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免徵稅額會計分錄
⑴ 印花稅會計分錄
1、如果企業印花稅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會計分錄為:
借:稅金及附加——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2、如果企業印花稅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會計分錄為:
借:稅金及附加——印花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企業印花稅應當通過「稅金及附加」科目進行核算,可以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訂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行為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其應納稅額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准進行計算。
⑵ 印花稅會計分錄怎麼做最新
法律主觀:
企業交納 印花稅 會計分錄處理,通常分為下列幾種情況: 一、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 企業交納的印花稅如果金額比較小,比如定額貼花的營業賬簿和產權許可證照等,不需要預計應交數的稅金,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關鍵點),如果金額小購買時直接減少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即可。實際繳納的印花稅:借:管理費用(印花稅)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 二、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 實際工作中,很多地方 采購合同 和 銷售合同 印花稅是根據實際采購、銷售或購銷總額的一定百分比乘以稅率直接計算繳納的,這時很多企業就會先通過「應交稅費」計提本月的印花稅,次月實際繳納時再沖減應交稅費科目。 比如,根據豫地稅發[2005]第43號文件《河南省印花稅核定徵收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購銷業務,分別按實際采購、銷售或購銷總額7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依照「 購銷合同 」稅目徵收印花稅。當然,不同的省份規定是不一樣,所以企業在實際計算繳納印花稅的時候一定要先查詢當地的相關規定。 計提本月印花稅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實際交納印花稅的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 三、繳納以前年度印花稅的處理 按照《小企業會計准則》和權責發生制原則,應做如下分錄: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銀行存款 因為是屬於以前年度的支出,不能計入當年的期間費用。如果是當年度當期的計提,則做如下分錄: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按照《小企業會計准則》,印花稅計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而《企業會計准則》是計入「管理費用」科目。
法律客觀:
一、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准二、印花稅相關問題(一)印花稅納稅單位的各項應稅憑證在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同時須自行設立印花稅專用登記簿,將合同名稱、簽訂日期、稅率、對方單位名稱、應稅憑證所載計稅金額、按日、序時逐筆記載,以便於匯總申報及稅務部門監督檢查。印花稅納稅單位應認真填寫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在規定期限內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二)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按規定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對應稅憑證的管理仍執行原辦法,可不按日序時逐筆登記。(三)印花稅納稅申報工作均由納稅單位的財務部門負責,並指定專人負責各項應稅憑證的管理、印花稅的貼花完稅工作、按規定填報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四)印花稅納稅單位使用印花稅票貼花完稅的,使用繳款書繳納稅款完稅的,以及在書立應稅憑證時由監督代售單位監督貼花完稅的,其憑證完稅情況均應進行申報。(五)凡印花稅納稅申報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10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局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售報告表"。 (六)申報時間:凡印花稅納稅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十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表報告表"。只辦理稅務注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稅納稅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年稅款。 印花稅的納稅期限是在印花稅應稅憑證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的。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繳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悉唯游立、領受的應稅經濟憑證所 徵收 的一種稅。1988年8月,國務院公布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於同年10月1日起恢復徵收。 以上就是印花稅計稅方法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到您。 (六)申報時間:凡印花稅納稅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十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表報告表睜銷"。只辦理稅務注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稅納稅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年稅款。 印花稅的納稅期限是在印花稅應稅憑證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的。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繳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的應稅經濟憑證所 徵收 的一種稅。1988年8月,國務院公布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山答 》,於同年10月1日起恢復徵收。 以上就是印花稅計稅方法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到您。 印花稅的納稅期限是在印花稅應稅憑證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的。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繳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的應稅經濟憑證所徵收的一種稅。1988年8月,國務院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於同年10月1日起恢復徵收。以上就是印花稅計稅方法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到您。
⑶ 印花稅賬務處理會計分錄
印花稅賬務處理會計分錄:
1、本月計提印花稅稅額,其賬務處理為,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2、實際繳納印花稅時,賬務處理為,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3、若企業繳納的印花稅金額較小,可以在繳納時進行賬務處理,
借:稅金及附加
貸:銀行存款
企業在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印花稅應當通過「稅金及附加」科目進行核算。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訂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行為稅。其應納稅額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准進行計算。
⑷ 印花稅會計分錄
企業交納印花稅的會計處理,一般分為兩種情況:
1.如果企業上交的印花稅稅額或購買的印花稅票數額較小,可以直接列入管理費用。上交印花稅或購買印花稅票時,借記「管理費用一印花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或「現金」科目
2.如果企業上交的印花稅稅額較大,先記入待攤費用,然後再轉入管理費用。上交印花稅時,借記「待攤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分期攤銷印花稅時,借記「管理費用一印花稅」科目,貸記「待攤費用」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