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台印花稅核定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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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印花稅可以核定徵收嗎,核定徵收的條件是什麼
印花稅特定條件下可以核定徵收,具體依據請參考《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印花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4〕150號)規定:"四、核定徵收印花稅根據《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和印花稅的稅源特徵,為加強印花稅徵收管理,納稅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稅務機關可以核定納稅人印花稅計稅依據:(一)未按規定建立印花稅應稅憑證登記簿,或未如實登記和完整保存應稅憑證的;(二)拒不提供應稅憑證或不如實提供應稅憑證致使計稅依據明顯偏低的;(三)採用按期匯總繳納辦法的,未按地方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報送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報告,經地方稅務機關責令限期報告,逾期仍不報告的或者地方稅務機關在檢查中發現納稅人有未按規定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的。
地方稅務機關核定徵收印花稅,應向納稅人發放核定徵收印花稅通知書,註明核定徵收的計稅依據和規定的稅款繳納期限。"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3年第14號《關於發布<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印花稅核定徵收管理辦法>的公告》規定:"第三條 納稅人應按地稅機關的要求設置印花稅應稅憑證登記簿,保證各類應稅憑證及時、准確、完整登記。印花稅應稅憑證登記簿應包括以下內容:登記日期、應稅憑證類別、憑證簽訂日期、憑證所載金額、印花稅計稅金額、印花稅應納稅款、印花稅實繳稅款等。
納稅人如不能完整提供應稅憑證及計稅依據、也不能按規定設置印花稅應稅憑證登記簿的,可向主管地稅機關申請,經審核同意後,按照核定徵收辦法繳納印花稅。
第四條 納稅人申請採用核定徵收辦法繳納印花稅的,須填寫《申請(變更、取消)印花稅核定徵收審核表》(見附件1),報主管地稅機關審核。主管地稅機關應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符合規定情形的,製作《稅務事項通知書(印花稅核定徵收專用)》(見附件2)並送達納稅人。
第五條 主管地稅機關發現納稅人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可以按照核定徵收辦法徵收其印花稅:(一)未按規定建立印花稅應稅憑證登記簿,或未如實登記和完整保存應稅憑證的;(二)拒不提供應稅憑證或不如實提供應稅憑證致使計稅依據明顯偏低的;(三)採用按期匯總繳納辦法的,未按地稅機關規定的期限報送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報告,經地稅機關責令限期報告,逾期仍不報告的或者地稅機關在檢查中發現納稅人有未按規定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的。
主管地稅機關要求納稅人按照核定徵收辦法繳納印花稅的,應製作《稅務事項通知書(印花稅核定徵收專用)》送達納稅人。"
⑶ 印花稅核定徵收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印花稅核定徵收是稅務機關根據《征管法》及相關規定核定納稅人應納稅額。訂立、領受在我國境內具有法律效力的應稅憑證,為印花稅的納稅人,應當依法繳納印花稅。印花稅核定徵收主要是指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的實際生產經營收入,參考納稅人各期印花稅納稅情況及當地同類行業或類似行業中經營規模或收入水平相近的納稅人的應稅憑證簽訂情況,在市局確定的幅度范圍內確定核定徵收比1、購銷合同的計稅依據為購銷金額。
2、加工承攬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加工承攬收入。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的計稅依據為收取的費用。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承包金額。
5、財產租賃合同的計稅依據為租賃金額。
6、貨物運輸合同的計稅依據為運輸費用,但不包括裝卸費用。
7、倉儲保管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倉儲保管費用。
8、借款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借款金額。
9、財產保險合同的計稅依據為保險費收入。
10、技術合同的計稅依據為所載金額。
11、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所載金額。
12、營業帳簿稅目中記載資金的帳簿的計稅依據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合計金額。其他帳簿的計稅依據為應稅憑證件數。
13、權利、許可證照的計稅依據為應稅憑證件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 第三十五條 印花稅的稅源特徵,為加強印花稅徵收管理,納稅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稅務機關可以核定納稅人印花稅計稅依據,
(一)未按規定建立印花稅應稅憑證登記簿,或未如實登記和完整保存應稅憑證的;
(二)拒不提供應稅憑證或不如實提供應稅憑證致使計稅依據明顯偏低的;
(三)採用按期匯總繳納辦法的,未按地方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報送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報告,經地方稅務機關責令限期報告,逾期仍不報告的或者地方稅務機關在檢查中發現納稅人有未按規定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的。
⑷ 煙台零售業的購銷合同印花稅怎樣計算
根據《關於印發<山東省地方稅務局印花稅核定徵收管理辦法>的通知》(魯地稅函[2005]29號)規定,商業批發企業:采購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不低於采購金額的4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計算公式如下:應納印花稅稅額=銷售(營業)收入(采購成本、費用等)×40%×0.3‰。銷售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不低於銷售收入的4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計算公式如下:應納印花稅稅額=銷售(營業)收入(采購成本、費用等)×40%×0.3‰。商業零售企業:采購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不低於采購金額的2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計算公式如下:應納印花稅稅額=銷售(營業)收入(采購成本、費用等)×20%×0.3‰。
⑸ 核定徵收購銷業務印花稅如何計算
核定徵收購銷業務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三,按照購銷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三繳納。
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准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准
(5)煙台印花稅核定征擴展閱讀: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具體有:
1、立合同人
2、立據人
3、立賬簿人
4、領受人
5、使用人。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
⑹ 印花稅可以核定徵收嗎
印花稅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核定其印花稅計稅依據:
(1)未按規定建立印花稅應稅憑證登記簿,或未如實登記和完整保存應稅憑證的
(2)拒不提供應稅憑證或不如實提供應稅憑證致使計稅依據明顯偏低的
(3)未按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報送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報告,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報告,逾期仍不報告的或者稅務機關在檢查中發現納稅人有未按規定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第四條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一)已繳納印化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二)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三)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憑證。
第五條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為簡化貼花手續,應納稅額較大或者貼花次數頻繁的,納稅人可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採取以繳款書代替貼花或者按期匯總繳納的辦法。
⑺ 印花稅什麼叫核定徵收
印花稅核定徵收是一種特定的稅收徵收方式。
在印花稅方面,核定徵收是指針對應稅憑證上所載的計稅金額,按照規定的核定標准或比例進行徵收的一種稅款計算方式。其核心在於稅務部門根據納稅人以往的經營情況或其他相關因素,對其應納稅額進行預先核定,從而簡化徵收程序和提高徵收效率。這種徵收方式適用於一些難以准確計算計稅金額或需要簡化徵收程序的場景。當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時,稅務部門會依據預先核定的標准或比例來計算應繳納的印花稅稅額。這種方式可以確保稅收的及時性和准確性,並降低納稅人的稅務風險。
具體來說,核定徵收的實施通常基於以下幾個方面的考慮:
1. 稅務管理效率:在某些情況下,稅務部門可能難以准確計算每份應稅憑證的具體稅額。通過核定徵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簡化計算過程,提高稅務管理的效率。
2. 行業特點:不同行業的特點可能導致稅務部門難以准確掌握納稅人的實際交易情況。核定徵收可以根據行業特點制定相應的核定標准,更好地適應行業實際情況。
3. 風險控制:對於某些特定類型的交易或行業,核定徵收有助於稅務部門控制稅收風險。通過預先設定的核定標准,可以確保稅收的及時繳納,降低逃稅、漏稅等風險。
總之,印花稅核定徵收是一種根據預先核定的標准或比例計算應繳納印花稅的方式,旨在提高稅務徵收效率和風險控制能力,適用於一些難以准確計算計稅金額或需要簡化徵收程序的場景。
⑻ 印花稅核定徵收比例是什麼意思怎麼計算
印花稅款額是由需繳納印花稅的文書的性質來確定的,不同行業的印花稅其採用繳納的比例自然是有多差距。很大程度上會取決於一筆訂單的金額總額。
一、印花稅核定比例是怎麼確定的
《山東省地方稅務局印花稅核定徵收管理辦法》第十條印花稅核定徵收控制比例如下:
購銷合同
1、工業企業采購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不低於采購金額的5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銷售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不低於銷售收入的5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
2、商業批發企業采購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不低於采購金額的4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銷售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不低於銷售收入的4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
3、商業零售企業采購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不低於采購金額的2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
4、建設施工企業采購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不低於采購金額的4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
5、外貿企業采購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不低於采購金額的4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銷售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不低於銷售收入的7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
二、印花稅的核定依據: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三、印花稅收費
印花稅款額是由需繳納印花稅的文書的性質來確定的。[如所計得的印花稅包括不足$1之數,該不足之數須當做$1計算。
未加蓋印花文件的有效性
任何可予徵收印花稅的文書,除非已加蓋適當印花,否則不得在任何法律程序中被收取為證據,但在以下法律程序中則屬例外:
此外,亦不得供作任何其它用途:
但如法庭在律師作出個人承諾會安排以下事項後,發出命令予以收取,則未加蓋適當印花的文書可在民事法律程序中在法庭被收取為證據:
(i)按該文書可予徵收的印花稅而加蓋印花;
(ii)繳付根據第9條須就該文書繳付的罰款。
⑼ 什麼是印花稅核定徵收,誰幫解譯一下
印花稅不是按銷售收入計算的.
印花稅的定義
以經濟活動中簽立的各種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帳簿、權利許可證照等應稅憑證文件為對象所課征的稅。印花稅由納稅人按規定應稅的比例和定額自行購買並粘貼印花稅票,即完成納稅義務。
證券交易印花稅, 是從普通印花稅中發展而來的, 屬於行為稅類,根據一筆股票交易成交金額對買賣雙方同時計征,基本稅率為0.1%(註:原稅率為0.3%。 經國務院批准,從2008年4月24日起,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由千分之三調整為千分之一,基金和債券不徵收印花稅)。
印花稅的內容
一、概念: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
應納稅憑證: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二、稅率:印花稅稅目稅率表
稅 目
范 圍
稅 率
納稅義務人
說 明
1購銷合同
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
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立合同人
2加工承攬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攬收入萬分之五貼花
立合同人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包括勘察、設計合同
按收取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立合同人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立合同人
5財產租賃合同
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
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貼花
立合同人
6貨物運輸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運輸、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
按運輸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立合同人
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7倉儲保管合同
包括倉儲、保管合同
按倉儲保管費用千分之一貼花
立合同人
倉單或棧單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8借款合同
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貼花
立合同人
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9財產保險合同
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
按保險費收入千分之一貼花
立合同人
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10技術合同
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
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立合同人
11產權轉移書據
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
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立據人
12營業帳簿
生產、經營用帳冊
記載資金的帳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立帳簿人
13權利、許可證照
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
其他帳簿按件貼花五元
領受人
其他規定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三、印花稅的申報納稅
1.哪些單位實行印花稅納稅申報?
繳納印花稅的納稅單位均應對應納稅憑證進行印花稅納稅申報;個人繳納印花稅的,只貼花完稅暫不實行納稅申報。
2.哪些憑證進行印花稅納稅申報?
(1)合同類:
購銷合同、貨物運輸合同;
加工承攬合同、倉儲保管合同;
建築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借款合同;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財產保險合同;
財產租賃合同 技術合同和具有合同性質的其他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的其他憑證。
3. 納稅單位設立專用登記簿包括哪些內容?
印花稅納稅單位的各項應稅憑證在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同時須自行設立印花稅專用登記簿,將合同名稱、簽訂日期、稅率、對方單位名稱、應稅憑證所載計稅金額、按日、序時逐筆記載,以便於匯總申報及稅務部門監督檢查。
印花稅納稅單位應認真填寫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在規定期限內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
4.哪些單位可不設立印花稅專用登記簿?
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按規定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對應稅憑證的管理仍執行原辦法,可不按日序時逐筆登記。
5.納稅申報工作應由納稅單位的哪個部門負責?
印花稅納稅申報工作均由納稅單位的財務部門負責,並指定專人負責各項應稅憑證的管理、印花稅的貼花完稅工作、按規定填報印花稅納稅申報表。
6.採用哪幾種方式完稅的應進行納稅申報?
印花稅納稅單位使用印花稅票貼花完稅的,使用繳款書繳納稅款完稅的,以及在書立應稅憑證時由監督代售單位監督貼花完稅的,其憑證完稅情況均應進行申報。
7.應在什麼時間進行申報?
凡印花稅納稅申報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10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局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售報告表"。
只辦理稅務注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稅納稅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年稅款。
8.印花稅的申報期限和納稅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申報時間:凡印花稅納稅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十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表報告表"。只辦理稅務注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稅納稅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年稅款。
印花稅的納稅期限是在印花稅應稅憑證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的。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繳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的應稅經濟憑證所徵收的一種稅。1988年8月,國務院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於同年10月1日起恢復徵收。
印花稅的特點
1、兼有憑證稅和行為稅性質;
2、徵收范圍廣泛;
3、稅收負擔比較輕;
4、由納稅人自行完成納稅義務。
一、印花稅的納稅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具體有:1、立合同人,2、立賬簿人,3、立據人,4、領受人。
二、印花稅的征稅對象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經濟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三、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印花稅根據不同征稅項目,分別實行從價計征和從量計征兩種徵收方式。
(一)從價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1、各類經濟合同,以合同上記載的金額、收入或費用為計稅依據;2、產權轉移書據以書據中所載的金額為計稅依據;3、記載資金的營業賬簿,以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合計的金額為計稅依據。
(二)從量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實行從量計稅的其他營業賬簿和權利、許可證照,以計稅數量為計稅依據。
四、印花稅的稅率
現行印花稅採用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兩種稅率。
比例稅率有五檔,即千分之1、千分之4、萬分之5、萬分之3和萬分之0.5。
適用定額稅率的是權利許可證照和營業賬簿稅目中的其他賬簿,單位稅額均為每件伍元。
具體請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中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
五、應納稅額的計算
按比例稅率計算應納稅額的方法 應納稅額=計稅金額×適用稅率
按定額稅率計算應納稅額的方法 應納稅額=憑證數量×單位稅額
計算印花稅應納稅額應當注意的問題...
六、納稅環節和納稅地點
印花稅的納稅環節應當在書立或領受時貼花。具體...
印花稅一般實行就地納稅。對於...
七、印花稅的繳納方法
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
為簡化貼花手續,應納稅額較大或者貼花次數頻繁的,納稅人可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採取以繳款書代替貼花或者按期匯總繳納的辦法。
納稅貼花的其他具體規定...
八、印花稅票
印花稅票是繳納印花稅的完稅憑證,由國家稅務總局負責監制。其票面金額以人民幣為單位,分為壹角、貳角、伍角、壹元、貳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9種。
印花稅票為有價證券。
印花稅票可以委託單位或個人代售,並由稅務機關付給5%的手續費,支付來源從實征印花稅款中提取。
九、印花稅的稅收優惠
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外國政府或者國際金融組織向我國政府及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對商店、門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業務開具的修理單,不貼印花。
對房地產管理部門與個人訂立的租房合同,凡用於生活居住的,暫免貼印花;
對鐵路、公路、航運、水路承運快件行李、包裹開具的托運單據,暫免貼印花。
對鐵路、公路、航運、水路承運快件行李、包裹開具的托運單據,暫免貼印花。
企業與主管部門等簽訂的租賃承包經營合同,不屬於財產租賃合同,不應貼花。
十、印花稅的違章處理
稅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稅務機關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1、在應納稅憑證上未貼或者少貼印花稅票的,稅務機關除責令其補貼印花稅票外,可處以應補貼印花稅票金額3~5倍的罰款;
2、對未按規定注銷或畫銷已貼用的印花稅票的,稅務機關可處以未注銷或者畫銷印花稅票金額1~3倍的罰款;
3、納稅人把已貼用的印花稅票揭下重用的,稅務機關可處以重用印花稅票金額5倍或者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4、偽造印花稅票的,由稅務機關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股票交易印花稅的97%歸中央政府,其餘歸地方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