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印花稅貼法
㈠ 房產證辦下來了必須要交印花稅嗎
房產證辦下來了必須要交印花稅。
房地產印花稅是指因房地產買賣、房地產產權變動、轉移等而對書立的或領受的房地產憑證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賦。
印花稅的稅率兩種,第一種是比例稅率,適用於房地產產權轉移書據,稅率為0.05%,同時適用於房屋租賃合同,稅率為1%,房產購銷合同,稅率為0.03%。
第二種是定額稅率,適用於房地產權利證書,包括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稅率 為每件5元。
營業稅。購買時間在兩年內的房屋需繳納的營業稅為:成交價×5%;兩年後普通住宅不徵收營業稅,高檔住宅徵收買賣差價5%的營業稅。
個人所得稅。普通住宅2年之內,{售房收入-購房總額-( 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稅+印花稅)}×20%。
(1)房產證印花稅貼法擴展閱讀:
房產證稅款:
(1)契稅
購買一套房,如果面積小於90,契稅一般按照房款的1%徵收,超過90平米按房款的1.5%徵收。
購買二套房契稅按房款3%徵收;
(2)登記
住宅登記費80元/套,非住宅登記費550元/套;
公共資金是用於小區管理、小區物業建設的費用,框架結構按照16.8元/平米繳納,磚混結構按照15.6元/平米繳納,居民住宅一般每套80元,如有共有權證增收工本費10元/本。
其它房產建築面積500(含500)平米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為300元,1000~2000㎡的為500元,2000~5000㎡的為800元,5000平米以上的為1000元;如共有權證增收工本費10元/本。
(3)印花稅
印花稅:分為「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和「權利、許可證照」印花稅。「產權轉移書據」稅目稅率為萬分之五,計稅依據為書據中所載的金額,買賣雙方均要交納:「權利、許可證照」稅目適用5元/件的定額稅率,買方交納。
二手房辦房產證需要繳納什麼費用
辦理二手房房產證買賣雙方需繳納的費用有交易費、登記費,買方還需繳納契稅,賣方需繳納營業稅及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交易費6元錢/平米,登記費80元/套;購買一套房,若面積小於90平方,契稅按房款的1%徵收,大於90平米按房款的1.5%徵收,購買二套房契稅按房款3%徵收;
營業稅及附加和個人所得稅視房屋面積和房產證辦出時間是否超過5年而定。
㈡ 房產證的印花稅貼在哪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就是簽產權轉移書據,商品專房銷售合同屬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五。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8〕137號 文件規定:
自2008年11月1日起,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徵收印花稅
㈢ 房產印花稅是什麼
購房者肯定都聽說過印花稅一詞,但房地產交易後辦理房產證的時候需要繳納房產交易稅費,印花稅就是稅費種類之一。印花稅的繳納比例為買賣雙方分別繳納房價的的比例繳納的,那麼,我就來給大家介紹一下,現在的房產印花稅是什麼?房產印花稅怎麼交?一、房產印花稅是什麼?
1、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2、財產租賃合同印花稅的稅率是0.1%;印花稅在「簽合同時」按合同金額繳納。合同印花稅是這樣規定的:應納稅額在一角以上的,雀沖其稅額未滿孫知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則歲消
對財產租賃的印花稅有特殊規定:低一元應納稅額起點,即稅額超過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計。
二、房產印花稅怎麼交?
交納印花稅有四種方法。
1、貼花法: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印花票據貼在應稅憑證上,並在每枚票據與憑證交接在騎縫處蓋戳注銷或畫銷。
2、採用繳款書代替貼花法:一份應稅憑證應納稅額超過五百元的,應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用繳款書或者完稅證完稅,並將其中一聯粘貼在憑證上或由稅務機關在憑證上加蓋完稅戳記代替貼花。
3、按期匯總繳納法。
4、代扣代繳法。代扣代繳義務人不同於代收代繳義務人。代收代繳義務人不持有納稅人的收入,無法從納稅人的收入中扣除應納的稅款。代扣代繳義務人則持有納稅人的收入,因而可以扣除納稅人的應納稅金並代為繳納。
㈣ 房產證的印花稅是多少
法律分析:印花稅的稅率兩種,第一種是比例稅率,適用於房地產產權轉移書據,稅率為0.05%,同時適用於房屋租賃合同,稅率為1%,房產購銷合同,稅率為0.03%。第二種是定額稅率,適用於房地產權利證書,包括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稅率為每件5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