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土地轉讓印花稅計稅依據
法律分析:印花稅計稅依據應與契稅計稅依據一致,配套費和拆遷補償費應列入印花稅征稅的計稅依據按核價計算徵收印花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第一條 訂立、領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法律效力的應稅憑證,或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證券交易的單位和個人,為印花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