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合同印花稅計稅依據
① 河北省印花稅查賬徵收計稅依據比例
50%-70%。
根據《河北省地方稅務局關於印發《河北省印花稅徵收管理辦法》的通知》,河北省印花稅查賬徵收計稅在企業購銷金額的50%-70%或企業銷售金額的100%-140%。
印花稅是對在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徵收的一種稅。其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法是調整印花稅征納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② 建築安裝工程印花稅計稅依據
法律主觀: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那麼你知道建築安裝合同印花稅應在哪裡交納嗎?下面由網小編來為你解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問:對於建築安裝合同,客戶與項目在一個城市,建築安裝業務提供商在另外一個城市,那麼建安合同印花稅應在哪裡交?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的規定,印花稅納稅地點的規定並不明確,有人認為,印花稅採用源泉控制辦法征稅,納稅地點為納稅人所在地,也就是納旅握稅人機構所在地。也有人認為,印花稅實行應納稅憑證書罩鎮立或者領受時就地納稅。且1989年當時的河北省稅務局以[1989]冀稅二字第19號文件明確:「印花稅應稅行為拆悶慶發生時的地點即為納稅地點」,而印花稅的應稅行為是指《條例》所列舉憑證的書立和領受行為,由此可理解建築安裝承包合同的應稅地點應為合同簽屬地。另外還有除外規定,國稅函發[1991]1187號文件規定,如果是全國性訂貨會所簽合同,由納稅人回其所在地辦理貼花;地方主辦,不涉及省際關系的訂貨會,由省級政府自行確定納稅地點。另外,對印花稅的徵收管理各地會有不同的征管規定,如廣東於1995年的穗地稅發[1995]3號文即採取由廣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在發放建築「施工許可證」時,代征建築安裝合同的印花稅,那麼其印花稅的納稅地點即為代扣地。因此,關於建築安裝合同的印花稅納稅地點,還是要由貴公司咨詢當地主管稅務機關來確定。以上就是關於這方面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較棘手的法律問題,而您又有委託律師的想法,我們網有許多律師可以給你提供服務,並且我們還支持線上指定地區篩選律師,並且都有相關律師的詳細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