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外包服務印花稅
⑴ 承包工地食堂須要交稅嗎
稅是免不了的,形式會變罷了
⑵ 承包中學食堂的稅收政策
法律分析:根據財稅〔2013〕83號文件規定,承包中學食堂是屬於文件規定的「對高校學生食堂為高校師生提供餐飲服務」情形,學校食堂向師生提供餐飲服務取得的收入,屬自主經營,免徵營業稅;若同時也向社會提供餐飲服務取得的收入,則該部分收入按現行規定計征營業稅;若對外承包經營的,原則上,承包費按「服務業」稅目徵收營業稅;因此承包中學食堂,並且以此獲得的收入是可以免徵營業稅的。
法律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經營高校學生公寓和食堂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經國務院批准,現對高校學生公寓和食堂的有關稅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對高校學生公寓免徵房產稅。
二、對與高校學生簽訂的高校學生公寓租賃合同,免徵印花稅。
三、對按照國家規定的收費標准向學生收取的高校學生公寓住宿費收入,免徵營業稅。
四、對高校學生食堂為高校師生提供餐飲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五、本通知所述「高校學生公寓」是指為高校學生提供住宿服務,按照國家規定的收費標准收取住宿費的學生公寓。
⑶ 公司承包高校食堂可否享受免營業稅
只要符合以下要求,免營業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經營高校學生公寓和食堂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9]15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北京、西藏、寧夏、青海省(區、市)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國務院批准,現對高校學生公寓和食堂有關稅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對高校學生公寓免徵房產稅。 二、對與高校學生簽訂的高校學生公寓租賃合同,免徵印花稅。 三、對按照國家規定的收費標准向學生收取的高校學生公寓住宿費收入,免徵營業稅。 四、對高校學生食堂為高校師生提供餐飲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五、本通知所述「高校學生公寓」,是指為高校學生提供住宿服務,按照國家規定的收費標准收取住宿費的學生公寓。 「高校學生食堂」,是指依照《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14號)管理的高校學生食堂。 六、本通知執行時間自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2009年1月1日至文到之日的已征房產稅、印花稅、營業稅稅款分別在納稅人以後的應納房產稅、印花稅、營業稅稅額中抵減或者予以退稅。《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經營高校學生公寓及高校後勤社會化改革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0號)相應廢止。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⑷ 公司與學校簽訂供菜合同,免印花稅嗎
公司與學校簽訂供菜合同,免印花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第二條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學校和食堂簽訂的供餐合同不屬於應納稅憑證,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⑸ 企業把食堂承包給其他單位所簽訂的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印花稅條例及相關規定,只有列舉的稅目才繳納印花稅,否則不繳納印花稅。
承包合同時只針對建築行業承包進行納稅, 如果算租賃業的話,那麼你們應當簽訂租賃合同,並且准備開具租賃發票,然後才按租賃業繳納印花稅。其他情況下承包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