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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購銷售合同印花稅

發布時間: 2024-11-03 20:41:10

⑴ 現在山西辦理房產證的稅費是多少

一、山西辦理房產證的稅費:
1.契稅:3%(買方);
2.房地產交易管理費:1·0%(買賣雙方各負一半);
3.登記費:70元(買方);
4.測繪費:50平方米以下112元,100平方米以下160元,200平方米以下208元,200平方米以上每增加100平方米收48元(買方);
5.印花稅每證5元(買方);
6.辦證工本費每證3元(買方);
7.營業稅5·5%(賣方)。
二、依據《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七條
房地產轉讓,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簽訂書面轉讓合同;
(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後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成交價格;
(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並在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7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受理;
(四)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
(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六)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
三、人民網http://house.people.com.cn/n/2014/1122/c164220-26073938.html

⑵ 施工合同的印花稅,合同雙方都需繳納嗎

施工合同的雙方,都需要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第二條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2)山西省購銷售合同印花稅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五條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的繳納辦法。為簡化貼花手續,應納稅額較大或者貼花次數頻繁的,納稅人可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採取以繳款書代替貼花或者按期匯總繳納的辦法。

第六條印花稅票應當粘貼在應納稅憑證上,並由納稅人在每枚稅票的騎縫處蓋戳注銷或者畫銷。已貼用的印花稅票不得重用。

⑶ 關於購銷合同的印花稅,計提印花稅時是含稅還是不含稅請指點。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購銷合同應按購銷金額0.3‰貼花。

所以,如果貴企業是屬於簽訂的合同,則視合同中是否含增值稅而言,如果合同所載金額是含稅金額則需要按含稅金額貼花,如合同所載金額為不含稅金額則不需按含稅金額貼花。如果單據作為合同使用則同上。

(3)山西省購銷售合同印花稅擴展閱讀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國務院發出通知,決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調整證券交易印花稅中央與地方分享比例。國務院通知指出,為妥善處理中央與地方的財政分配關系,國務院決定,從2016年1月1日起,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由現行按中央97%、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調整為中央收入。國務院通知要求,有關地區和部門要從全局出發,繼續做好證券交易印花稅的徵收管理工作,進一步促進我國證券市場長期穩定健康發展。

依據財會[2016]22號文規定,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之前是在「管理費用」科目中列支的「四小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此次同步調整到「稅金及附加」科目。

參考資料

印花稅-網路

⑷ 山西省電子稅務局印花稅更正步驟

因《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是根據各稅種《財產和行為稅稅源明細表》生成,因此申報有誤,需先修改稅源,再更正申報。
印花稅更正申報操作流程具體如下:1.登錄廈門市電子稅務局;2.我要辦稅;3.稅費申報及繳納;4.申報更正(新);5.選擇申報表種類為《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6.點擊「更正申報」—勾選需更正的稅種信息後,點擊「下一步」,再點擊右上角「財產和行為稅稅源信息報告」先進行稅源更正;7.稅源更正保存後,返回更正申報頁面,點擊「更新稅源」,再點擊「申報」即可完成更正申報。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

⑸ 合同印花稅需要計提嗎

問題一:購銷合同印花稅需要計提嗎? 不計提,直接走管理費用。另外還有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也是不用計提,直接計入「管理費用」

問題二:購銷合同印花稅需要計提嗎 如果是17W和19W不含增值稅就對了。不過印花稅是不用計提的,直接申報繳納,計入繳納當期的管理費用-印花稅中。

問題三:印花稅是怎麼計提和做會計分錄的? 分兩種:
1、比例稅率:1、各類合同以及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產權轉移書據、營業帳簿中記載資金的帳簿。比例稅率分別為:千分之0.05、千分之0.3、千分之0.5、千分之1。
2、定額稅率:權力、許可證照和營業棚帶帳簿稅目中除記載資金的帳簿外的其他帳簿,適用比例稅率,按件貼花,稅額為5元。
1、企業購買印花稅票稅額較小的,直接列入「管理費用」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或現)
2、公司購買印花稅票稅額較大的,可通過「待攤費用」科目核算
(1)購買時
借:待攤費用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2)分期攤銷時:
借:管理費用
貸:待攤費用

問題四:怎麼樣計提印花稅?按什麼標准提 稅率:1.比例稅率,分別為千分之0.05、千分之0.3、千分之0.5、千分之1。
2.定額稅率,按件貼花,稅額為5元。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1.購銷合同的計稅依據為購銷金額。
2.加工承攬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加工承攬收入。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的計稅依據為收取的費用。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承包金額。
5.財產租賃合同的計稅依據為租賃金額。
6.貨物運輸合同的計稅依據為運輸費用,但不包括裝卸費用。
7.倉儲保管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倉儲保管費用。
8.借款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借款金額。
9.財產保險合同的計稅依據為保險費收入。
10.技術合同的計稅依據為所載金額。
11.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所載金額。
12.營業帳簿稅目中記載資金的帳簿的計稅依據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合計金額。其他帳簿的計稅依據為應稅憑證件數。
13.權利、許可證照的計稅依據為應稅憑證件數。
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應稅憑證計稅金額(或應稅憑證件數)*適用稅率(單位稅額)

問題五:合同印花稅是含稅的還是不含稅的 1、申報購銷合同的印花稅是按合同上的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合同購銷金額是含稅價則按含稅價計算,不是含稅價也按合同金額計算。2、《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 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第二條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鏈和蘆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問題六:印花稅的計提依據是什麼 發生以下合同時,才產生印花稅。
具體可參考以下網址:
ke./view/259

1、購銷合同
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 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立合同人
2、加工承攬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攬收入萬分之五貼花 立合同人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包括勘察、設計合同 按收取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立合同人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立合同人
5、財產租賃合同
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 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貼花 立合同人
6、貨物運輸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運輸、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運輸棚態、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 按運輸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立合同人 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7、倉儲保管合同
包括倉儲、保管合同 按倉儲保管費用千分之一貼花 立合同人 倉單或棧單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8、借款合同
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印花稅簽訂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貼花 立合同人 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9、財產保險合同
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 按保險費收入千分之一貼花 立合同人 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10、技術合同
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 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立合同人
11、產權轉移書據
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 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立據人
12、營業帳簿
生產、經營用帳冊 記載資金的帳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立帳簿人
13、權利、許可證照
包括 *** 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 其他帳簿按件貼花五元

問題七:印花稅的計提依據是以含稅收入還是不含稅收入 印花稅購銷合同的計稅依據是以購加銷不含稅收入60%的萬分之三來計算

問題八:關於購銷合同的印花稅,計提印花稅時是含稅還是不含稅?請指點。 答復如下: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購銷合同應按購銷金額0.3‰貼花。

所以,如果貴企業是屬於簽訂的合同,則視合同中是否含增值稅而言,如果合同所載金額是含稅金額則需要按含稅金額貼花,如合同所載金額為不含稅金額則不需按含稅金額貼花。如果單據作為合同使用則同上。

如果您想問的是核定徵收印花稅的問題。對於核定徵收印花稅目前總局無明確規定,各地所掌握的不同,如:

《上海市稅務局關於實施新的《增值稅暫行條例》後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征印花價問題的通知》(滬稅地[1993]103號)「隨著1994年1月1日實施新的增值稅暫行條例後,原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分別按購銷金額和加工承攬收入的計稅口徑發生變化。為此經研究,對從1994年1月1日起書立領受的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計征印花稅的問題作如下規定:一、對購銷合同的貼花,均以合同記載的銷售額(購入額)不包括記載的增值稅額的金額計稅貼花。」

《吉林省地方稅務局關於對財產與行為稅有關業務問題的通知》(吉地稅財行函[2001]23號)「四、關於對單位及個人核定徵收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問題。根據《吉林省印花稅徵收管理辦法》,對買賣雙方簽定商品購銷合同並核定徵收印花稅的單位及個人,其「購進金額」和「銷售收入」的計稅金額,均以購進商品付給對方的全部價款和銷售商品收到對方的全部價款為計稅依據。」

《山東省地方稅務局印花稅核定徵收管理辦法》(魯地稅函[2005]29號)「應納印花稅稅額=銷售(營業)收入(采購成本、費用等)×核定比例×適用稅率」「第十條 印花稅核定徵收控制比例如下:(一)購銷合同 1、工業企業:銷售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不低於銷售收入的5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2、商業批發企業:銷售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不低於銷售收入的4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

貴企業地處山西,應適用《山西省地方稅務局關於印發購銷合同類印花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晉地稅特字[1997]1號)

一、本《辦法》中所規定的納稅人發生的除購銷合同以外的其他應稅憑證,均按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的規定據實貼花,並依照本《辦法》第七條的規定,按期匯總後進行納稅申報。

二、目前,工業、商業、物資、外貿等單位經銷、調撥商品物資所使用的憑證形式多樣,包括調撥單、分配單、要貨單以及其他名稱的單、卡、書、表等。

對上述憑證,凡屬於明確雙方供需關系,據以供貨和結算的,一律依照購銷合同規定徵收印花稅。

《山西省購銷合同類印花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

第三條 對從事貨物購進和銷售的工業生產企業或商品流通企業,凡按照規定設置帳薄進行核算,並能如實提供購銷合同及合同性憑證的,應由納稅人提出申請,經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核准,發給其印花稅自行匯繳許可證,攻行由納稅人按購銷合同標的金額,自行匯總計算繳納印花稅的辦法;凡不按規定設置帳薄或雖設置帳薄,但帳目混亂,收入、費用憑證殘缺不全,且不能如實提供購銷合同及合同性憑證的,經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核實,發給其印花稅核定匯繳通知書,實行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按納稅人購銷金額一定比例核定徵收印花稅的辦法。

1、從事貨物購進和銷售的工業生產企業,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可根據實際情況,對采購環節應征的印花稅,按采購金額50-8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對銷售環節應征的印花稅,可按銷售收入60-9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

2、從事貨物購進和銷售的商品流通企業,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可根據實行情況......>>

問題九:怎樣計提購銷合同的印花稅? 計提購銷合同的印花稅,按購銷合同標的額的萬分之三計算印花稅。

但是很多省份是按照「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的合計金額乘以0.3‰計算印花稅。

注意:「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月末沒有餘額。

⑹ 山西省購銷合同印花稅

根據《山西省 購銷合同 類 印花稅 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規定:「對從事貨物購進和銷售的工業生產企業或商品流通企業,凡按照規定設置帳薄進行核算,並能如實提供購銷合同及合同性憑證的,應由納稅人提出申請,經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核堆,發給其「印花稅自行匯繳許可證」,實行由納稅人按購銷合同標的金額,自行匯總計算繳納印花稅的辦法;凡不按規定設置帳薄或雖設置帳簿,但帳目混亂,收入、費用憑證殘缺不全,且不能如實提供購銷合同及合同性憑證的,經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核實,發給其「印花稅核定匯繳通知書」,實行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按納稅人購銷金額一定比例核定徵收印花稅的辦法。」 第四條規定: 「對實行核定徵收購銷合同印花稅的納稅人,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應依照《征管法》的有關規定,按下列標准核定計稅依據:從事貨物購進和銷售的工業生產企業,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可根據實際情況,對采購環節應征的印花稅,按采購金額50—8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對銷售環節應征的印花稅,可按銷售收入60—90%的比側核定計稅依據。從事貨物購進和銷售的商品流通企業,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可根據實際情況,對采購環節應征的印花稅,按采購金額60—9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對銷售環節應征的印花稅,可按銷售收入20%—5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對年銷售額在10萬元以下的小型商業企業,經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審查核實後,可按照其采購金額40%比例核定計稅依據。」 第五條規定:「核定徵收購銷合同印花稅的計算公式:應納印花稅額=銷售收入(或采購金額}×核定比例×適用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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