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證培訓合同印花稅
Ⅰ 培訓合同要交印花稅嗎
培訓合同如果屬於技術合同的需貼花繳納印花稅,否則無需貼花繳納印花稅。應納稅憑證包括: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Ⅱ 培訓費交印花稅嗎
培訓合同、咨詢服務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碧枝?
答復一
一般意義上,培訓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比如會計培訓、稅務培訓、禮儀培訓等,原因就是培訓合同不屬於印花稅的徵收范圍。
但是技術培訓合同需要繳納萬分之三的印花稅。
技術培訓合同是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對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特定項目的技術指導和專業訓練所訂立的技術合同。對各種職攜亮業培訓、文化學習、職工業余教育等訂立的合同,不屬於技術培訓辯慧寬合同,不貼印花。
答復二
關於你問的咨詢服務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得問題,還要具體看看是什麼咨詢?若是屬於一般的財務咨詢、法律咨詢、管理咨詢等,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但是若是屬於技術咨詢,則需要繳納萬分之三的印花稅。
政策參考一
Ⅲ 培訓費印花稅稅目
法律主觀:
培訓費一般不需要交印花稅。公司成立建賬時,記載資金的帳簿要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萬分之五交納印花稅,培訓合同一般不屬於印花稅的徵收范圍。但是技術培訓合巧悄仿同需要繳納萬分之孝纖三的印花稅。
法律客觀:
《印花稅法》第六條 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未列明金額的,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按照實際結算的金額確定。 計稅依據按照前款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書立合運嫌同、產權轉移書據時的市場價格確定;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Ⅳ 企業簽訂的技術培訓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企業簽訂的來技術培訓合同需要繳納源印花稅么?那麼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對技術合同徵收印花稅問題的通知》((1989)國稅地字第34號)第三條第三款規定,技術培訓合同是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對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特定項目的技術指導和專業訓練所訂立的技術合同,應當按照印花稅“技術合同”稅目計算繳納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三。但對各種職業培訓、文化學習、職工業余教育等訂立的合同,不屬於技術培訓合同,不貼印花。
Ⅳ 培訓合同要繳納印花稅嗎
對各種職業培訓、文化學習、職工業余教育等訂立的合同,不屬於技術培訓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除此之外的培訓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
根據《關於對技術合同徵收印花稅問題的通知》第三條第三款規定,技術培訓合同是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對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特定項目的技術指導和專業訓練所訂立的技術合同,應當按照印花稅「技術合同」稅目計算繳納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三。
對各種職業培訓、文化學習、職工業余教育等訂立的合同,不屬於技術培訓合同,不貼印花。關於技術服務合同的征稅范圍問題技術服務合同的征稅范圍包括:技術服務合同、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技術服務合同是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就解決有關特定技術問題。
(5)取證培訓合同印花稅擴展閱讀:
印花稅的名稱來自於中國。1889年(光緒15年)總理海軍事務大臣奕劻奏請清政府開辦用某種圖案表示完稅的稅收制度。可能由於翻譯原因所至,將其稱為印花稅。
其後的1896年和1899年,陳壁、伍廷芳分別再次提出徵收印花稅,並了解了多國稅收章程。直到1903年,清政府才下決心正式辦理,但立即遭到各省反對,只得放棄。
1904年軍機大臣奕劻、1907年度支部因禁止鴉片又請清政府開辦稅收業務並擬就《印花稅規則》及《辦事章稅》,此次終獲批准,再次決定1908年先由直隸試辦,但又遭商民反對,拖至 1911年辛亥革命至清滅亡,清政府始終沒能實現徵收印花稅之事。
Ⅵ 哪些合同不用交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