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攬沒有合同繳納印花稅嗎
『壹』 印花稅沒有購銷合同怎麼繳納
印花稅沒有購銷合同繳納的情況為:
1、沒有合同的收入不需要交印花稅。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應稅憑證,如果沒有簽訂購銷合同,理論上不必貼印花。但是由於印花稅長期管理缺位,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核定徵收的文件;2、如果公司在印花稅管理上達不到文件要求,各地稅務機關可以依據本省的文件核定徵收購銷合同印花稅。地方稅務機關核定徵收印花稅,應向納稅人發放核定徵收印花稅通知書,註明核定徵收的計稅依據和規定的稅款繳納期限。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高明或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
綜上所述,戚伍如果你單位沒有簽定購銷合同,沒有列舉的則不征稅、形式多樣,不夠統一,倉儲保管、銀行借款,因此,不論其以何種形式或名稱書立,只要其性質屬於征稅范圍的,均應照章納稅。如有些業務部門將貨物運輸,但是有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協議、契約)。
【法律依據】:
《槐褲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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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分公司沒有合同也要報印花稅嗎
沒有合同也需要上報並繳納印花稅。依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印花稅應納稅憑證包括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等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這意味著,企業集團內平等主體自願訂立並明確購銷關系的憑證,即使沒有正式合同,也需要按規定繳納印花稅。這是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集團內部使用的有關憑證徵收印花稅問題的通知》的規定,確保了稅務公平。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企業集團內部用於執行計劃的、不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如內部財務報表、工作計劃等,則不徵收印花稅。這體現了對內部管理文件的合理豁免,旨在避免對企業日常運營的不當干擾。
總之,無論是否有正式合同,只要憑證明確購銷關系,具備合同性質,就需要上報並繳納印花稅。這不僅確保了稅務政策的統一執行,也體現了對合同法律效力的認可。在處理企業集團內部交易時,應確保相關憑證符合印花稅繳納的要求,以避免潛在的法律和稅務風險。
『肆』 沒有合同需要交印花稅嗎
法律主觀:
以下合同不需要交印花稅:非金融機構間的借款合同;委託代理合同;會計、審計、法律咨詢合同;工程監理合同;電網企業與用戶間的供用電合同;擔保合同;勞務用工合同;物業管理、安保、保潔合同;廣粗皮告代理合同;承包經營合同。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談鉛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含凳好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