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繳納印花稅的稅務處理
Ⅰ 印花稅是不是欠稅務局幾年就沒有了
不是。根據查詢國家稅務總局官網得知:
1、《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印花稅的,稅務機關可以採取措施,責令限期繳納和加收滯納金,對逾期未繳納的部分,可以處以每日萬分之五的罰款,對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以每日千分之三的罰款,並可以吊銷其稅務登記證。
2、印花稅是一種稅費,是根據納稅人的行為和交易情況計算的,與欠稅時間長短無關,納稅人未按時繳納印花稅,稅務局會對其進行追繳,直到稅款全部清繳為止。
Ⅱ 未按期繳納印花稅的處罰
未申報的部分處百分之五十至五倍罰款,在應納稅憑證上未貼或者少貼印花稅票的或者已粘貼在應稅憑證上的印花稅票未注銷或者未畫銷的,適用相關法律的處罰規定,即按未申報處百分之五十至五倍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十三條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稅務機關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罰:(一)在應納稅憑證上未貼或者少貼印花稅票的,稅務機關除責令其補貼印花稅票外,可處以應補貼印花稅票金額二十倍以下的罰款;(二)違反本條例第六條第一款規定的,稅務機關可處以未注銷或者畫銷印花稅票金額十倍以下的罰款;(三)違反本條例第六條第二款規定的,稅務機關可處以重用印花稅票金額三十倍以下的罰款。偽造印花稅票的,由稅務機關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Ⅲ 采購合同一直沒交印花稅
1、在應納稅憑證上未貼或者少貼印花稅票的,稅務機關除責令其補貼印花稅票之外,可處以應補貼印花稅票金額3~5倍的罰款金額;
2、對未按規定注銷或畫銷已貼用的印花稅票的,稅務機關可處以未注銷或者畫銷印花稅票金額1~3倍的罰款;
3、納稅人把已貼用的印花稅票揭下重用的,稅務機關可處以重用印花稅票金額5倍或者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4、偽造印花稅票的,由稅務機關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比選采購方式的主要流程是什麼
1、采購人發出采購信息(采購公告或采購邀請書)及采購文件;
2、供應商按采購文件要求編制、遞交應答文件;
3、采購人對供應商應答文件進行評審,並初步確定中選候選供應商
(中選候選供應商數量少於遞交應答文件供應商數量,具體數量視采購項目情況而定);
4、采購人保留與中選候選供應商進一步談判的權利;
5、采購人確定最終中選供應商,並向所有遞交應答文件的供應商發出采購結果通知;
6、采購人與中選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
二、競爭性談判的主要程序是什麼
1、采購人發出采購信息(采購公告或采購邀請書)及采購文件;
2、供應商按采購文件要求編制、遞交初步應答文件;
3、采購人根據初步應答文件與所有遞交應答文件的供應商進行一輪或多輪談判,供應商根據采購人要求進行一輪或多輪應答;
4、采購根據供應商最後一輪應答進行評審,並確定成交供應商;
5、采購人向所有遞交應答文件的供應商發出采購結果通知;
6、采購人與成交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Ⅳ 印花稅晚交會被罰嗎
印花稅晚交會被處罰。
根據《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條、第五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因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
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征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五年。
法律依據
《稅收征管法》三十二條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稅收征管法》五十二條 因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
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征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五年。
對偷稅、抗稅、騙稅的,稅務機關追征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稅款,不受前款法規期限的限制。
Ⅳ 企業不繳納印花稅有什麼後果
《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因此印花稅的徵收范圍採用列舉的方式,沒有列舉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不需要貼花。招標公司,招標合同和造價合同印花稅政策沒有列舉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不需要貼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