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印花稅取消了嗎會計學堂
Ⅰ 公司股權轉讓需要納稅,怎麼計算的,需要交哪些稅
需要繳納印花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91號文件規定:
2003年1月1日起,對股權轉讓不徵收營業稅。股權轉讓合同還應當萬分之五貼繳印花稅。股權轉讓所得還應當就取得所得主體的不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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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
1、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發生的企業股權轉讓行為,屬於財產所有權轉讓行為,按照產權轉移書據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稅目稅率表第十一項規定,產權轉移書據應按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貼花。
國稅發[1991]155號第十條進一步明確,「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征稅范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這里的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是指未上市公司股權轉讓所書立的書據,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票轉讓所書立的書據。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對上市公司股票轉讓所書立的書據怎樣徵收印花稅作出了專門規定。2008年4月,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決定,從2008年4月24號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率,由現行千分之三調整為千分之一。
即對買賣、繼承、贈予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千分之一的稅率繳納證券交易印花稅。
3、對經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決定或批准進行政企脫鉤、對企業(集團)進行改組和改變管理體制、變更企業隸屬關系,以及國有企業改制、盤活國有企業資產,而發生的國有股權無償劃轉行為,暫不徵收證券交易印花稅
參考資料: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
股權轉讓稅-網路
Ⅱ 什麼是印花稅應稅憑證
印花稅當中的應稅憑證包括:購銷合同、
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倉儲保管合同、
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技術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