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印花稅由哪裡制定
㈠ 買賣股票時都要交印花稅嗎
買賣股票時都要繳納印花稅的。股票交易也要征稅。 其中,股票印花稅由財政部門統一徵收。 股票印花稅是普通印花稅發展而來的,是對股票交易額徵收的稅。印花稅賣的時候單方面徵收,是交易額千分之一,固定徵收,沒有任何辦法減免。 這也是散戶交易頻繁持續虧損的根本原因,相比交易券商收的手續費,印花稅是無形的大。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決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調整證券交易印花稅政策。現行的雙邊徵收改為單邊徵收。也就是說,證券交易印花稅只對賣方(或繼承、贈與A股、B股的轉讓人)徵收,對買方(受讓人)不徵收。
拓展資料:
一、計稅方式:
印花稅按應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所得金額、件數計算,按照適用的稅率或稅額標准計算。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中記錄的金額(費用、收入)×適用稅率
應付金額=應稅憑證張數×適用稅則
免稅
以下文件可免徵印花稅:
(一) 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副本,原件使用人除外;
(二) 財產所有人向政府、撫養孤寡老人的社會福利單位或者學校出具的證明;
(三) 國家指定采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簽訂的農副產品采購合同和農民個人賬簿;
(四) 免息、貼息貸款合同;
(五) 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簽訂的向中國政府和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的合同;
(六) 企業因改制而簽署的產權轉讓書;
(七) 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成員簽訂的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
(八) 個人租房或出租房屋簽訂的租賃合同,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經營管理單位出具的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相關證明,廉租房承租人、經濟適用房相關證明。購房者。
以下項目可暫時免徵印花稅:
(一)農林作物和畜牧業保險合同;
(二)圖書、報紙、期刊發行單位之間、發行單位與訂閱單位之間、個人之間的書擋憑證;
(三)投資者買賣證券投資基金份額;
(四)經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決定或者批准,政企脫鉤、企業(集團)重組、管理體制變更、企業從屬關系變更、國有企業改制、盤活國有企業資產、國有股權無償轉讓;
(五)個人買賣住房。
二、支付方式
財務票據——印花稅票據
財務票據——印花稅票據
納稅人應按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一次性購買並粘貼全額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
印花稅也可以委託稅務機關代為開具或辦理應稅憑證,代征印花稅。
㈡ 賣股票印花稅是多少
法律分析:股票交易印花稅為成交金額的1‰,並且只在在賣出的時候才收取印花稅。這個印花稅是由國家制定的固定稅收,而股票交易傭金是由證券公司和投資者協商決定的。所有每個人的印花稅都是相同的,但傭金可能會有較大的差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㈢ 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是多少
目前股票的印花稅是成交金額的0.1%,千分之一,滬深兩市稅率一致,僅在賣出時收取。股票交易的費用主要由三部分組成,印花稅、過戶費和傭金。1、印花稅,由國家制定固定的,投資者在買賣證券成交後支付給財稅部門的稅收,由券商代扣後由交易所統一代繳,目前只在證券賣出時收取;2、過戶費,由國家制定固定的,是指股票成交後,更換戶名所需支付的費用,交易過戶費為中國結算收費,證券經營機構不予留存,買入股票和賣出股票均需收取過戶費。3、傭金,傭金是由投資者和證券公司共同協商決定,每個人的傭金可能不一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二條條例第一條所說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是指在中國境內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國法律保護的憑證。上述憑證無論中國境內或者境外書立、均應依照條例規定貼花。條例第一條所說的單位和個人,是指國內各類企業、事業、機關、團體、部隊以及中外合資企業、合作企業、外資企業、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及其在華機構等單位和個人。凡是繳納工商統一稅的中外合資企業、合格企業、外資企業、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其繳納的印花稅,可以從所繳納的工商統一稅中如數抵扣。
㈣ 印花稅由哪個部門徵收
印花稅由地稅機關徵收;
標准:印花稅屬於行為稅,只要發生了印花稅稅目(共13個稅目)中列舉的行為就應該繳納印花稅,如果是屬於未列入印花稅稅目的就不繳稅.
以下是印花稅稅目、范圍、、適用稅率
1.購銷合同 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 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2.加工承攬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攬收入萬分之五貼花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包括勘察、設計合同 按收取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5.財產租賃合同 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 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貼花
6.貨物運輸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 按運輸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 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7.倉儲保管合同:包括倉儲、保管合同 按倉儲保管費用千分之一貼花 . 倉單或棧單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8.借款合同 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貼花 . 單據作為合同使
用的,按合同貼花
9.財產保險合同 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 按投保金額萬分之零點三貼花 . 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10.技術合同 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 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11.產權轉移書據 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 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12.營業賬簿 生產經營用賬冊 記載資金的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金額萬分之五貼花。其他賬簿按件貼花五元
13.權利、許可證照 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 按件貼花五元
若是購銷合同,應按萬分之三粘貼,雙方都需嗎?
那當然。前面我說過了,因為印花稅是行為稅嘛。
凡由雙方或兩方以上當事人共同書立同一應稅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並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
㈤ 股票印花稅和手續費怎麼算
一、股票手續費通常是由傭金、印花稅、過戶費組成的。印花稅和過戶費是由國家制定的固定的,傭金是由投資者和證券公司共同協商決定,每個人的傭金可能不一樣,所以傭金沒有一個固定的標准股票交易手續費包括三部分:
1、印花稅:成交金額的1‰,只有賣出時收取;
2、過戶費(僅上海股票收取):每1000股收取1元,不足1000股按1元收取;
3、券商交易傭金:最高為成交金額的3‰,最低5元起,單筆交易傭金不滿5元按5元收取;
4.異地通訊費:由各券商自行決定收不收。
二、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准計算應納稅額。印花稅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准。
三、股票印花稅賣出時收取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買入時不收,股票除了印花稅還收取傭金和過戶費,傭金各證券公司收費標准不同,不超過成交金額千分之3,單筆最低5元,買賣雙向收取,過戶費收取成交金額的萬分之0.2,買賣雙向收取。比如賣出股票A,成交金額為10萬元,傭金收費標准為萬分之3,那麼可以算出傭金為:10萬*0.03%=30元,印花稅為:10萬*0.1%=100元,過戶費為:10萬*萬分之0.2=2元,合計手續費為:30+100+2=132元。在股票交易的候時需要繳納相應份額的股票交易傭金,也就是手續費。手續費包括股票印花稅、過戶費、券商傭金這幾種。
㈥ 證券交易印花稅歸中央還是地方
國務院下發通知稱,為妥善處理中央與地方的財政分配關系,國務院決定,從2016年1月1日起,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由現行按中央97%、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調整為中央收入。
此次調整僅是對稅收體系中一個非常小的分類——印花稅的調整,而調整又僅僅是針對其中的證券交易印花稅進行。而且,證券交易印花稅並非全國性稅種,歸屬權調整,影響的地域主要限於上海和深圳。
2016年第一個交易日,上證指數開盤後震盪走低,跌幅逾1% ,深圳成指跌幅在1.75%附近。
二、為何要調整印花稅?
此次調增中央和地方印花稅比例,把地方中央的印花稅統一至中央,有助於推動印花稅與國際市場或慣例法規銜接。
從世界股票市場分析,美國、德國等發達國家不徵收印花稅,巴西、阿根廷等發展中國家也不徵收印花稅。日本、新加坡等國家取消了股票印花稅。而我國資本市場雖然誕生時間不長,卻在短時間內完成了發達國家上百年才能實現的規模,隨著我國證券市場逐漸與國際市場銜接,推行與國際市場接軌的印花稅率也是一種趨勢。
三、印花稅發展歷程:
2007年5月,財政部下發《關於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的通知》,要求由雙方當事人分別按3‰的稅率繳納證券交易印花稅,當時震驚市場的「5.30」暴跌事件讓人記憶猶新。不過,這也說明印花稅率調整對市場有明顯的冷卻作用。
2008年4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關於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的通知》,規定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1‰的稅率繳納證券交易印花稅。也就是說,印花稅率從3‰降至1‰。印花稅下調對市場產生了刺激作用,投資熱情回暖。不過,受海內外經濟下行環境影響,股市經歷短暫反彈後繼續下跌。
在此背景下,2008年9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再次下發通知,宣布從2008年9月19日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徵收方式,將現行的對交易雙方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對雙方當事人徵收證券交易印花稅,調整為單邊征稅。即對出讓方徵收,對受讓方不再征稅。
單邊徵收1‰的政策沿用至今。根據中央97%、地方3%的分稅比例,上海和深圳將總計分得75億元。不過,根據最新的政策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滬深兩市將不再分拿證券交易印花稅,全部收歸中央。
關於證券交易印花稅歸屬的問題,我國的法律規定,證券交易印花稅全部調整為中央收入。另外,在進行調整證券交易印花稅的時候,我們主要是為了推動印花稅與國際市場或慣例法規銜接,來促進經濟貿易的全球化的發展,更好的與國際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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