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工程項目印花稅規定
㈠ 2021年6月印花稅如何申報
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9號規定統一了申報表,印花稅和其他9個稅種功都用一個格式的申報表,而且申報印花稅之前要先採集稅源信息,這其實就是主要的變化點。
具體步驟分解一下,小編給大家簡單演示一下。
1、進入電子稅務局,已經沒有單獨的印花稅申報入口的,叫財產和行為稅合並納稅申報,點擊申報進入。2、先要進行稅源採集。
這個採集就是填寫明細,把你當期要納稅的明細填上。
3、採集好了直接下一步申報即可,申報表數據直接根據採集的內容來的。就是這么簡單!
其實印花稅申報,表格好填,但是填寫申報的數據怎麼來的,這才是關鍵!
這就需要我們對印花稅有個系統的了解和學習。
按稅收性質和作用分類,印花稅屬於財產和行為稅類稅種。
這個從國家稅務總局機構管理設置也可以看見,其歸屬在財產和行為稅司進行管理和規范。目前我們執行的政策仍然是上個世紀80年代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目前執行的印花稅共有13個稅目,包括10類經濟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許可證照。印花稅徵收是採取列舉制,也就是說不在上述列舉范圍內的憑證是不需要繳納印花稅的。
為落實稅收法定原則,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財政部、稅務總局會同有關部門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徵求意見稿)》並於2018年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2021年1月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草案)》並提請人大常委會審議,預計本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
可以預見的是2021年印花稅法即將誕生。
英國的哥爾柏(Kolebe)說過:「稅收這種技術,就是拔最多的鵝毛,聽最少的鵝叫」,印花稅就是這種具有「聽最少鵝叫」特點的稅種。叫的少,也就沒怎麼吸引人注意力。
但是印花稅對於財務人員來說卻還是比較頭疼,曾經有人說過,沒有任何一個人敢保證自己申報的印花稅准確無誤,這也側面說明了印花稅這個稅種申報的特殊性(種類多、合同是否納稅判斷難等因素)。
印花稅按照暫行條例的規定,是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稅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自行貼花和畫銷,自行完成納稅義務。
當然對於大額或者貼花比較頻繁的(比如購銷合同),可以按期匯總納稅,其實目前在實際工作中,很少有納稅人買印花稅票貼花了,基本都是採取的按期匯總申報方式履行納稅義務。
為降低征管成本、提升納稅便利度,並適應電子憑證發展需要,《徵求意見稿》規定,印花稅統一實行申報納稅方式,不再採用貼花的納稅方式(第十五條、第十六條)。
這個方式實際上就是在電子稅務局上填寫納稅申報表申報,一般是按月申報,也有按次申報。按月申報的每個申報表都要申報,哪怕沒有發生也要零申報,按次的有才申報,沒有就可以不用申報。
目前如果你是按期(月)申報,必須要先核定稅種,如果是按次那可以不用核定,有哪個稅目的需要申報,直接在稅源表自己增加即可。如上就是申報表樣式,納稅人需要先採集稅源信息,包括填寫應稅憑證類型(稅目),憑證編碼、應稅憑證書立時間,計稅金額或件數即可。
為什麼是計稅金額或者件數,因為印花稅有比例稅率和按件定額兩種。註:2018年5月1日起,對按萬分之五稅率貼花的資金賬簿減半徵收印花稅,對按件貼花五元的其他賬簿免徵印花稅
這里的關鍵點是怎麼填寫、什麼時候填寫計稅金額和件數這欄次?
按照印花稅的納稅義務時間來說,應納稅憑證應當於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是指在合同的簽訂時、書據的立據時、帳薄的啟用時和證照的領受時貼花。
拿我們最常見的經濟合同來說,合同簽訂時候就是納稅義務時間發生,納稅義務時間發生了,納稅期限如果納稅是按期匯總納稅的,以一個月為期限,那就是期滿15日內申報繳納。
所以,理論上時候如果2021年5月份公司簽訂了一個購銷合同,合同金額10萬,那麼簽訂的當月納稅義務產生,是自行按期匯總繳納印花稅,所以6月申報印花稅時候,就應該在申報表計稅金額欄次填寫10萬,類別是購銷合同。
所以,對於公司來說,最大的難點就是如何准確及時的統計各類應稅憑證,小公司還好說,比較業務單純,財務對各項業務都比較有數,但是大公司就很麻煩了,各個業務口子都有合同簽訂且數量龐大,而且很多業務發生可能還根本沒合同(註:沒合同,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也算,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協議、契約、合約、單據、確認書及其他各種名稱的憑證)。
但是就是難也得做啊,而且稅務上對此也有相關的規范規定。
國稅函[2004]150號就明確規定,稅務機關應要求納稅人統一設置印花稅應稅憑證登記簿,保證各類應稅憑證及時、准確、完整地進行登記。
應稅憑證數量多或內部多個部門對外簽訂應稅憑證的單位,要求其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應稅憑證登記管理辦法。有條件的納稅人應指定專門部門、專人負責應稅憑證的管理。
登記簿類似統計表,一方面企業自己如實登記統計應稅憑證的發生情況,方便匯總申報納稅,另一方面是稅務機關後期檢查的重要資料,納稅人應當如實提供、妥善保存印花稅應納稅憑證(以下簡稱「應納稅憑證」)等有關納稅資料,統一設置、登記和保管《印花稅應納稅憑證登記簿》。
但是據小編了解,實際情況中很多企業其實根本沒這樣做,對於計稅金額的統計有些是直接按照會計收入來統計,有些是按照開票金額來統計。
這種做法理論上是不符合印花稅的申報規范的,但是確實是大量存在,那麼這種做法會導致什麼後果呢?
一方面沒有按納稅義務時間申報印花稅,收入和開票是滯後於合同簽訂時間的。另一方面申報的印花稅可能不準確,當然可能多也可能少,比如收入都是不含稅的,但是有些合同是以含稅價簽訂的,這個時候就少計了,又比如有些合同是不計入收入的,是費用成本類,那麼就可能漏計。
按照收入或者開票這種方式是一種粗略的統計方式,不是印花稅要求的申報管理方式。
如果稅務局檢查時候不認可就會對公司進行核定,比如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第二稽查局公告(瓊稅二稽告〔2020〕52號)。另外
印花稅其實本身也是有核定徵收的(滿足一定條件稅務局會核定徵收),這種徵收方式通常是按照收入的一定比例(打折)來算計稅金額。
稅務機關應分行業對納稅人歷年印花稅的納稅情況、主營業務收入情況、應稅合同的簽訂情況等進行統計、測算,評估各行業印花稅納稅狀況及稅負水平,確定本地區不同行業應納稅憑證的核定標准。
這個各省有各省的規定,比如按采購金額的50%-100%核定等。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很多納稅人本身沒有收到稅務局的核定通知書,也按這個方式來報稅(也就是說你不是核定徵收,卻按打折方式申報納稅),那麼這種情況其實就存在風險,會存在未足額繳納印花稅的風險。
如果你是按收入或者采購金額的一定比例計稅的,一定要看看自己有沒有取得註明印花稅核定方式的稅務事項通知書(以前叫印花稅核定徵收通知書)。總之,印花稅雖小,但是風險不少,能交對難度很大,是個細致活。有條件的還是要建立公司的合同管理部門,加強合同的規范管理,合同理順了,合同登記簿自然就有了,印花稅申報就真正規范了。
㈡ 海南房產交易要交哪些稅費
㈢ 在海南買新房要交哪些稅
在海南買新房需要交的稅有:契稅、印花稅和房屋維修基金。
一、契稅
契稅是購買新房時需要繳納的一種稅,是房屋權屬轉移時向其產權承受人徵收的稅種。在海南購買新房,契稅的稅率根據房屋面積和購房次數有所不同。一般來說,稅率在1%到3%之間。具體的稅率標准需要根據當地的政策和購房的具體情況來確定。
二、印花稅
印花稅是針對房屋交易的一種稅,是對合同或者憑證的應稅行為進行的稅收。在海南購買新房,購房者需要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的稅率通常為房屋售價的萬分之五或交易合同金額的萬分之幾不等,具體金額視房屋買賣的金額和地區政策而定。
三、房屋維修基金
房屋維修基金是一種特殊的費用,主要用於房屋的公共部分的維修和保養。在海南購買新房時,購房者通常需要繳納一定比例的房屋維修基金。這筆費用通常由物業公司代為收取,並用於公共區域的維護和保養工作。具體金額和繳納方式可能因開發商和物業公司的規定而有所不同。需要注意的是,這部分費用並不屬於稅收范疇,而是屬於房屋購買過程中的一項必要支出。
以上就是在海南購買新房時需要繳納的稅費和費用的大致情況。具體的金額和規定可能因地區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調整,建議在購房前咨詢專業的房產中介或相關機構以獲得更詳細准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