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變更繳納印花稅的會計分錄
1. 股東股權轉讓印花稅怎麼做賬怎麼計算繳納
股東出資後,可以依法將自己的股份轉讓給他人,雙方需要簽訂轉讓協議,按規定繳納印花稅。那麼股東股權轉讓印花稅怎麼做賬?怎麼計算繳納?
股東股權轉讓印花稅的賬務處理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股權轉讓怎麼計算繳納印花稅?
答:由於股權轉讓所訂立的股權轉讓協議屬於產權轉移書據,因此雙方應根據股權轉讓協議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貼花征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88年第11號)文件規定: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侍輪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股東增資印花稅如何做會計分錄?
印花稅徵收對象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訂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納稅人通過在文件上加貼印花稅票,或者蓋章來履行納稅義務。徵收對象具體為:訂立合同的甲方、乙方;訂立產權轉移書據的雙方;建立會計賬簿的單位;許可老飢信證照上記載的權利所有人;在國外書立、領受,但在國內適用應稅憑證的單位和個人。
股權轉讓主要方式
股權轉讓主要方式包括:
1、股東向其它現有股東轉讓股權,也就是內部轉股,根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變更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及出資證明書等即肢知可發生法律效力;
2、股東向現有股東以外的其它投資者轉讓股權,也就是公司外部的股權轉讓。
2. 公司股東股權變更個人繳納的印花稅分錄
法律規定不能承擔的
印花稅
印花稅不是公司繳納的,是交易的股東繳納的,公司可作為代扣代繳義務人。
由於貼花是交易雙方的,應繳納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100*0.1*2*2*0.05%=0.02萬元,即200元。
工商辦理變更後一個月內得到稅務局辦理變更手續,如果沒有辦理,按稅收征管法第六十條規定,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或者注銷登記的;
(二)未按照規定設置、保管賬簿或者保管記賬憑證和有關資料的;
(三)未按照規定將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體報送稅務機關備查的;
(四)未按照規定將其全部銀行賬號向稅務機關報告的;
(五)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或者損毀或者擅自改動稅控裝置的。
3. 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繳納印花稅如何做會計分錄
股權轉讓繳納的印花稅怎麼做會計分錄?
企業發生股權轉讓業務時,簽訂合同的雙方應按「產權轉移書據」繳納印花稅。股權轉讓時,繳納的印花稅如何做會計分錄?
股權轉讓印花稅分錄處理
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股權轉讓的雙方是否都要繳納印花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並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因此,股權轉讓的雙方應按「產權轉移書據」繳納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五。
股權轉讓是什麼?
股權轉讓是指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份讓渡給他人,使他人成為公司股東的民事法律行為。我國《公司法》規定股東有權通過法定方式轉讓其全部股權或者部分股權。
股權主要包括的內容如下:
(1)股東身份權;
(2)參與決策權;
(3)選擇、監督管理者權;
(4)資產收益權;
(5)知情權;
(6)提議、召集、主持股東會臨時會議權;
(7)優先受讓和認購新股權;
(8)轉讓出資或股份的權利;
(9)股東訴權。
公司股權轉讓印花稅怎麼繳納,會計分錄怎麼做?
公司股權轉讓的問題應該也是很多會計頭疼的問題,股權轉讓時產生的印花稅應該怎麼辦?怎麼做賬務處理?會計分錄應該怎麼做?和深空網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公司股權轉讓繳納印花稅怎麼做會計分錄
上交時直接計入「管理費用-印花稅」 科目
1、如果是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繳納印花稅
借:管理費用-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管理費用是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產生的費用,屬於期間費用,在發生的當期就計入當期的損失或是利益。
2、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
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公司承擔股東股權轉讓發生的個人所得稅和印花稅,帳務如何處理?
法律規定不能承擔的,實在不行就先計入管理費用--其他會計科目,或者是計入營業外支出
股東變更要交印花稅和個稅嗎?
案例分析
原來是A股東50萬,B股東50萬,C股東50萬,D股東150萬,共注冊資金是300,變更為:D股東150萬分別轉讓給A、B、C三個股東各50萬,變更後注冊資金沒有變
印花稅需按「產權轉移書據」萬分之五稅率貼花,納稅義務人是轉讓雙方分別貼花,即A、B、C各在其轉讓股權合同上貼花,D需要在三份合同上貼花。
個稅應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納稅義務人是D,應納稅所得額=轉讓價格-(歷史成本+與轉讓有關的費用) ,如果平價轉讓或低於歷史成本轉讓,應納稅所得額為零不交稅,但稅務機關需要核實此交易是否符合獨立交易原則,不符合的話會要求當事人按照公允價格來計算轉讓價格進行納稅調整,調整後一般要補稅。
印花稅的稅率
印花稅的稅率一般是在千分之0.3-千分之0.5之間,像最經常見到的財產租賃合同,按租賃金額1‰貼花。稅額不足1元,按1元貼花,比較特殊的權利、許可證照,是按件貼花的金額為5元,印花稅的計算方法一般是按照購銷金額或者是交易費用與稅率的乘積相乘得出印花稅。印花稅申報了沒有扣款怎麼辦?
4. 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繳納印花稅如何做會計分錄
一、股東股權轉讓的個人所得稅和印花稅,完稅憑證上是股東個人,故為代繳性質,由企業代繳
會計分錄是:
代繳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
股東支付後: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二、其他應收款是企業應收款項的另一重要組成部分。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企業除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代位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合同准其他應收款備金、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其他應收款通常包括暫付款,是指企業在商品交易業務以外發生的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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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印花稅的申報流程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規定,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征稅范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適用稅率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並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六條規定:產權轉移書據由立據人貼花,如未貼或者少貼印花,書據的持有人應負責補貼印花所立書據以合同方式簽訂的,應由持有書據的各方分別按全額貼花。
5. 股權變更印花稅怎麼交
一、股權轉讓繳印花稅的方式:
1、印花稅的計稅依據為「產權轉移書據」所載金額,即轉移標的物的價值,也就是股權轉讓的金額。
2、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數額=股權轉讓的金額×適用稅率(萬分之5),減半徵收。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使用」的應稅經濟憑證所徵收的一種稅。
股權轉讓交多少稅分為股權屬於個人或者公司兩種情況:
1、如果屬於個人股權轉讓,按以下規定繳納稅款:一是個人所得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如股權轉讓方是個人的,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交納的標准為:按照轉讓成交價減去當初出資價和費用,按照此差額的20%交納個人所得稅;二是印花稅:雙方按照股權轉讓協議金額計收印花稅。適用的稅率為書據所載的金額的5‰。
2、如果是屬於企業股權轉讓,按以下規定繳納稅款:企業所得稅:企業股東轉讓股權,會涉及企業所得稅。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並入企業的應繳稅款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是印花稅:稅率與上述一致。
如此以外,根據規定,在股權轉讓中,單位、個人承受企業股權,企業的土地、房產的權屬不發生轉移的,不征契稅,在增資擴股中,對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入股或作為出資投入企業的,並發生權屬轉移的,徵收契稅。
二、印花稅的納稅人是指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使用稅法所列憑證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書立、領受、使用應稅憑證的不同,納稅人可分為立合同人、立賬簿人、立據人、領受人和使用人等。如果一份合同或應稅憑證由兩方或兩方以上當事人共同簽訂,簽訂合同或應稅憑證的各方都是納稅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擔保人、證人和鑒定人。在國外書立、領受,但在國內使用的應稅憑證,其使用人為納稅人。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應稅憑證的當事人,也屬於印花稅的納稅人。
三、印花稅的稅率:
1、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的印花稅率為:由立據雙方依據協議價格的萬分之五的稅率計征印花稅。
2、上市公司股權轉讓的印花稅率:由出讓方按1‰的稅率繳納證券交易印花稅,受讓方不再徵收。
四、印花稅的征稅范圍: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
法律依據:
《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 第十六條 產權轉移書據由立據人貼花,如未貼或者少貼印花,書據的持有人應負責補貼印花所立書據以合同方式簽訂的,應由持有書據的各方分別按全額貼花。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