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印花稅契稅會計分錄
㈠ 土地契稅及印花稅會計分錄
1、城鎮土地使用稅會計分錄
計提時:
借:稅金及宏胡附加,
貸:應交稅費—土地使用稅。
次月繳納稅金時,再計入應交稅費科目
借:應交稅費—土地使用稅,
貸:銀行存款。
2、企業繳納契稅的會計分錄:
蘆豎借:固定資產/無形資產,
貸:銀行存款。
陪絕大3、企業交納的印花稅不需要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於購買印花稅票時,做如下分錄:
借:稅金及附加,
貸:銀行存款。
㈡ 印花稅、契稅等會計分錄怎麼做
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其分錄為,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契稅則需要計入到所購進的資產的價值,比如企業購進房屋支付契稅時,分錄為,
借:在建工程—XX房屋—契稅,
貸:應交稅費—契稅。
實際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契稅,
貸:銀行存款等。
㈢ 公司購入一套房,要繳印花稅和契稅,如何做分錄
分錄計提時:
借:固定資產
貸:應交稅費-應交契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購房款)
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契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固定資產的計價(稅)基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外購的固定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於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
(3)繳印花稅契稅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契稅,是指對契約徵收的稅,屬於財產轉移稅,由財產承受人繳納。
契稅中所涉及的契約,包括土地使用權轉移,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轉讓,房屋所有權轉移,應該稱為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如房屋買賣、贈送、交換等。除了買賣、贈送、交換外,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方式還有很多種。其中,有兩種常見的房屋權屬轉移,按規定要繳納契稅:因特殊貢獻獲獎,獎品為土地或房屋權屬。
或預購期房、預付款項集資建房,只要擁有房屋所有權,就等同於房屋買賣。
契稅是一種重要的地方稅種,在土地、房屋交易的發生地,不管何人,只要所有權屬轉移,都要依法納稅。目前,契稅已成為地方財政收入的固定來源,在全國,地方契稅收入呈迅速上升態勢。各類土地、房屋權屬轉移,方式各不相同,契稅定價方法,也各有差異。
㈣ 契稅和印花稅會計分錄怎麼做
印花稅的納稅人:訂立、領受在我國境內具有法律效力的應稅憑證,或者在我國境內進行證券交易的單位和個人,為印花稅的納稅人,應當依法繳納印花稅。企業繳納印花稅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稅金及附加,
貸:銀行存款。
企業繳納契稅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固定資產/無形資產,
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