼花。 2.非金融機構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銀行與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和非金融性質的企業或個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企業向股東貸款是企業進行融資的常見方式,和股東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如果雙方都不屬於金融機構,無需貼花。 3.股權投資協議 股權投資協議是投資各方在投資前簽訂的協議,只是一種投資的約定,不屬於印花稅征稅范圍,無需貼花。 4.繼續使用已到期合同無需貼花 企業所簽訂的已貼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載權利義務關系尚未履行完畢,需繼續執行合同所載內容,即繼續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該合同所載內容和金額沒有增加,無需再重新貼花。但如果合同所載內容和金額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畢事項另簽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稅暫行條例》另行貼花。 5.委託代理合同 代理單位和委託方簽訂的委託代理合同,凡僅明確代理事項、許可權和責任的,根據國稅發[1991]第155號文規定,不屬於應稅憑證,無需貼花。 6.貨運代理企業和委託方簽訂的合同和開出的貨物運輸代理業專用發票 在貨運代理業務中,委託方和貨運代理企業簽訂的委託代理合同,以及貨運代理企業開給委託方的貨物運輸代理業專用發票,根據國稅發[1991]第155號、國稅發[1990]173號文規定,不屬於印花稅應稅憑證,無需貼花。 7.承運快件行李、包裹開具的托運單據 在貨物托運業務中,根據國稅發[1990]173號文規定,承、托運雙方需以運費結算憑證作為應稅憑證,按照規定貼花。但對於托運快件行李、包裹業務,根據(88)國稅地字第025號文規定,開具的托運單據暫免貼花。 8.電網與用戶之間簽訂的供用電合同 根據財稅[2006]162號文規定,電網與用戶之間簽訂的供用電合同不屬於印花稅列舉征稅的憑證,不徵收印花稅。 9.會計、審計合同 根據(89)國稅地字第034號文規定,一般的法律、法規、會計、審計等方面的咨詢不屬於技術咨詢,其所立合同不貼印花。 10.工程監理合同 建設工程監理,是指具有相關資質的監理單位受建設單位(項目法人)的委託,依據國家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等相關規定,代替建設單位對承建單位的工程建設實施監控的一種專業化服務活動。技術咨詢合同,是當事人就有關項目的分析、論證、評價、預測和調查訂立的技術合同。因此,工程監理合同並不屬於「技術合同」稅目中的技術咨詢合同,無需貼花。 11.三方合同中的擔保人、鑒定人等非合同當事人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作為購銷合同、借款合同等的擔保人、鑒定人、見證人而簽訂的三方合同,雖然購銷合同、借款合同屬於印花稅應稅憑證,但參與簽訂合同的擔保人、鑒定人、見證人不是印花稅納稅義務人,無需就所參與簽訂的合同貼花。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並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規定,所說的當事人,是指對憑證有直接權利義務關系的單位和個人,不包括保人、證人、鑒定人。 (已失效規定) 12.沒有書面憑證的購銷業務不需繳納印花稅
❸ 哪些合同不屬於印花稅徵收范圍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的憑證徵收,沒有列舉的憑證不征稅。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1、購銷合同。
2、加工承攬合同。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5、財產租賃合同。
6、貨物運輸合同。
7、倉儲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財產保險合同。
10、技術合同。
除此之外,還有4類需納入印花稅徵收范圍:
1、產權轉移書據。
2、營業賬簿。
3、權利許可證照。
4、經財政部確定的其他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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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2、加工承攬合同:按加工或承攬收入萬分之五貼花。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按收取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5、財產租賃合同: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1元的按1元貼花。
6、貨物運輸合同 :按運輸費用萬分之五貼花,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7、倉儲保管合同:按倉儲保管費用千分之一貼花,倉單或棧單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8、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貼花。
9、財產保險合同:按投保金額萬分之零點三貼花。
10、技術合同: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11、產權轉移書據: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12、營業賬簿:按固定資產原值與自有流動資金總額萬分之五貼花,其他賬簿按件貼花5元。
13、權利、許可證照:按件貼花5元。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印花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❹ 哪些類型的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勞務合同和勞動合同不需要交印花稅。凡是涉及經營業務的合同,如購銷合同、租賃協議等都要交印花稅。不簽訂合同的進貨或銷售也不需要交印花稅。
❺ 股權轉讓協議如何計算印花稅
目前,股權轉讓繳納印花稅主要分兩種情況:
1、 根據財稅[2005]11號文件規定,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1‰的稅率,按照「股權轉讓書據」交納印花稅。
2007年5月30日,該稅率已經由1‰調整為3‰.
2、 根據國稅發[1991]155號文件規定,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即除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以外的股權轉讓合同。
按照「產權轉移書據」,按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繳納印花稅。
上述憑證無論在中國境內或者境外書立,均應依照條例規定貼花。
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征稅的合同在國外簽訂時。
不便按規定貼花時,應在帶入境內時辦理貼花完稅手續。
並且外商投資者境外交易股權只是在境外付款。
所以該股權轉讓協議應該在帶入境內時按規定的稅率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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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實際是一份標的為股權的特殊合同。
協議首先應符合一般合同的生效的要件,即具備:協議雙方在訂立合同時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雙方意思表示真實,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合同標的須確定和可能。
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故股權轉讓合同也自成立時生效。
但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並不等同於股權轉讓生效。
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是指對合同各方當事人產生法律約束力的問題,而股權轉讓行為的生效是指股權何時發生轉移,即受讓方何時取得股東身份的問題。
即需要在工商管理部門進行相應的股東變更之後,該股權轉讓協議的受讓一方才能取得股東身份。
❻ 注冊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注冊資本也叫法定資本,是公司制企業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或發起人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本總額,並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那麼我們在填寫注冊資本時需要注意什麼呢,下面就跟著企盈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1、工商局是不收注冊登記費了。(以往,1000萬注冊資本要交8000元注冊登記費)
但是,稅務局收稅!要按照注冊資本的萬分之五交印花稅。來,咱算算,注冊資本1000萬,那就是給稅局交5000元。
不要以為沒實繳稅局就不收取了,實際上是,等你想注銷,請稅局開具清稅證明的時候,你不補上這些錢,稅局不會開具清稅證明。當然,也不建議太小。所謂「一元辦公司」更多是理論上的。
2、既然是注冊資本認繳制,那我認繳個100年,100年後實繳到位,可以吧?
法律的確沒有明確禁止條款。從法理上來說,認繳期限並不受股東年齡的限制,畢竟股東可以變更,就像愚公移山,子子孫孫,前股東可以轉讓股權給後股東,那麼認繳義務也就自然由後期最新股東承擔。
但是,過長的認繳期限,超越了股東的自然勞動年齡,明顯給人一種皮包公司的感覺。注冊資本認繳期限並不是越長越好。
什麼?別人看不見認繳期限?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面一目瞭然,認繳實繳情況全部都有哦。
3、不實繳就不會被抽查到?所以注冊資本寫大一點無所謂嗎?
在認繳期限內,不實繳只是不檢查實繳內容,並不是說不會被抽查到。除非是針對實繳進行的定向抽查這一種情況,否則,抽查概率跟是否實繳是沒有關系的。反而是,注冊資本越大,越可能被重點監控,抽查檢查的頻率會越高。
4、認繳資金虛高要承擔的法律風險更大!
認繳不等於不繳,只是說創業初期可以暫時緩繳,認繳制沒有改變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責任的相關規定。例如,公司如果在企業經營過程中,如因企業經營不善,而需申請破產清算。
如果公司清算後,公司還存在100萬的債務無法償還,此時公司如果注冊資金只有50萬,那麼股東的償還額度只要償還50萬即可,如果公司的注冊資金是100萬,則需要償還100萬。由此可知,注冊資金虛高,而股東自身承受能力不夠就會讓自己陷入不必要的窘境。
一句話:有多大的擔當才能幹多大的事業,根據公司的業務情況以及個人承受風險能力,選擇合理注冊資本要結合自身的情況,才能更好的幫助公司發展。不要說什麼隨便填,成年人的世界,任何選擇都是有代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