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印花稅減半
1. 小微企業印花稅減半徵收的時間從2018年5月1日開始,一直到2022年12月31日結束。這一政策適用於符合特定條件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2. 2018年4月2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其正常應納稅額的基礎上,減半徵收印花稅。該措施自2018年5月1日起生效,並延續至2022年12月31日。
3. 享受減半徵收印花稅的小微企業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年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0萬元人民幣;從業人數不超過5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萬元人民幣。個體工商戶的年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得超過100萬元人民幣。
4. 該政策適用於那些本來可以免徵或按3‰稅率徵收印花稅的行業和項目。
5. 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開展業務時,需要關注該政策是否會有續期。該政策自2018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有效,之後是否繼續實施尚未確定。
6. 小微企業印花稅減半徵收的具體標準是,符合條件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必須滿足上述提到的三個條件。此外,該政策適用於免徵或按照3‰稅率徵收印花稅的行業和項目。
7. 小微企業印花稅減半徵收政策是針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一項重要稅收優惠政策。理解和遵守相關政策規定,有助於這些企業減輕稅收負擔,促進經濟發展。
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某些憑證可以免納印花稅,例如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副本或抄本,以及財產所有人贈與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和學校的書據等。印花稅的繳納方式包括納稅人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或者向稅務機關申請採取繳款書代替貼花或按期匯總繳納的辦法。
❷ 印花稅減半徵收政策
1、「六稅兩費」的減半優惠: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增值稅小猛姿旦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自2018年5月1日起,對按萬分之五稅率貼花的資金賬簿減半徵收印花稅。
在新印花稅法已經變化為:按照營業賬薄的稅目,以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合計金額的萬分之二點五來繳納印花稅。
一、其中免徵印花稅的合同包括:
1、農民、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購買農業生產資料或者銷售農產品書立的買賣合同和農業保險合同。
不僅是印花稅,增值稅也免徵:農業生產者從事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的單位和個人生產的初級農產品免徵增值稅。
2、企業所得稅同樣免徵:從事蔬菜、穀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花、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林木的培育和種植;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牲畜、家禽的飼養;中葯材的種植;遠洋捕撈;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
3、個人所得稅也免徵:對個人、個體戶從事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和捕撈業,取得規定范圍內的以上「四業」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農業生產者的其他相關稅收均免徵:農田水利佔用耕地不徵收耕地佔用稅;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生產用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農用三輪車免徵車輛購置稅;捕撈、養殖漁船免徵車船稅;農村居民使用的用於農業生產的三輪汽車定期減免車船稅。
二、印花稅征稅范圍具體如下:
1、各類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包括購銷、加工承攬、建築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其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協議、契約、合約、單據、確認書及其他各種名稱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是指單位和個人產權的買賣、繼承、贈與、交換、分割等所立的書據。具體包括財產所有權、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專有技術權等轉移書據。
另外,對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
3、營業賬簿。是指單位或者個人記載生產、經營活動的財務會計核算賬簿。營業賬簿按其反映的內容可分為記載資金的賬簿和其他賬簿。記載資金的賬簿,是指載有固定資產原值和自有流動資金的總分類賬簿,或者專門設置的記載固定資產原值和自有流動資金的賬簿。其他賬簿,是指除上述賬簿以外的賬簿,包括日記賬簿和各種明細分類賬簿;
4、權利、許可證照。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等;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如納稅人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應稅憑證。
根據稅收管轄的屬地原則,印花稅的征稅范圍,不僅限於在我國境內書立、領受的憑證,而且包括在境外書立、領受但在我國境內使用,在我國境內具有法律效力,受我國法律保護的憑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
第十二條下列憑證免徵印花稅:
(一)應稅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為獲得館舍書立的應稅憑證;
(三)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書立的應稅憑證;
(四)農民、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購買農業生產資料或者銷售農產品書立的買賣合同和農業保險合同;
(五)無息或者貼息借款合同、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提供優惠貸款書立的借款合同;
(六)財產所有權人將財產贈與政府、學校、社會福利機構、慈善組織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
(七)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采購葯品或者衛生材料書立的買賣合同;
(八)個人與電子商務經營者訂立的電子訂單。冊友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對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業改制重組、破產、支持小型微型企枝擾業發展等情形可以規定減征或者免徵印花稅,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❸ 印花稅減半政策從什麼時候開始
印花稅減半徵收政策具體如下:
1、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2022年第10號公告可知,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半徵收印花稅。需要注意這裡面不包括證券交易印花稅。
2、「森游虧資金賬簿」的印花稅在2022年1月1日-6月30日之間減半徵收,即按照0.25%的稅率計算印花稅。
印花稅征稅范圍具體如下:
1、各類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包括購銷、加工承攬、建築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其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協議、契約、合約、單據、確認書及其他各種名稱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是指單位和個人此神產權的買賣、繼承、贈與、交換、分割等所立的書據。具體包括財產所有權、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專有技術權等轉移書據。
另外,對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
3、營業賬簿。是指單位或者個人記載生產、經營活動的財務會計核算賬簿。營業賬簿按其反映的內容可分為記載資金的賬簿和其他賬簿。記載資金的賬簿,是指載有固定資產原值和自有流動資金的總分類賬簿,或者專門設置的記載固定資產原值和自有流動資金的賬簿。其他賬簿,是指除上述賬簿以外的賬簿,包括日記賬簿和各種明細分類賬磨消簿;
4、權利、許可證照。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等;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如納稅人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應稅憑證。
根據稅收管轄的屬地原則,印花稅的征稅范圍,不僅限於在我國境內書立、領受的憑證,而且包括在境外書立、領受但在我國境內使用,在我國境內具有法律效力,受我國法律保護的憑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第十三條
納稅人為單位的,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納稅人為個人的,應當向應稅憑證書立地或者納稅人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
第十五條印花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書立應稅憑證或完成證券交易的當日。
證券交易印花稅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證券交易完成的當日。
❹ 印花稅減半徵收政策2022
印花稅減半徵收政策2022
答案:
在2022年,我國實施了印花稅減半徵收政策。
詳細解釋:
1. 政策概述:
2022年的印花稅減半徵收政策是我國政府為減輕企業負擔、促進經濟發展而推出的一項優惠政策。該政策針對特定行業或領域的交易,對印花稅實行減半徵收。
2. 政策實施范圍:
這一政策的實施范圍可能包括某些特定的交易或合同,如商品交易、服務貿易、技術合同等。具體的徵收范圍和減半幅度,政府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確定和調整。
3. 政策影響:
印花稅減半徵收政策的實施,可以有效降低企業和個人的交易成本,刺激市場活力,促進經濟的穩定增長。同時,這也體現了政府對企業發展的支持,有助於提升市場信心,推動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
4. 政策效果:
通過實施印花稅減半徵收政策,不僅能夠減輕企業和個人的經濟壓力,還能鼓勵更多的投資和創新活動,進一步推動我國經濟結構的優化和升級。
以上是對2022年印花稅減半徵收政策的簡要介紹和解釋。政府相關部門會及時發布具體政策細節和實施細則,建議企業和個人及時關注相關政策動態,以便更好地了解和利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