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交的印花稅分錄
『壹』 新會計准則下印花稅的會計分錄怎麼計
新會計准則下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車船使用稅、個人所得稅,一般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
1、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車船使用稅,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
2、繳納印花稅時(一般不用計提),借:管理費用—稅金(印花稅),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印花稅是以經濟活動中簽立的各種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帳簿、權利許可證照等應稅憑證文件為對象所征的稅。印花稅由納稅人按規定應稅的比例和定額自行購買並粘貼印花稅票,即完成納稅義務。
印花稅由納稅人按規定應稅的比例和定額自行購買並粘貼印花稅票,即完成納稅義務。證券交易印花稅,是印花稅的一部分,根據書立證券交易合同的金額對賣方計征,稅率為1‰。
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決定從2008年9月19日起,對證券交易印花稅政策進行調整,由現行雙邊徵收改為單邊徵收,即只對賣出方(或繼承、贈與A股、B股股權的出讓方)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買入方(受讓方)不再征稅。稅率仍保持1‰。
(1)房產交的印花稅分錄擴展閱讀: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征稅對象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具體有:
1、立合同人
2、立據人
3、立賬簿人
4、領受人
5、使用人。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
征稅范圍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的憑證徵收,沒有列舉的憑證不征稅。具體征稅范圍如下:
1.經濟合同
稅目稅率表中列舉了10大類合同。它們是:
(1)購銷合同。
(2)加工承攬合同。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5)財產租賃合同。
(6)貨物運輸合同。
(7)倉儲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財產保險合同。
(10)技術合同。
2.產權轉移書據
產權轉移即財產權利關系的變更行為,表現為產權主體發生變更。產權轉移書據是在產權的買賣、交換、繼承、贈與、分割等產權主體變更過程中,由產權出讓人與受讓人之間所訂立的民事法律文書。
我國印花稅稅目中的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共5項產權的轉移書據。其中,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是指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不動產、動產所有權轉移所書立的書據,包括股份制企業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因購買、繼承、贈與所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其他4項則屬於無形資產的產權轉移書據。
另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
3.營業賬簿
按照營業賬簿反映的內容不同,在稅目中分為記載資金的賬簿(簡稱資金賬簿)和其他營業賬簿兩類,以便於分別採用按金額計稅和按件計稅兩種計稅方法。
(1)資金賬簿。
(2)其他營業賬簿。
稅目稅率
印花稅的稅目,指印花稅法明確規定的應當納稅的項目,它具體劃定了印花稅的征稅范圍。一般地說,列入稅目的就要征稅,未列入稅目的就不征稅。印花稅共有13個稅目。
印花稅的稅率設計,遵循稅負從輕、共同負擔的原則。所以,稅率比較低;憑證的當事人,即對憑證有直接權利與義務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均應就其所持憑證依法納稅。
印花稅的稅率有2種形式,即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
『貳』 購買辦公房繳納印花稅如何做賬務處理
企業購買辦公室場地時需要計入「固定資產」科目進行核算,繳納的印花稅,也計入固定資產價值。相關的賬務處理怎麼做?
購買辦公房繳納印花稅的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xx房產
貸:銀行存款(繳交的契稅、印花稅價款)
什麼是固定資產?
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的,價值達到一定標準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固定資產是企業的勞動手段,也是企業賴以生產經營的主要資產。
從會計上的角度劃分,固定資產一般被分為生產用固定資產、非生產用固定資產、未使用固定資產、不需用固定資產、融資租賃固定資產、租出固定資產、接受捐贈固定資產等。
印花稅是什麼?
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訂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事業單位、軍事單位、行政單位、其他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印花稅和契稅的區別
1、稅種不一樣: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契稅是指不動產土地、房屋產權發生轉移變動時,就當事人所訂契約按產價的一定比例向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次性稅收。
2、征稅對象不一樣: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契稅的征稅對象是境內轉移的土地、房屋權屬。
『叄』 繳納印花稅的會計分錄是什麼
在經濟活動中,簽訂各種應稅文件所繳納的稅費稱為印花稅,繳納印花稅時,會計人員該如何編制會計分錄?
繳納印花稅的會計分錄
計提的時候: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實際繳納的時候: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等
印花稅的櫻模納稅人有哪些?
1、訂立、領受在我國境內具有法律效力的應稅憑證,或是在啟陵我國境內進行證券交易的單位和個人,為印花稅的納稅人,應當依法繳納印花稅。
2、應稅憑證,指《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的書面形式的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和權利、許可證照。
3、印花稅的納稅人分為立合同人、立賬簿人、立據人、領受人和使用人。
4、簽訂合同的各方當事人均為印花稅的納稅人,但是不包括合同的擔保人、證人和鑒定人。
5、在國外書立、領受,但在國內使用的應稅憑證,其使用人為納稅人。
什麼是稅金及附加?
稅金及附加包括有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是企業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相關稅費。
企業應設置
稅金及附加
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相關稅費。按規定計算確定的與經營活動相關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等稅費,企業應借記
稅金及附加
科悄頌戚目,貸記
應交稅費
科目,期末應將
稅金及附加
科目余額轉入
本年利潤
科目,結轉後,
稅金及附加
科目無余額。
『肆』 繳納印花稅會計分錄怎麼做
印花稅計入到稅金及附加科目。
計提的時候: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實際繳納的時候,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和《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等有關規定: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利潤表中的「營業稅金及附加」項目調整為「稅金及附加」項目。
『伍』 產權轉移印花稅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企業涉及到產權轉移的印花稅,一般通過「稅金及附加」、「銀行存款」等科目進行核算,具體的會計分錄是什麼?
產權轉移印花稅的會計分錄
1、企業進行產權轉移直接繳納印花稅時,會計分錄為:
借:稅金及附加——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2、企業計提印花稅時,會計分錄為:
借:稅金及附加——印花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繳納印花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稅金及附加是什麼?
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相關稅費,包括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屬於損益類科目。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
稅金及附加涉及的會計分錄如下:
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等
(2)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等
貸:銀行存款
產權轉移書據是什麼?
產權轉移書據,包括企業和個人產權買賣、贈與、繼承、交換、分割等所立的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專利權、版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轉移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