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咨詢服務協議需要交印花稅
① 注冊公司:公司需要繳納印花稅的項目有哪些
在中國,注冊公司後需要繳納印花稅的項目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購銷合同**:
-買賣雙方簽訂的商品購銷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
-**加工承攬合同**:
-加工承攬合同,即一方為另一方加工製作產品或零件的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包括建築設計、結構設計等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即承包方承接建築工程施工的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
-**財產租賃合同**:
-租賃房屋、機械設備等財產的租賃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
-**貨物運輸合同**:
-貨物運輸合同,包括公路、鐵路、水路、航空運輸等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
-**倉儲保管合同**:
-倉儲保管合同,即倉儲保管服務的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
-**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包括銀行貸款合同和個人之間的借貸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
-**財產保險合同**:
-財產保險合同,包括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等,需要繳納印花稅。
-**技術合同**:
-技術合同,包括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等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
-**產權轉移書據**:
-產權轉移書據,如股權轉讓協議、房地產買賣合同等,需要繳納印花稅。
-**其他**:
-除了上述列舉的合同和書據外,還有一些特定的合同和憑證也可能需要繳納印花稅,具體依據當地稅法規定。
-**注意事項**:
-**稅率**:
-不同類型的合同和書據的印花稅率可能不同,需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起征點**:
-部分合同或書據可能有免徵或起征點的規定,低於一定金額的可能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電子合同**:
-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電子合同也需要按規定繳納印花稅。
-**稅務咨詢**:
-對於復雜的稅務問題,建議咨詢專業的稅務顧問或會計師。
-**總結**:
-注冊公司後需要繳納印花稅的項目主要包括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財產租賃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倉儲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技術合同以及產權轉移書據等。在處理這些合同和書據時,需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以及適用的稅率。如有疑問,建議咨詢專業的稅務顧問或會計師以獲取准確的指導。
以上內容是由豬八戒網精心整理,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② 會計、審計方面的咨詢所訂立的合同需要貼印花稅嗎
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享受權利的同時需要履行義務。依法納稅是我們每個人應盡的義務,稅費也充斥在我們的生活之中。印花稅是我們在簽訂合同或者協議時以及證件辦理時所需要繳納的一種稅種。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立合同人按承包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印花稅中,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不含增值稅。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額0.3‰貼花,由立合同人負責繳納。
二、印花稅的徵收范圍
1、購銷合同 0.3‰;
2、加工承攬合同 0.5‰;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0.5‰;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0.3‰;
5、財產租賃合同 1‰;
6、貨物運輸合同 0.5‰;
7、倉儲、保管合同 1‰;
8、借款合同 0.05‰;
9、財產保險合同 1‰;
10、技術合同 0.3‰;
11、產權轉移書據 0.5‰;
12、營業帳簿
(1)記載資金的帳簿0.5‰;
(2)其他帳簿 每件5元;
13、權利、許可證照 每件5元;
14、股票交易3‰;
根據以上徵收范圍,會計審計方面咨詢所訂立的合同,屬於技術支持合同,也應繳納印花稅。
③ 服務類型的合同交印花稅嗎
服務類型的合同是不是需要交印花稅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確認。並不是所有服務都要叫印花稅,比如法律咨詢,餐飲服務等。印花稅的征稅范圍包括:
(1)各類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包括購銷、加工承攬、建築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其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協議、契約、合約、單據、確認書及其他各種名稱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是指單位和個人產權的買賣、繼承、贈與、交換、分割等所立的書據。具體包括財產所有權、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專有技術權等轉移書據。
另外,對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
(3)營業賬簿。是指單位或者個人記載生產、經營活動的財務會計核算賬簿。營業賬簿按其反映的內容可分為記載資金的賬簿和其他賬簿。記載資金的賬簿,是指載有固定資產原值和自有流動資金的總分類賬簿,或者專門設置的記載固定資產原值和自有流動資金的賬簿。其他賬簿,是指除上述賬簿以外的賬簿,包括日記賬簿和各種明細分類賬簿。
(4)權利、許可證照。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等。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如納稅人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應稅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