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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統一印花稅財稅規定

發布時間: 2024-11-20 09:02:02

Ⅰ 重慶市二手房交易稅費

最新重慶二手房交易稅費

一、契稅(買方支付)

契稅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根據國家規定,房屋買賣要向國家繳納契稅,無論是商品房還是存量房的買賣都要繳納的。

住宅類房屋標准按房款總價的1%-3%交納契稅,具體的比例需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購房者的購房時間、購房單價、購房面積、是否第1次購房等因素來確定;非住宅類房屋按計稅參考價的3%交納。

二手房稅費之契稅(買方支付):

(1)首套房且面積90平米以下,成交價*1%;

(2)首套房且面積在90-144平米之間,成交價*1.5%;

(3)其他:成交價*3%。

二、營業稅(買方支付)

個人出售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的,免徵營業稅。該細則主要將免徵營業稅的范圍由5年降為2年,對想購房二手房的購房者說是重大利好。此項營業稅由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銷售營業稅組成,徵收稅率為5.6%。

1、房產證未滿2年的,並且面積在140㎡以上的需要繳納總房價的5.6%;

2、房產證未滿2年的,並且面積在140㎡以下的需要繳納差額的5.6%;

3、房產證滿2年的,並且面積在140㎡以上的需要繳納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5.6%;

4、房產證滿2年的,並且面積在140㎡以下的免交。

三、個稅(買方支付)

個稅的徵收方式為:

應納個人所得稅=計稅價格*1%(或1.5%、3%);

個人住房轉讓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率標准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類房產為1.5%,拍賣房產為3%。

對於個人轉讓自用2年以上、並且是家庭住宅,免徵個人所得稅。

四、印花稅(買賣雙方各0.05%)

印花稅是針對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所收的一類稅費。對商品房銷售合同統一按產權轉移書據依萬分之五稅率徵收印花稅。

對於購房者而言,印花稅的稅率是0.05%,即購房者應納稅額為計稅價格*0.05%的數值,印花稅採取由納稅人自行繳納完稅的方式。

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徵印花稅。

二級轉移登記只收取買方0.05%的印花稅。

五、土地增值稅:

個人轉讓非住宅類房產的核定徵收方式由登記中心代征,其他均由納稅人自行到房地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或辦理核實手續後由登記中心代征。

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

核定徵收方式:應納土地增值稅額=計稅價格*核定徵收率。一般城市土地增值稅核定徵收標准:商鋪、寫字樓、酒店為10%,其他非住宅類房產為5%。

六、二手房交易的其他費用

1、登記費:

其收費標准分為住房與非住房。個人住房登記收費標准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記收費標准為每件550元。房屋登記收費標准中包含《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工本費。

2、房地產交易手續費:

新建商品房的房產交易手續費按照3元/平方米收取,由轉讓方承擔。

經濟適用房的房地產交易手續費減半收取,由買方承擔。

其他情況的房地產交易手續費按照6元/平方米收取,由交易雙方各承擔50%。

3、傭金:成交價*3%,交易雙方各付一半。

4、貼花:5元/套。

5、評估費:評估價格100萬以下部分收取評估結果的0.5%,以上部分0.25%。

6、抵押登記費:

個人住房登記收費標准為每件80元;

非住房房屋登記收費標准為每件550元;

7、委託公證費:

如果購房需要辦理公證,那麼則要交納一定比例的公證費,公證費的標准一般為300元/二本公證書,另外每加一本收20元。

(1)重慶市統一印花稅財稅規定擴展閱讀:

二手房交易稅費計算方式:

契稅由買方交納,交稅比例是:

1、普通住宅應該交納成交價或是評估價的1.5%的契稅。

2、非普通住宅應該交納成交價或是評估價的3%的契稅。

過戶費用:

(1)契稅:90平方米以下首次購房的按1%繳納;90—140平方米按房價1.5%繳納;140平方米以上按房價3%繳納買方承擔(二套房按3%收取);

(2)營業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5.8%繳納。賣方承擔;

(3)土地增值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預繳納,按照超率累進稅率計算,多退少補。賣方承擔;

(4)所得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或房屋原值—房屋現值差額20%繳納。(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稅完稅額計算)賣方承擔;

(5)房屋交易手續費:按房屋建築面積6元/平方米交納雙方承擔;

(6)房屋產權登記費:80元。買方承擔;

(7)房屋評估費:按評估額0.5%。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二手房交易稅費

Ⅱ 印花稅7月1號新政策

2022年7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將正式取代原有的《印花稅暫行條例》,帶來十大變革。以下是詳細解讀:
1. 征稅范圍的縮減:取消了針對權利、許可證照每件徵收5元印花稅的規定。
2. 稅率的降低:
- 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運輸合同的稅率從萬分之五降至萬分之三。
- 部分產權轉移合同的稅率調整: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轉讓書據的稅率從萬分之五降至萬分之三。
- 營業賬簿的稅率調整:將財稅〔2018〕50號規定納入立法,稅率為萬分之二點五。
3. 明確增值稅不作為計繳印花稅的依據:若合同含稅價且未單獨列明增值稅,則需按全額計繳印花稅。
4. 取消尾數規定:新的《印花稅法》取消了原先規定中的應納稅額不足一角免納印花稅,以及稅額尾數不滿五分不計,滿五分按一角計算繳納的規定。
5. 新增印花稅扣繳義務人的規定:原《印花稅暫行條例》未涉及境外個人繳納印花稅及源泉扣繳問題,新法增加了相關規定。
6. 明確納稅期限和納稅地點:原條例中對納稅期限和地點規定不明確,新法進行了明確。
7. 取消輕稅重罰的做法,統一按征管法執行:原條例傳統上輕稅重罰,新法取消了這一規定。
8. 證券交易印花稅納入法律規范:證券交易印花稅的徵收范圍被納入法律規范,有助於消除對開征證券交易稅的擔憂。
9. 規定了同一應稅憑證多方所持計稅金額:對於多方持有的應稅憑證,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額分別計算應納稅額。
10. 明確減、免徵印花稅的范圍:國務院可以根據需要規定減征或免徵印花稅,如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業改制重組、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等情形。
此外,還有8種憑證免徵印花稅,包括應稅憑證的副本或抄本、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的應稅憑證、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應稅憑證、農民、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的應稅憑證、無息或貼息借款合同、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提供優惠貸款的借款合同、財產所有權人將財產贈與政府、學校、社會福利機構、慈善組織的產權轉移書據、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采購葯品或衛生材料的買賣合同、個人與電子商務經營者訂立的電子訂單。
關於印花稅的計算,需根據不同種類的合同適用不同稅率,計算公式包括按比例稅率和按定額稅率計算。計算並不復雜,但具體計算時需注意合同種類及適用的優惠政策。
在申報印花稅時,可以選擇按月申報或按次申報。按月申報需先進行稅種認定,即使當月沒有發生納稅義務也要進行零申報。按次申報則無需稅種認定,未發生納稅義務可以不申報。申報時需填寫《印花稅稅源明細表》,其中應納稅憑證編號和日期為非必填項。已辦理按月申報的,稅源只能添加購銷合同稅目。若選擇按月申報,零申報也需要進行稅源採集。

Ⅲ 印花稅7月1號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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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要變了!2022年7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以下簡稱印花稅法)正式施行。
與印花稅暫行條例相比,新印花稅法主要發生了十種變化,快來一起看看有哪十種變化以及變化的影響吧!
印花稅,10大變化!
7月1日起,開始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將於2022年7月1日正式施行!
新《印花稅法》與舊《印花稅暫行條例》相比,主要有10大變化:
1
縮減了征稅范圍
取消對權利、許可證照每件徵收5元印花稅的規定。
2
降低了稅率
1 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運輸合同印花稅的稅率從原先的萬分之五降低為萬分之三
2 部分產權轉移合同降低稅率: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轉讓書據印花稅稅率從原先的萬分之五降低為萬分之三
3 營業賬簿印花稅稅率從原先按對「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合計」的萬分之五降低為萬分之二點五,將財稅〔2018〕50號規定直接納入立法。
3
明確增值稅不作為計繳印花稅依據
注意:如果納稅人簽訂合同是含稅價,未單獨列明增值稅的,則需按全額計繳印花稅。
4
取消了尾數規定,直接按實際計算稅額納稅
原先《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應納稅額不足一角的,免納印花稅。應納稅額在一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繳納。新的《印花稅法》取消了該規定。
也就是說,自2022年7月1日起,納稅人計算印花稅時不用四捨五入了,以後你算出來多少就是多少,再也不用擔心應繳與實繳的差異了。
5
新增了印花稅扣繳義務人的規定
原《印花稅暫行條例》對於境外個人如何繳納印花稅,能否實行源泉扣繳,都沒有規定。這次立法增加了此方面的規定:
6
明確了納稅期限和納稅地點
原《印花稅暫行條例》對納稅期限和納稅地點的規定並不明確,剛通過的印花稅法明確納稅時間和納稅地點。
7
取消了輕稅重罰的做法,統一按征管法執行
原《印花稅暫行條例》有個傳統就是輕稅重罰:
現在新的《印花稅法》取消該規定:
8
證券交易印花稅被納入法律規范
證券交易印花稅被納入徵收范圍,可消除開征證券交易稅的擔心。
9
規定了同一應稅憑證多方所持計稅金額
同一應稅憑證有兩方以上當事人書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額分別計算應納稅額。原規定為「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
10
明確減、免徵印花稅的范圍
國務院對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業改制重組、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等情形可以規定減征或者免徵印花稅,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以下8種憑證,免徵印花稅:
1.應稅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2.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為獲得館舍書立的應稅憑證;
3.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書立的應稅憑證;
4.農民、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購買農業生產資料或者銷售農產品書立的買賣合同和農業保險合同;
5.無息或者貼息借款合同、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提供優惠貸款書立的借款合同;
6.財產所有權人將財產贈與政府、學校、社會福利機構、慈善組織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
7.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采購葯品或者衛生材料書立的買賣合同;
8.個人與電子商務經營者訂立的電子訂單。
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
印花稅,變了!
今天起,納稅申報就按這個來!
自2021年6月1日起,印花稅與其他9個稅種簡並申報,不再單獨使用分稅種申報表,而是在一張納稅申報表上同時申報多個稅種,簡單說就是一表報多稅。
如何計繳印花稅?
1
計稅依據
2
計算公式
按比例稅率計算:應納稅額=計稅金額×適用稅率
按定額稅率計算:應納稅額=憑證稅率×單位稅額
印花稅的計算並不復雜,但是在具體計算時根據種類不同適用稅率不同,且可享受的優惠政策較多,下面我們就用案例來為大家演示一下吧!
案例:
某小規模納稅人2020年4月開業,領受工商營業執照一件,與其他企業訂立轉移專有技術使用權書據一件,所載金額100萬元;訂立產品購銷合同兩件,所載金額200萬元;訂立借款合同一份,所載金額為50萬元。此外,企業的營業賬簿中,「實收資本」科目載有資金500萬元,其他營業賬簿10本。2020年9月該企業「實收資本」所載資金增加為600萬元。
試計算該企業2020年需繳納的印花稅額:
(1)開業領受權利、許可證照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1×5×50%=元)
(2)企業訂立產權轉移書據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1000000׉×50%= 250(元)
(3)企業訂立購銷合同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2000000× ‰ ×50%= 300(元)
(4)企業訂立借款合同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500000× ‰ ×50%= 元)
(5)企業營業賬簿中「實收資本」所載資金:
應納稅額=5000000× ‰ ×50%×50% = 625(元)
(6)企業其他營業賬冊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10×0 = 0 (元)
(7)4月份企業應納印花稅稅額:
250 + 300+ + 625 + 0 = 1190(元)
(8)9月份資金賬簿應補繳稅額為:
(6000000-5000000)׉×50%×50% = 125(元)
解析:
根據(財稅〔2018〕50號)規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對按萬分之五稅率貼花的資金賬簿減半徵收印花稅,對按件貼花五元的其他賬簿免徵印花稅。
根據(財稅〔2019〕13號)規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
已依法享受印花稅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優惠政策。
所以,資金賬簿可以享受50%徵收後再減征50%徵收。
注意:
印花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通常為納稅人訂立、領受應稅憑證或者完成證券交易的當日,並不是實際發生業務了才貼花。
印花稅該如何入賬?
1.計提本月繳納時(如果有減免的,直接按減免後實際金額計提)會計分錄如下: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2.實際繳納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注意:有些企業繳稅金額小,也可以在直接繳納時記賬。
借:稅金及附加
貸:銀行存款
印花稅,按月還是按次申報?
六大熱點問題!
1、印花稅按期(月)申報和按次申報有何不同?
答:
(1)按期(月)申報的,必須先做稅種認定;按次申報的,可以不做稅種認定。
(2)按期(月)申報的,未發生納稅義務也要做零申報;按次申報的,未發生納稅義務可以不申報。
(3)按期(月)申報的,稅款所屬期可以選擇一個月;按次申報的,稅款所屬期只能選擇某一天,即應納稅憑證書立(領受)的日期。
納稅人可以同時存在部分印花稅稅目按期(月)申報,部分印花稅稅目按期次申報。
2、我該怎麼選擇按月申報或按次申報?
答:納稅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採用按月申報或按次申報。如果企業家大業大、訂單爆棚,當然是選擇按月申報。
或者每月都有發生應稅行為甚至單月簽訂兩次以上同一稅目應稅憑證的,也建議選擇按月申報。如果業務少,一年下來也沒簽訂幾份應稅憑證,那按次申報就行了。
3、我想選擇按月申報,但不知道現在有沒有認定。
答:這個簡單,通過電子稅務局可以方便快捷地查詢到現有的稅種認定情況。
還有另一個方法,在印花稅稅源採集界面,首先就要選擇「納稅期限」,如果只能選擇按次申報,就是沒有稅種認定了。
提醒,如果選擇按月申報,聯系主管稅務機關(稅務管理員)時記得要說清楚有多少個稅目需要認定按月申報,一次性做完。
4、《印花稅稅源明細表》必須填報應納稅憑證編號和應納稅憑證書立(領受)日期嗎?
答:非必填項。《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並稅費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9號)附件明確:
應納稅憑證編號和應納稅憑證書立(領受)日期的填寫,由各省、區、市根據稅源管理需要,設置該項是否為必填項。目前我市已統一設置為非必填項,納稅人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填寫或不填寫。
5、已辦理按期(月)申報印花稅,為什麼稅源只能添加購銷合同稅目,別的稅目增加不了?
答:印花稅按期(月)申報認定具體到稅目,所以在按期(月)採集稅源時,未做認定的稅目無法在按期(月)申報增加,只能在按次申報增加。如果想要在按期(月)增加,需要做該稅目按期(月)申報認定。
6、如果選擇按月申報,零申報是否要做稅源採集?
答:是。財行稅合並申報後,稅源採集是申報的前置條件,未做稅源採集無法申報。
零申報的稅源採集很簡單,進入稅源採集(印花稅稅源明細表)界面後只需要點擊幾下滑鼠就完成了。
【納稅期限】選擇「按月申報」→【稅款所屬期起】選擇某月的任意一天→【保存】→【確定】
當期的財行稅稅源信息都採集完成後,在納稅申報界面把印花稅勾上,一並申報就行。

Ⅳ 2023印花稅最新政策

在進行做生意的時候,一般都是需要簽訂合同的合同,可以是一些購銷合同,在對商品進行買賣的時候需要進行交稅,那麼購銷合同印花稅的政策是怎樣的薯咐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我整理了以下的內容。
一、2020購銷合同印花稅新政策
購銷合同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三,按照購和銷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三繳納,現在一般要求按月繳納。對於沒有簽訂購銷合同卻發生購銷行為的,也要繳納購銷的印花稅。各地規定可能有所不同,我們這兒是這么規定的:外資企業在國外發生購銷行為的,購和銷按照全額做為計稅金額,在境內發生的購銷行為,購按60%做為計稅金額,銷按70%做為計稅金額。內資企業發生的購銷行為,購按60%做為計稅金額,銷按70%做為計稅金額。租賃合同按照租金做為計稅金額,稅率為千分之一。對於繳納方式,其他稅種你怎麼申報繳納,印花稅也怎麼申報繳納。如果通過網上申報,印花稅如果無法申報,就說明稅務機關沒開通此稅目,可通知稅務機關開通就可以申報了。當然了,如果不嫌麻煩,也可到稅務機關大廳繳納。
二、購銷合同印激蔽花稅怎麼計算?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62號)第一條規定,對納稅人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應稅憑證按規定徵收印花稅。
根據上述規定,對於問題所述電子銷售訂單也同樣需要按銷售合同貼花。
而企業地處北京,具體徵收管理還應依據北京市相關規定執行,即:《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印花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地稅地[2006]531號)第一條對納稅人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應稅憑證按規定徵收印花稅規定,對於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印花稅應稅憑證,納稅人應自行編制明細匯總表,明細匯總表的內容應包括:合同編號、合同名稱、簽訂日期、適用稅目、合同所載計稅金額、應納稅額等。納稅人依據匯總明細表的匯總應納稅額,按月以稅收繳款書的方式繳納印花稅,不再貼花完稅。繳納期限為次月的10日內,稅收繳款書的復印件應與明細匯總表一同保存,以備稅務機關檢查。
請企業依據上述規定對電子銷售合同印花稅進行完稅。
2、印花稅核定徵收: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印花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4]150號)規定,根據《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和印花稅的稅源特徵,為加強印花稅徵收管理,納稅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稅務機關可以核定納稅人印花稅計稅依據:
(一)未按規定建立印花稅應稅憑證登記簿,或未如實登記和完整保存應稅憑證的;
(二)拒不提供應稅憑證或不如實提供應稅憑證致使計稅依據明顯偏低的;
(三)採用按期匯總繳納辦法的,未按地方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報送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報告,經地方稅務機關責令限期報告,逾期仍不報告的或者地方稅務機關在檢查明手州中發現納稅人有未按規定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的。
地方稅務機關核定徵收印花稅,應向納稅人發放核定徵收印花稅通知書,註明核定徵收的計稅依據和規定的稅款繳納期限。

Ⅳ 印花稅如何繳納和申報


印花稅如何繳納和申報
一、印花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應納稅憑證書立或者領受時間就是印花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
二、印花稅納稅義務人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的規定,在境內書立或領受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三、印花稅繳納方式
1、應稅憑證貼花納稅
由納稅人在應稅憑證上一次性貼足印花稅票繳納.粘貼在應納稅憑證上的印花稅票,要在每枚稅票的騎縫處蓋戳注銷或者畫純腔銷.粘貼使用印花稅票納稅的,已貼用的印花稅票不得重用.
2、大額稅額開票徵收
納稅人印花稅應納稅額較大的,可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可以單筆開具繳款書繳納.
3、頻繁業務匯總申報
同一種類應納稅憑證需頻繁貼花的,納稅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是否採用按期匯總繳納印花稅的方式.
4、難以計算的依法核定
納稅人不能據實計算繳納印花稅的,稅務機關可以根據《稅收徵收管理法》及相關規定核定納稅人應納稅額.
四、印花稅申報期限
1、一般憑證即時貼花.《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應納稅憑證應當於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
2、資金賬簿按年計繳.
3、匯總繳納按月申報.
4、國外合同使用貼花.如果合同國外簽訂國內使用應貼花.貼花納稅的,申報納稅期限為合同在國內使用的當天;匯總申報繳納的,申報納稅期限是匯總登記的次月15日內.
5、核定徵收按月(季)申報.實行核定徵收印花稅的,納稅期限為一個月,稅額較小的,納稅期限可為一個季度,具體由主管稅務機關確定.
印花稅常見問題
1、網上銷售貨物,電子訂單繳納印花稅嗎?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62號)規定:對納稅人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應稅憑證按規定徵收印花稅.
2、印花稅金額不確定的合做凱衫同,如何貼花?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國稅地字〔1988〕25號)相關規定:有些合同在簽訂時無法確定計稅金額,如技術轉讓合同中的轉讓收入,是按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實現利潤分成的;財產租賃合同,只是規定了月(天)租金標准而卻無租賃期限的.對這類合同,可在簽訂時先按定額五元貼花,以後結算時再按實際金額計稅,補貼印花.
3、法律、法規、會計、審計等方面的咨詢所立合同需要貼花嗎?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對孫型技術合同徵收印花稅問題的通知》(〔1989〕國稅地字第34號)第二條規定:至於一般的法律、法規、會計、審計等方面的咨詢不屬於技術咨詢,其所立合同不貼印花.
好啦,關於印花稅如何繳納和申報的問題今天就為大家解讀到這里,更多關於印花稅的知識,請關注我們的後續更新!熱點財稅資訊、難點實務處理,會計實操、稅務實操等各類實務知識點,我們第一時間為大家推送,助力財稅人的職業進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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