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者與賣房者都要交印花稅嗎
A. 房屋買賣合同協議要交印花稅嗎
房屋買賣合同協議是需要繳納印花稅的,一般是繳納合同總金額的萬分之五的印花稅的。如果不繳納印花稅的話,是屬於違法行為的,房屋買賣合同是沒有法律效力且不能進行過戶的。一、房屋買賣合同協議要交印花稅嗎?
房屋買賣合同協議是需要繳納印花稅的,要按合同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繳納印花稅。
(一)納稅
房地產印花稅的納稅人是在我國境內書立、領受應稅房地產憑證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在國外書立、受我國法律保護、在我國境內適用的應稅房地產憑證的單位和個人。
(二)依據
房地產印花稅的征稅對象是特定行為,而其計稅依據則是該種行為的所負載的資金量或實物量,其中房地產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書據所載金額;房地產權利證書(包括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則是按件計收;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租賃金額;房產購銷合同的計稅依據是購銷金額。
(三)稅率
房地產印花稅的稅率有兩種:第一種是比例稅率,適用於房地產產權轉移書據,稅率為0.05%,同時適用於房屋租賃合同,稅率為0.1%,房產購銷合同,稅率為0.03%;第二種是定額稅率,適用於房地產權利證書,包括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稅率為每件5元。
(四)地點
房地產印花稅納稅人根據稅法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即貼花),即納稅人在書據的立據時和證照的領受時,納稅義務即發生,即行貼花,而不是指憑證的生效日期。印花稅實行「三自」繳納辦法,即納稅人按照應稅憑證的類別和適用的稅目稅率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自行購花(即自行納稅,一般在當地稅務機關或其他出售印花稅票的處所購花)、自行貼花;對有些憑證一次貼花數額較大和貼花次數頻繁的,經稅務機關批准,可採用匯貼、匯繳辦法納稅,匯繳期限由稅務機關根據應納稅額的大小予以指定,但最長不超過一個月。
二、房屋買賣合同違約後怎麼處理?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屆時與《民法典》相沖突的條例廢止。
這三種違約結果是由買房人選擇的。因此,買房人可以不要賣房人返還定金,而要求對方必須繼續履行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違約之後,首先可以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其次如果對方沒辦法履行合同的話可以要求對方支付一定的違約金或者是賠償經濟損失賠償。
B. 最新印花稅政策中,個人轉讓房屋要交印花稅嗎
個人買賣房屋需要繳納印花稅。
房屋交易稅費是簽訂預售合同時需繳納的稅費。
印花稅:稅率為1‰,買賣雙方各0.5‰。公證費:費率為房款的3‰,計費前提為合同公證之時,繳納人為買受人。律師費:費率為房款的2.5‰-4‰,計費前提為簽署房屋預售合同時,繳納人為買受人。
賣方:①印花稅--0.05%,②營業稅--5.5%(個人購買住房不滿2年的普通住房),③個人所得稅(轉讓收入-房屋原值-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合理費用)×20%
買方:①契稅--1.5%(普通住宅享受1.5%的優惠稅率,即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這3個條件的住房為普通住房)--3%(非普通住宅按3%稅率徵收契稅),②印花稅--0.05%
為讓大家更清楚所需交納的稅費情況,特舉例說明:
第一類:二手商品房
甲購買了一套70平米的房子,假設房屋原值為48萬,以65萬元出售給乙。那麼
(一)甲轉讓房屋需要交納的稅費為:
印花稅=成交額×0.05%=65萬×0.05%=325元
增值稅=成交額×5.5%=65萬×5.5%=35750元
根據規定:如果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的,將按納稅人住房轉讓收入的1%核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能提供完整資料的,按應繳個稅額的20%計算。那麼,就該套房屋而言,其個稅將會有兩種演算法:
①按照20%征稅:(商品房及其他住房合理費用為:最高扣除限額為房屋原值的10%。)
個稅=(轉讓收入-房屋原值-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合理費用)×20%=(65-48-3.575-0.0325-4.8)×20%萬=17185元
②按照1%征稅:
個稅=住房轉讓收入×1%=65萬×1%=6500元
如果按20%徵收個稅,那麼,甲所需交納的稅費總額為53260元;如果按1%徵收個稅,那麼,甲所需交納的稅費總額為42575元。
(二)乙購買房屋需要交納的稅費為:
由於該套房屋符合普通住宅條件,因此其契稅按1.5%的優惠稅率徵收。
契稅=成交額×1.5%=65萬×1.5%=9750元
印花稅=成交額×0.05%=65萬×0.05%=325元
乙所需交納的稅費總額為10075元。
第二類:已購公房
甲購買了一套60平米的房子,假設房屋原值為30萬,以50萬元出售給乙。由於該套房屋已滿五年並且屬於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因此甲出售時無需交納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其它稅費為:
(一)甲轉讓房屋需要交納的稅費為:
印花稅=成交額×0.05%=50萬×0.05%=250元
甲所需交納的稅費總額為250元。
(一)乙轉讓房屋需要交納的稅費為:
由於該套房屋符合普通住宅條件.因此其契稅按1.5%的優惠稅率徵收。
契稅=成交額×1.5%=50萬×1.5%=7500元
印花稅=成交額×0.05%=50萬×0.05%=250元
乙所需交納的稅費總額為7750元。
第三:二手經濟適用房
甲購買了一套120平米的房子,假設房屋原值為36萬,以54萬元出售給乙。根據政策規定,未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出售時不用交納個稅。其稅費具體為:
(一)甲轉讓房屋需要交納的稅費為:
印花稅=成交額×0.05%=54萬×0.05%=270元
增值稅=成交額×5.5%=54萬×5.5%=29700元
甲所需交納的稅費總額為29970元。
(二)乙轉讓房屋需要交納的稅費為:
由於該套房屋符合普通住宅條件,因此契稅按1.5%的優惠稅率徵收。
契稅=成交額×1.5%=54萬×1.5%=8100元
印花稅=成交額×0.05%=54萬×0.05%=270元
乙所需交納的稅費總額為83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