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付印花稅會計分錄
1. 印花稅資金賬簿如何入賬
借記「來管理費用」等有自關費用賬戶,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有關賬戶入賬。
注冊資本金額與實收資本一致的情形。企業設立登記時全額繳足注冊資本,營業執照載明的注冊資本金額與實收資本一致的,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印花稅應稅憑證稅目表列舉的需要貼花的相應規定,按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貼花。
資金賬簿印花稅需要核定的情形。企業既未按照規定設置賬簿,也不能提供銀行賬戶資金往來情況或其他可證明企業股東實際繳付認繳出資額憑據的。
稅務機關除可以按照《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條第二項規定進行處理外,還應依據《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規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賬簿但未設置的」,稅務機關應核定企業資金賬簿印花稅,按照企業注冊資本股東認繳的出資額作為資金賬簿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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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資金賬薄印花稅企業成立並辦理稅務登記證之後需要繳納的。填寫一份綜合納稅申報表,並加蓋單位公章;
2、到地方稅務局納稅服務大廳徵收崗位做納稅申報並扣繳稅款即可.
3、資金賬簿是反映生產經營單位"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金額變化的賬簿.
4、計稅依據:以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合計金額為計稅依據.
2. 印花稅資金賬簿如何入賬
企業在設立登記時,如果全額繳足注冊資本,且營業執照載明的注冊資本金額與實收資本一致,那麼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的規定,應按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貼花。
資金賬簿印花稅的入賬方式為:借記「管理費用」等費用賬戶,貸記「銀行存款」或「現金」等賬戶。對於注冊資本金額與實收資本不一致的情形,企業在設立登記時未全額繳足注冊資本,或者營業執照載明的注冊資本金額與實收資本不一致,需要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如果企業既未按規定設置賬簿,也未能提供銀行賬戶資金往來情況或其他證明股東實際繳付認繳出資額的憑據,稅務機關將依據《稅收徵收管理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除此之外,稅務機關還可以依據《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對企業資金賬簿印花稅進行核定。
在核定企業資金賬簿印花稅時,應以企業注冊資本股東認繳的出資額為計稅依據。這將有助於確保企業在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同時,合理地履行其納稅義務。
為了保證資金賬簿印花稅的准確計算和及時繳納,企業應建立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確保賬簿完整、准確,以便稅務機關能夠依據相關規定進行檢查和核定。
3. 企業增資後,應如何繳付印花稅
按增資後的100萬元*0.5‰計算。凡印花稅納稅申報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10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局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網上申報和到辦稅大廳辦理都行
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准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准
12營業賬簿生產、經營用賬冊記載資金的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金額0.5‰貼花
4. 關於應交稅費的會計分錄
關於社保的分錄,是通過應付職工薪酬核算的,同時要分配至員工對應的崗位進行成本、損益的分配;對於是否結轉,12月繳納11月份的稅費後,需要補提11月份稅費分錄,從而應交稅費借貸方才能沖銷:
社保的計提分錄:
借:生產成本(生產工人社保)
製造費用(車間工人社保)
管理費用(管理人員社保)
銷售費用(銷售人員社保)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社保的支付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貸:銀行存款
3.計提稅費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
4.支付稅費
借:應交稅費
貸:銀行存款
期末(月末)將稅金及附加科目結轉至本年利潤。
拓展資料:
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按照「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非貨幣性福利"、"其它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稅金及附加:是指企業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相關稅費,包括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企業應當設「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