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印花稅減免稅優惠政策
1. 小規模納稅人印花稅減免稅優惠政策有什麼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也就是說,每個省可以設置地方減稅標准,可以減不超過50%的印花稅.大部分地方都享受減半徵收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
第九條同一應稅憑證載有兩個以上稅目事項並分別列明金額的,按照各自適用的稅目稅率分別計算應納稅額;未分別列明金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第十條同一應稅憑證由兩方以上當事人書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額分別計算應納稅額。
第十一條已繳納印花稅的營業賬簿,以後年度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比已繳納印花稅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計算應納稅額。
第十二條下列憑證免徵印花稅:
(一)應稅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為獲得館舍書立的應稅憑證;
(三)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書立的應稅憑證;
(四)農民、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購買農業生產資料或者銷售農產品書立的買賣合同和農業保險合同;
(五)無息或者貼息借款合同、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提供優惠貸款書立的借款合同;
(六)財產所有權人將財產贈與政府、學校、社會福利機構、慈善組織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
(七)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采購葯品或者衛生材料書立的買賣合同;
(八)個人與電子商務經營者訂立的電子訂單。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對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業改制重組、破產、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等情形可以規定減征或者免徵印花稅,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2. 印花稅有減免政策嗎
一、正面回答
印花稅有減免政策。根據相關規定對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將小微企業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的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兩項政策優惠期限延長至2020年。小規模納稅人按月申報不超過3萬,按季申報不超過9萬,免交增值稅,但是萬分之三的購銷合同印花稅需要繳納。
二、分析
憑證的正式簽署本已按規定繳納了印花稅,其副本或者抄本對外不發生權利義務關系,僅備存查的免貼印花。以副本或者抄本視同正本使用的,應另貼印花。
三、印花稅減免稅優惠有哪幾類?
1、普惠政策,一共有3項。分別是副本抄本免稅、資金賬簿減半、其他賬簿免稅;
2、小微企業優惠,一共有2項。分別是小微企業借款合同免稅,小規模納稅人印花稅減征;
3、與公益事業相關的優惠,一共有2項。將財產捐贈給政府、福利單位、學校免稅等。
3. 印花稅減免稅優惠政策有哪些
印花稅的稅額雖然低,但是征稅范圍很廣泛,國家為了進一步減輕納稅人的負擔,出台了一系列關於印花稅的優惠政策,常見的包括哪些?
印花稅優惠政策
1.憑證的正式簽署本已按規定繳納了印花稅,其副本或者抄本對外不發生權利義務關系,僅備存查的免貼印花。以副本或者抄本視飢銷鄭同正本使用的,應另貼印花。
2.財產所有人將自有的財產捐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書立的憑證書據不用繳納印花稅。
3.自2018年5月1日起,對資金賬簿按萬分之五稅率貼花的減半徵收印花稅
4.自2018年5月1日起,對按件貼花五元的其他賬簿免徵印花稅。
如果你是小規模納稅人,還可以享受到另外兩項印花稅優惠政策:
1.根據財稅()13號文件:
(1)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爛頌斗扒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佔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條規定的優惠政策。
2.根據財稅(2017)77號文件:
自2018年1月1日到12月31日,金融機構和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
4. 小規模納稅人印花稅減免稅優惠政策
一、印花稅減半徵收,每個省可以設置地方減稅標准,可以減不超過50%的印花稅。二、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三、資金賬簿(實收資本+資本公積)印花稅減半徵收。四、對按件貼花五元的其他賬簿免徵印花稅。
法律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文號:財稅[2019]13號,第二條、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
第三條、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5. 印花稅減免稅優惠政策
法律分析:1.應稅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免徵印花稅;
2.農民、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購買農業生產資料或者銷售自產農產品訂立的買賣合同和農業保險合同,免徵印花稅;
3.無息或者貼息借款合同、國際金融組織向我國提供優惠貸款訂立的借款合同、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訂立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
4.財產所有權人將財產贈與政府、學校、社會福利機構訂立的產權轉移書據,免徵印花稅;
5.軍隊、武警部隊訂立、領受的應稅憑證,免徵印花稅;
6.轉讓、租賃住房訂立的應稅憑證,免徵個人(不包括個體工商戶)應當繳納的印花稅;
7.國務院規定免徵或者減征印花稅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 第十一條 條例第四條所說的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納印花稅,是指憑證的正式簽署本已按規定繳納了印花稅,其副本或者抄本對外不發生權利義務關系,僅備存查的兔貼印花。以副本或者抄本視同正本使用的,應另貼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