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費里的工程材料交不交印花稅
⑴ 建築業購買材料簽訂的合同需要交印花稅嗎
建築業購買材料簽訂的合同需要交印花稅嗎
需要.購銷合同(包含購進銷售合同)屬於印花稅列舉的徵收范圍.
哪些合同不用交印花稅
印花稅的徵收范圍採用列舉的方式,沒有列舉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不用繳納印花稅.不需要繳納印花稅的合同包括:
1、既有訂單又有購銷合同的訂單不貼花.
2、非金融機構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無需貼花.
3、股權投資協議,無需貼花.
4、繼續使用已到期合同無需貼花.
5、委託代理合同,無需貼花.
6、承運快件行李、包裹開具的托運單據,無需貼花.
7、電網與用戶之間簽訂的供用電合同,不徵收印花稅.
8、會計、審計合同,無需貼花.
9、工程監理合同,無需貼花.
10、三方合同中的擔保人、鑒定人等非合同當事人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11、沒有書面憑證的購銷業務不需繳納印花稅.
12、商業票據貼現,無需貼花.
13、企業集團內部使用的憑證,無需貼花.
14、實際結算金額超過合同金額不需補貼花.
15、培訓合同,無需貼花.
注冊資金20萬增資到100萬沒有實繳,要交印花稅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金賬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25號)
第一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執行"兩則"後,其"記載資金的賬簿"的印花稅計稅依據改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
第二條規定,企業執行"兩則"啟用新賬簿後,其"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按新增部分的萬分之五交納項的合計金額大於原已貼花資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補貼印花.
從2018年5月1日起,將對納稅人設立的資金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合計金額徵收的印花稅減半,對按件徵收的其他賬簿免徵印花稅.
注冊資金20萬增資到100萬沒有實繳,不需要交印花稅,只有實際到賬時才繳納.
建築業購買材料簽訂的合同需要交印花稅嗎?印花稅的金額並不多,如果遇到需要繳納印花稅的情況,那財務就需要根據實際的方式來計算印花稅,保證將公司設計到的稅務都涉及好.更多關於印花稅的知識,現在通過網站也可以加深了解.
⑵ 哪些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各合同稅率是多少
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財產租賃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倉儲運輸合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技術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需要繳納印花稅。
各合同稅率如下:
一、購銷合同
徵收范圍: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
稅率(稅額標准):按購銷金額0.3‰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二、加工承攬合同
徵收范圍:包括加工、定做、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
稅率(稅額標准):按加工或承攬收入0.5‰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徵收范圍:包括勘察、設計合同
稅率(稅額標准):按收取費用0.5‰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徵收范圍: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稅率(稅額標准):按承包金額0.3‰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五、財產租賃合同
徵收范圍: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
稅率(稅額標准):按租賃金額1‰貼花,稅額不足1元的,按1元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六、貨物運輸合同
徵收范圍:包括民用航空運輸、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
稅率(稅額標准):按運輸費用0.5‰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七、倉儲運輸合同
徵收范圍:包括倉儲、保管合同按倉儲、保管費
稅率(稅額標准):用1‰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八、借款合同
徵收范圍: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
稅率(稅額標准):按借款金額0.05‰
納稅人:立合同人
九、財產保險合同
徵收范圍: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財產保險合同
稅率(稅額標准):按保險費收入1‰貼花,責任、保證和信用保險合同暫按定額5元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十、技術合同
徵收范圍: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
稅率(稅額標准):按合同所載金額0.3‰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十一、產權轉移書據
徵收范圍: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產權轉移書據,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和商品房銷售合同
稅率(稅額標准):按書據所載金額0.5‰貼花
納稅人:立據人
十二、營業賬簿
徵收范圍:生產、經營用帳冊
稅率(稅額標准):記載資金的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金額0.5‰貼花。其他賬簿按件貼花,每件5元
納稅人:立賬簿人
十三、權利、許可證照
徵收范圍: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
稅率(稅額標准):按件貼花、每件5元
納稅人:領受人
免徵印花稅的情形:
1、下列憑證可以免徵印花稅:
(1)已經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抄本,但是視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撫養孤老傷殘人員的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4)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5)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6)企業因改制而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
(7)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
(8)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
2、下列項目可以暫免徵收印花稅:
(1)農林作物、牧業畜類保險合同;
(2)書、報、刊發行單位之間,發行單位與訂閱單位、個人之間書立的憑證;
(3)投資者買賣證券投資基金單位;
(4)經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決定或者批准進行政企脫鉤、對企業(集團)進行改組和改變管理體制、變更企業隸屬關系,國有企業改制、盤活國有企業資產,發生的國有股權無償劃轉行為;
(5)個人銷售、購買住房。
3、自2010年9月27日起3年以內,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簡稱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稅可以免徵
在其他住房項目中配套建設公租房,根據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可以按照公租房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稅。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購買住房作為公租房,可以免徵印花稅;公租房租賃雙方簽訂租賃協議設計的印花稅可以免徵。
(2)維修費里的工程材料交不交印花稅擴展閱讀:
一、印花稅征稅對象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具體有:
1、立合同人
2、立據人
3、立賬簿人
4、領受人
5、使用人。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
二、征稅范圍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的憑證徵收,沒有列舉的憑證不征稅。具體征稅范圍如下:
1.經濟合同
稅目稅率表中列舉了10大類合同。它們是:
(1)購銷合同。
(2)加工承攬合同。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5)財產租賃合同。
(6)貨物運輸合同。
(7)倉儲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財產保險合同。
(10)技術合同。
2.產權轉移書據
產權轉移即財產權利關系的變更行為,表現為產權主體發生變更。產權轉移書據是在產權的買賣、交換、繼承、贈與、分割等產權主體變更過程中,由產權出讓人與受讓人之間所訂立的民事法律文書。
我國印花稅稅目中的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共5項產權的轉移書據。其中,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是指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不動產、動產所有權轉移所書立的書據,包括股份制企業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因購買、繼承、贈與所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其他4項則屬於無形資產的產權轉移書據。
另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
3.營業賬簿
按照營業賬簿反映的內容不同,在稅目中分為記載資金的賬簿(簡稱資金賬簿)和其他營業賬簿兩類,以便於分別採用按金額計稅和按件計稅兩種計稅方法。
(1)資金賬簿。
(2)其他營業賬簿。
⑶ 施工合同要交印花稅嗎
法律主觀: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具體有:,1、立合同人咐培,,2、立據人,,3、立賬簿人,,4、領受人,,5使用人。,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2、產權轉移書據;,3、營業賬簿;,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法律顧問合同不在其徵收范圍以內,所以不徵收印花稅。,1、和解。和解是指當事人盯盯因合同發生糾紛時可以再行協商,在尊重雙方利益的基礎上,就爭議的事項達成一致,從而解決糾紛的方式。和解是當事人自由選擇的在自願原則下解決台同糾紛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糾紛解決的必經程序。當事人也可以不經協商和解而直接選擇其他解決糾紛的途徑。,2、調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過運用說服教育等方法來解決當事人之間的合同糾紛。調解有兩種方式一是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當事人發生合同糾紛,可以向糾紛當事人所在地或者糾紛發生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二是行政調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居中對合同當事人的糾紛進行調解。申請行政調解的糾紛必須具備以下條件:申請人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當事人,有明確的被申請人、具體的調解請求和事實根據;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受理案件范圍的規定。但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或者已經向仲裁機構申請裁的。從及一方要求調解另一方不同意調解的,調解申請不於受理。雙方當事人接受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製作調解協議書,當事人即應當按照調解協議書履行各自的義務。由於調解協議書不具有法律強制力,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不能就此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但可以採用其他方式來解決爭議。,3、仲裁。仲裁是指發生合同爭議的雙方當事人,根據爭議發生前或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將糾紛提交仲裁機關進行裁決並解決糾紛的方式。仲裁具有「准司法」性質,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應當履行。,4、訴訟。訴訟是指合同糾紛發生後,當事人如果沒有仲裁協議,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對合同糾紛依法予以處理。這是解決合同糾紛的最常見方式。合同糾紛經人民法院審理並作出判決後,當事人對人民法院作出的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調解書必須履行,拒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1、綜合性,建造一項工程設施一般要經過勘察、設計和施工三個階段,需要運用工程地質勘察、水文地質勘察、工程測量、土力學、工程力學、工程設計、建築材料、建築設備、工程機械、建築經濟等學科和施工技術、施工組織等領域的知識以及電子計算機和力學測試等技術。因此,建築工程是一門范圍廣闊的綜合性學科。,2、社會性,建築工程是伴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而發展起來的。所建造的工程設施反映出各個歷史時期社會經濟、文化、科學、技術發展的面貌,因而建築工程也就成為社會歷史發展的見證之一。,3、實踐性,建築工程涉及的領域非常廣泛,因此影響建築工程的因素必然眾多且復雜,使得建築工程對實踐的依賴性很強。,4、技術上、經濟上和建築藝術上的統一性,建築工程是為人類需要服務的,所以它必然是集一定歷史時期社會經濟、技術和文化藝術於一體的產物,是技術、經濟和藝術統一的結果。,閱讀了上文的內容之後相信大家應該對此相關的問題都有所了解了吧衡則唯。
法律客觀:
《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七條 應納稅憑證應當於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所以建築 施工合同 應當在合同簽訂時交印花稅。
⑷ 改造工程合同交什麼印花稅
一個國家的發達離不開基礎建設的發展,而我國正處於快速發展的時期,因此實踐中施工現象十分普遍。那麼施工合同交什麼印花稅?印花稅的徵收范圍有哪些?施工合同的注意事項?接下來將由為您介紹關於施工合同交什麼印花稅的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相應的問題。一、施工合同交什麼印花稅
在合同簽訂時按承包金額萬分之三貼花,在工程所在地地稅局繳納,也可以在機構所在地地稅局申報繳納。
二、印花稅的徵收范圍有哪些
(一)購銷合同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按購銷金額‰貼花。
(二)加工承攬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攬收入‰貼花。
(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包括勘察、設計合同按收取費用‰貼花。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額‰貼花。
(五)財產租賃合同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按租賃金額1‰貼花。
(六)貨物運輸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運輸、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按運輸費用‰貼花。
(七)倉儲保管合同包括倉儲、保管合同按倉儲保管費1‰貼花。
(八)借款合同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包括融資租賃合同但不包括銀行間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額‰貼花。
(九)財產保險合同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按收取的保險費收1‰貼花。
(十)技術合同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按所記載金額‰貼花。
(十一)產權轉移書包括財產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共5項產權轉移書據、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包括股份制企業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因購買、繼承、贈與所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按所記載金額‰貼花。
(十二)營業賬簿納入會計核算的生產、經營用賬簿記載資金的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金額‰貼花。其他賬簿按件貼花5元。
(十三)權利、許可證照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按件貼花5元。
三、施工合同的注意事項
(一)關於發包人與承包人:
1、對發包方主要應了解兩方面內容:(1)主體資格,即建設相關手續是否齊全。例:建設用地是否已經批准?是否列入投資計劃?規劃、設計是否得到批准?是否進行了招標等。(2)履約能力即資金問題。施工所需資金是否已經落實或可能落實等。
2、對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內容有:1資質情況;2施工能力;3社會信譽;4財務情況。承包方的二級公司和工程處不能對外簽訂合同。上述內容是體現履約能力的指標,應認真的分析和判斷。
(二)合同價款應注意:
1、《協議書》第5條「合同價款」的填寫,應依據建設部第107號令第11條規定,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在協議書內約定。」
2、合同價款是雙方共同約定的條款,要求第一要協議,第二要確定。 暫定價、暫估價、概算價、都不能作為合同價款,約而不定的造價不能作為合同價款。
(三)發包人工作與承包人工作條款應注意:
1、雙方各自工作的具體時間要填寫准確。
2、雙方所做工作的具體內容和要求應填寫詳細。
3、雙方不按約定完成有關工作應賠償對方損失的范圍、具體責任和計算方法要填寫清楚。
(四)合同價款及調整條款應注意:
1、填寫第23條款的合同價款及調整時應按《通用條款》所列的固定價格、可調價格、成本加酬金三種方式,約定一種寫入本款。
2、採用固定價格應注意明確包死價的種類。如:總價包死、單價包死,還是部分總價包死,以免履約過程中發生爭議。
3、採用固定價格必須把風險范圍約定清楚。
4、應當把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約定清楚。雙方應約定一個百分比系數,也可採用絕對值法。
5、對於風險范圍以外的風險費用,應約定調整方法。
(五)工程預付款條款應注意:
1、填寫第24條款的依據是建設部第107號令第14條和《大連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第34條。
2、填寫約定工程預付款的額度應結合工程款、建設工期及包工包料情況來計算。
3、應准確填寫發包人向承包人撥付款項的具體時間或相對時間。
4、應填寫約定扣回工程款的時間和比例。
(六)工程進度款條款應注意:
1、填寫第26條款的依據是《民法典》、《建築法》第18條、建設部第107號令第15條和《大連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第35條。
2、工程進度款的撥付應以發包方代表確認的已完工程量,相應的單價及有關計價依據計算。
3、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時間與支付方式以形象進度可選擇:按月結算、分段結算、竣工後一次結算(小工程)及其它結算方式。
(七)材料設備供應條款應注意:
1、填寫第27、28條款時應詳細填寫材料設備供應的具體內容、品種、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的時間和地點。
2、應約定供應方承擔的具體責任。
3、雙方應約定供應材料和設備的結算方法(可以選擇預結法、現結法、後結法或其他方法)。
(八)違約條款應注意:
1、在合同第款中首先應約定發包人對《通用條款》第24條(預付款)、第26條(工程進度款)、第33條(竣工結算)的違約應承擔的具體違約責任。
2、在合同第款中應約定承包人對《通用條款》第14條第2款、第15條第1款的違約應承擔的具體違約責任。
3、還應約定其它違約責任。
4、違約金與賠償金應約定具體數額和具體計算方法,要越具體越好,具有可操作性,以防止事後產生爭議。
(九)爭議與工程分包條款應注意:
1、填寫第37條款爭議的解決方式是選擇仲裁方式,還是選擇訴訟方式,雙方應達成一致意見。
2、如果選擇仲裁方式,當事人可以自主選擇仲裁機構。仲裁不受級別地域管轄限制。
3、如果選擇訴訟方式,應當選定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是地域管轄)。
4、合同第38條分包的工程項目須經發包人同意,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十)關於補充條款:
1、需要補充新條款或哪條、哪款需要細化、補充或修改,可在《補充條款》內盡量補充,按順序排列如49、、補充條款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另行簽訂的有關書面協議應與主體合同精神相一致。要杜絕「陰陽合同」。
綜上所述,施工合同也屬於印花稅繳納的范圍,其印花稅的繳納額主要是按照標的萬分之三貼花。以上便是為您帶來關於施工合同交什麼印花稅的相關知識,若大家有什麼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問,可以咨詢律師。
⑸ 用於修理機械的材料計提印花稅嗎
維修費屬於印花稅稅目里的「加工承攬合同」,需要按照收入的0.5‰貼花(繳納印花稅)。
一、定義: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設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
二、納稅人:
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三、征稅范圍: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
⑹ 電梯維修保養合同要交印花稅嗎
很多人都以為,只要簽訂合同就要繳納印花稅,其實這是對印花稅的誤解!合同只是印花稅的應收憑證之一,但並不是所有的合同都需繳納印花稅。
自2022年7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正式開始實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及其所附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的規定,以下這些合同可以不征/免徵印花稅。
01
個人書立的動產買賣合同(雙方都不繳納,如公司與個人簽訂的車輛買賣合同)不屬於應稅憑證,不徵收印花稅。
02
企業與企業、企業與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不屬於印花稅的征稅范圍。
03
管道運輸合同(雙方都不繳納)不屬於應稅憑證,不徵收印花稅。
04
再保險合同(雙方都不繳納)不屬於應稅憑證,不徵收印花稅。
05
「權利、許可證照」不屬於應稅憑證,不徵收印花稅。
06
其他賬簿不屬於應稅憑證,不徵收印花稅。
07
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不屬於應稅憑證,不徵收印花稅。但發電廠與電網之間、電網與電網之間書立的購售電合同,應當按買賣合同稅目繳納印花稅。
08
保潔合同不屬於印花稅列舉征稅的憑證,不貼印花。
09
住宿合同不屬於印花稅列舉征稅的憑證,不貼印花。
10
會務服務合同(與租賃合同需要分開)不屬於印花稅列舉征稅的憑證,不貼印花。
11
出版合同不屬於印花稅列舉征稅的憑證,不貼印花。
12
工程監理合同(民法典屬於委託合同)不屬於印花稅列舉征稅的憑證,不貼印花。
13
物業服務合同不屬於印花稅列舉征稅的憑證,不貼印花。
14
房地產企業與代理公司簽訂的銷售代理合同不屬於印花稅列舉征稅的憑證,不貼印花。
15
勞務派遣合同不屬於印花稅列舉征稅的憑證,不貼印花。
16
電梯維護保養合同不屬於印花稅列舉征稅的憑證,不貼印花。
17
訂單、要貨單:企業之間書立的確定買賣關系、明確買賣雙方權利義務的訂單、要貨單等單據,且未另外書立買賣合同的,應當按規定繳納印花稅。
18
法律代理合同和法律咨詢顧問合同不屬於印花稅列舉征稅的憑證,不貼印花。
19
在總局明確前,土地租賃合同暫不徵收印花稅。
20
對商店、門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業務開具的修理單,不貼印花。
21
對房地產管理部門與個人訂立的租房合同,凡用於生活居住的,暫免貼印花。
22
對鐵路、公路、航運、水路承運快件行李、包裹開具的托運單據,暫免貼印花。
23
企業與主管部門等簽訂的租賃承包經營合同,不屬於財產租賃合同,不應貼花。
24
車間、門市部、倉庫設置的不屬於會計核算范圍或雖屬會計核算范圍,但不記載金額的登記簿、統計簿、台賬等,不貼印花。
25
法律、法規、會計、審計等方面的咨詢不屬於技術咨詢,其所立合同不貼印花。
26
在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對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賃資產及購回租賃資產所簽訂的合同,不徵收印花稅。
27
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書,仲裁機構的仲裁文書,監察機關的監察文書不屬於應稅憑證,不徵收印花稅。
28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按照行政管理許可權徵收、收回或者補償安置房地產書立的合同、協議或者行政類文書,不屬於應稅憑證,不徵收印花稅。
29
總公司與分公司、分公司與分公司之間書立的作為執行計劃使用的憑證,不屬於應稅憑證,不徵收印花稅。
30
應稅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免徵印花稅。
31
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為獲得館舍書立的應稅憑證免徵印花稅。
32
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書立的應稅憑證免徵印花稅。
33
農民、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購買農業生產資料或者銷售農產品書立的買賣合同和農業保險合同免徵印花稅。
34
無息或者貼息借款合同、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提供優惠貸款書立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
35
財產所有權人將財產贈與政府、學校、社會福利機構、慈善組織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免徵印花稅。
36
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采購葯品或者衛生材料書立的買賣合同免徵印花稅。
37
個人與電子商務經營者訂立的電子訂單免徵印花稅。
38
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徵收印花稅。
39
免徵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印花稅。
40
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收印花稅。
41
採用委託貸款方式書立的借款合同納稅人,為受託人和借款人,委託人不屬於印花稅納稅人。
42
按買賣合同或者產權轉移書據稅目繳納印花稅的拍賣成交確認書納稅人,為拍賣標的的產權人和買受人,拍賣人不屬於印花稅納稅人。
⑺ 什麼情況不用交印花稅
法律主觀:
有以下情形需要繳納印花稅: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5、經財亮塌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第十二條 下列憑證免徵印花稅: (一)應稅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為獲得館舍書立的應稅憑證; (三)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書立的應稅憑證; (四)農民、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集體經寬鍵灶濟組織、村民委員會購買農業生產資料或者銷售農產品書立的買賣合同和農業保險合同; (五)無息或者貼息借款合同、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提供優惠貸款書立的借款合同; (六)財產所有權人將財產贈與政府、學校、社會福利機構、慈善組織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慎扮據; (七)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采購葯品或者衛生材料書立的買賣合同; (八)個人與電子商務經營者訂立的電子訂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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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裝修、建築及室內設計合同應如何繳印花稅
一、裝修:
對於包工包料的裝飾裝修合同,在合同中分別記載加工費金額與原材料金額的應分別按「加工承攬合同」、「購銷合同」計稅,兩項稅額相加數,為合同應貼印花。合同中不劃分加工費金額與原材料金額的,應按全部金額,依照「加工承攬合同」計稅貼花。購銷合同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三,「加工承攬合同」印花稅的稅率為萬分之五。
根據國家稅務局《國家稅務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第一條規定,由受託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別記載加工費金額與原材料金額的應分別按「加工承攬合同」、「購銷合同」計稅,兩項稅額相加數,即為合同應貼印花;合同中不劃分加工費金額與原材料金額的,應按全部金額,依照「加工承攬合同」計稅貼花。
二、建築: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規定,納稅人的下列混合銷售行為,應當分別核算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和貨物的銷售額,其應稅勞務的營友氏業額繳納營業稅,貨物銷售額不繳納營業稅;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應稅勞務的營業額:
①提供建築業勞務的同時銷售自產貨物的行為;
②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規定:「除本細則第七條規定外,納稅人提供建築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凳襲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
三、室內設計:
同一應稅合同中既有簽訂設計內容,又有簽訂裝飾裝修內容等,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同一憑證,因載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經濟事項而適用不同稅目稅率,如分別記載金額的,應分別計算應納稅額,相加後按合計稅額貼花;如未分別記載金額的,按稅率高的計稅貼花。
《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關於印花稅有關問題的公告》第二條、關於裝飾、裝修合同繳納印花稅的問題。裝飾、裝修合同按照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以承包金額的萬分之三繳納印花稅。
(9)維修費里的工程材料交不交印花稅擴展閱讀
納稅人應向家居裝修工程所在地的主管地稅機關繳納營業稅、印花稅、個人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以下簡稱「稅收及附加」)。企業所得稅的納稅地點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納稅人按照實際取得的裝修業務收入繳納家居裝修稅收。凡是無法確定實際收入的,由稅務機關按照房屋產權證面積核定應納稅額。每平方米核定稅額好粗散標准由區地稅局會同區財政局、物價局、住房保障局每年測算一次,公布執行。
企業跨地區提供建築服務,在建築服務發生地預繳增值稅時,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6年第53號)第八條規定,《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發布)第七條規定調整為:
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在向建築服務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稅款時,需填報《增值稅預繳稅款表》,並出示以下資料:
(一)與發包方簽訂的建築合同復印件(加蓋納稅人公章);
(二)與分包方簽訂的分包合同復印件(加蓋納稅人公章);
(三)從分包方取得的發票復印件(加蓋納稅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