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買賣基金收印花稅
『壹』 買賣場內基金要交印花稅嗎
不要,場內基金只要收取交易傭金,傭金各證券公司收費標准不同,不會超過成交金額的千分之3,單筆最低5元(部分證券公司沒有單筆5元的規定)。比如某證券公司傭金費用為萬分之3,那麼投資者交易10萬元,手續費為30元。
股票交易才會收取印花稅,並且只在股票賣出時收取,印花稅收費標准為千分之1。
『貳』 基金印花稅怎麼徵收
法律分析:基金的印花稅是免徵的。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買賣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繼續予以免徵印花稅的通知》【財稅(2004)173號】的規定,從2003年1月1日起,繼續對投資者(包括個人和機構)買賣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免徵印花稅,所以,基金是有印花稅的,不過是免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應稅憑證、進行證券交易的單位和個人,為印花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印花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書立在境內使用的應稅憑證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印花稅。
第二條 本法所稱應稅憑證,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列明的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和營業賬簿。
第三條 本法所稱證券交易,是指轉讓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為基礎的存托憑證。證券交易印花稅對證券交易的出讓方徵收,不對受讓方徵收。
『叄』 對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及投資者買賣基金單位,在印花稅徵收上有何具體規定
一、對中國證監會批准設立的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證券投資基金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8〕55號)規定:「二、關於印花稅問題
1.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按照4permil;的稅率徵收印花稅。
2.對投資者(包括個人和企業,下同)買賣基金單位,在1999年底前暫不徵收印花稅。」
二、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證券交易印花稅改為單邊徵收問題的通知》(財稅明電〔2008〕2號)規定:「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決定從2008年9月19日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徵收方式,將現行的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對雙方當事人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調整為單邊征稅,即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的出讓方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受讓方不再征稅。 」
『肆』 買賣基金要收交印花稅嗎
買賣基金是拆鍵不收取印花稅的,只收取相應的傭金,如是開放式基金,還要收取管理費等一系列費用,但印花稅肯定是免除的,不管是單位還是個人投資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28號)
第二條第二項規定:「對個人投資者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取得老嫌的差價收入,在對個人買賣股票的差價收入未恢復徵收個人所得稅以前,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對企業投資者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取得的差價收入,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徵收企業所得稅。」
(4)交易所買賣基金收印花稅擴展閱讀:
下列憑證可以免徵印花稅:
(1)已經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抄本,但是視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撫養孤老傷殘人員的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4)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5)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6)企業因改制而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
(7)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
(8)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