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印花稅以下表述錯誤的是
發布時間: 2024-12-05 13:28:45
Ⅰ 關於印花稅,以下表述錯誤的是( )
【答案】:A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從2008年9越19日起,基金賣出股票時按照1%的稅率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而對買入交易不再張守印花稅,即對印花稅實行單向徵收。
Ⅱ 下列關於印花稅計稅依據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
【答案】:C
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簽訂,規定最高限額,借款人在規定大殲的期限和最高限額內隨借隨還。為避免加重借貸雙方的負擔,滾啟沖對這類合同只以其規定的最高限額為計稅依旁信據。
Ⅲ 下列關於印花稅的計稅依據表述錯誤的有
下列關於印花稅的計稅依據,表述錯誤的有()。A.承攬合同為加工承攬收入,包括委託方提供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價值
B.融資租賃合同為被租賃財產價值
C.運輸合同為運費包括裝卸費、保險費
D.借款合同為合同約定的借款利息
E.保險合同為被保險物價值
參考答案:ABCDE
『答案解析』選項A,承攬合同為承攬收入,「不包括」委託方提供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價值;選項B,融資租賃合同,以租賃金額為計稅依據,「不包括」被租賃財產價值;選項C,運輸合同,以合同記載的運費為計稅依據,「不包括」裝卸費和保險費;選項D,借款合同以借款金額為計稅依據,「不包括」借款利息;選項E,保險合同以保險費為計稅依據,「不包括」被保險物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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