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輛保險要不要交印花稅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對保險公司徵收印花稅有關問題的通知》(〔1988〕國稅地字第37號)規定,二、關於財產保險合同的貼花問題。目前,保險公司的財產保險分為企業財產保險、機動車輛保險、貨物運輸保險、家庭財產保險和農牧業保險五大類。為了支持農村保險事業的發展,照顧農牧業生產的負擔,除對農林作物、牧業畜類保險合同暫不貼花外,對其他幾類財產保險合同均應按照規定計稅貼花。因此,購買車輛保險簽訂的合同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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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交強險協議是否要繳印花稅
一、交強險協議是否要繳印花稅
1、交強險協議一般也要繳印花稅。交強險屬於財產保險,立合同人按保險費收入千分之一貼花。印花稅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計征。繳納具體如下:
(1)1、實行按季、按年計征的,納稅人應當自季度、年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繳納稅款;
(2)2、實行按次計征的,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繳納稅款。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第六條
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未列明金額的,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按照實際結算的金額確定。
二、交強險投保注意事項有哪些
1、投保時,投保人應當如實填寫投保單,向保險公司如實告知重要事項,並提供被保險機動車的行駛證和駕駛證復印件;
2、簽訂交強險合同時,投保人應當一次支付全部保險費。不得在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之外,向保險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條件的要求;
3、應當在被保險機動車上放置保險標志;
4、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機動車因改裝、加裝、使用性質改變等導致危險程度增加的,被保險人應當及時通知保險公司,並辦理批改手續;
5、交強險合同期滿,投保人應當及時續保,並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險單;
6、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應當及時採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護措施,並在事故發生後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同時,被保險人應當積極協助保險公司進行現場查勘和事故調查。發生與保險賠償有關的仲裁或者訴訟時,被保險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保險公司。
Ⅲ 車輛保險合同是否要繳納印花稅嗎
車輛保險合同是否要繳納印花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1號)規定,財產保險合同,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對保險公司徵收印花稅有關問題的通知》(〔1988〕國稅地字第37號)第二條規定,保險公司的財產保險分為企業財產保險、機動車輛保險、貨物運輸保險、家庭財產保險和農牧業保險五大類.
因此,購買車輛保險簽訂的合同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
機動車交強險合同是否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第二條規定,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為應稅憑證.後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財產保險合同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按投保金額萬分之零點三貼花,納稅義務人為立合同人.
《國家稅務局關於對保險公司徵收印花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地字〔1988〕37號)第二條規定,保險公司的財產保險分為企業財產保險、機動車輛保險、貨物運輸保險、家庭財產保險和農牧業保險五大類.為了支持農村保險事業的發展,照顧農牧業生產的負擔,除對農林作物、牧業畜類保險合同暫不貼花外,對其他幾類財產保險合同均應按照法規計稅貼花.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2019修訂》規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指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國家稅務局關於改變保險合同印花稅計稅辦法的通知》(國稅函〔1990〕428號)第一條規定,對印花稅暫行條例中列舉征稅的各類保險合同,其計稅依據由投保金額改為保險費收入.第二條規定,計算徵收的適用稅率,由萬分之零點三改為千分之一.
根據上述規定,公司購買汽車,與保險公司簽訂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屬於《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應稅財產保險,應按保險費收入的千分之一繳納印花稅.
上文就是車輛保險合同是否要繳納印花稅,一定要仔細核對,購買車輛保險簽訂的合同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小編認為最好的辦法就是把這個知識點記在心裡吸收掉,這樣以後碰到這種問題就會操作了,財務人必須熟知,謝謝大家的閱讀!
車輛保險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企業購買車輛,簽訂的車輛保險合同,是否屬於財產保險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車輛保險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需要,購買車輛簽訂的車輛保險合同需要按規定繳納印花稅。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對保險公司徵收印花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地字[1988]37號)第二條規定,保險公司的財產保險分為企業財產保險、機動車輛保險、貨物運輸保險,家庭財產保險和農牧業保險五大類。所以車輛保險合同屬於財產保險合同。另外,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財產保險合同需按照投保金額萬分之零點三貼花。納稅義務人為立合同人。使用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也應按合同進行貼花。車輛保險合同作為財產保險合同,需要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應稅憑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第二條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車輛保險費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管理費用——車輛費,用於核算公司領導用車和部門工作用車發生的汽油費,養路費用,車輛維修費以及公司所有車輛(含運輸車輛)的年檢費,養路費。(車輛保險屬於財產保險費)。
管理費用科目借方登記企業發生的各項管理費用,貸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管理費用,結轉後該科目應無余額。該科目按管理費用的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